奏折详情
奏报二麦收成并米价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迈柱
- 官职
- 湖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4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气候粮价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恭报二麦收成分数米粮价值仰祈
睿鉴事窃照本年二麦收成分数经臣檄行北南布
政司确查开报据湖南布政使杨永斌开报湖
南通属二麦收成约计六七八九分不等米价
中米每石七钱二三分起至八钱不等上米每
石八钱四五分起至九钱一两不等雨水沾足
现在耕播等由臣查该司所开通省总数未
将各府分晰并其分数约居十有八九之处详
细声明当经行令细开另报外又据湖北布政
使徐鼎将湖北各府属二麦收成分数分晰开
报前来臣谨缮折恭呈
睿览
计开
武昌府属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
居十之五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价每石
九钱二分
汉阳府属收成十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居十
之七分者居十之二分府城米价每石八钱
二分
黄州府属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居十
之五分者居十之三分府城米价每石八钱
安陆府属收成八分者居十之四分者居十
之六分者居十之二府城米价每石八钱
德安府属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居十
之五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价每石八钱
八分
荆州府属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居十
之四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价每石七钱
五分
襄阳府属收成十分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
居十之三分六分者居十之五分府城米价
每石八钱
郧阳府属收成通共约计六分府城米价每石
一两
归州属收成八分者居十之三分者居十之
六分者居十之一州城米价每石一两
臣查湖北各府州自三月至今雨水充足禾苗
茂盛正在栽插大麦俱已收割小麦将及登场
现今晴霁十日后即可收获合并陈明伏祈
睿鉴臣谨
奏
雍正捌年肆月 贰肆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奏
湖廣總督臣邁柱謹
奏為恭報二麥收成分數米糧價值仰祈
睿鑒事竊照本年二麥收成分數經臣檄行北南布
政司確查開報據湖南布政使楊永斌開報湖
南通屬二麥收成約計六七八九分不等米價
中米每石七錢二三分起至八錢不等上米每
石八錢四五分起至九錢一兩不等雨水霑足
現在耕播等由臣查該司所開通省總數未
將各府分晰并其分數約居十有八九之處詳
細聲明當經行令細開另報外又據湖北布政
使徐鼎將湖北各府屬二麥收成分數分晰開
報前來臣謹繕摺恭呈
睿覽
計開
武昌府屬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
居十之五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價每石
九錢二分
漢陽府屬收成十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居十
之七分者居十之二分府城米價每石八錢
二分
黃州府屬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居十
之五分者居十之三分府城米價每石八錢
安陸府屬收成八分者居十之四分者居十
之六分者居十之二府城米價每石八錢
德安府屬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一八分者居十
之五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價每石八錢
八分
荊州府屬收成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居十
之四分者居十之四分府城米價每石七錢
五分
襄陽府屬收成十分九分者居十之二八分者
居十之三分六分者居十之五分府城米價
每石八錢
鄖陽府屬收成通共約計六分府城米價每石
一兩
歸州屬收成八分者居十之三分者居十之
六分者居十之一州城米價每石一兩
臣查湖北各府州自三月至今雨水充足禾苗
茂盛正在栽插大麥俱已收割小麥將及登場
現今晴霽十日後即可收穫合併陳明伏祈
睿鑒臣謹
奏
雍正捌年肆月 貳肆 日湖廣總督臣邁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4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