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清查皖省宁广各属民欠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伊拉齐
- 官职
- 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3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朕未达实任情形难以批谕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奏
闻事窃奴才分查上江徽宁广三府州属空案件并
现任仓库钱粮经督宪将完逐件咨行督抚
覆核俟分府调查后以便会疏具
题其现任官员带征旧欠恐有那垫情弊是以将
雍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一一并汇入敬筹查追案
内清查今徽宁广各属三年民欠清查告竣又
据各印官报征全完惟徽州府歙县有雍正四
年民欠一千五百九十余两据知府实容恂转
报县册内开前件淮扬商人黄光德等情愿捐
输已经解交藩库等因该府县因以民欠有者
而钱粮已解司库遂不造册送查昨于上年十
二月二十四日接准两淮盐臣噶尔泰咨开为
叩恳详请
题达事案据运司详据通河商人黄光德等呈
前事呈称切以商等本籍徽州歙县子民在于
两淮办理盐务历纲以来感荷
皇上高厚殊恩有加无已夫马私情无由仰报今因
各省清查积欠钱粮查歙邑里民十数年积欠
该银二万六千五百四十九两一钱九分零虽
俱系逃丁绝户老幼废疾妇女等无处比追
但以商等同属歙民非亲即族岂可听其积久
无着致便
国帑虚悬是以公同集议情愿将歙邑积欠二万
六千五百四十九两一钱九分零照数代为垫
完商等一面交纳运库转解安徽藩库一面叩
请宪天转详院宪据情
题达深为恩便等情据此本司看得歙邑里民积
欠钱粮二万六千五百四十九两零通河众商
世受
皇恩而又念切桑梓咸愿代完呈请转详情词恳切
伏祈据情
题达等情到院据此为查歙县历年积欠钱粮二
万六千五百两有零果否俱系民欠是否俱系
逃丁绝户老幼残废妇女等无可着追之项本
院衙门无案可稽相应移查等因奴才随又行
府檄县造花户实欠数目细册备查积将商
人代捐雍正四年民欠银两应归款寿查追案
内清查其三年以前旧欠系
题请定限案内之事应行地方官清查等语咨覆
盐臣在案奴才查商民欠一事未经督抚藩
司知会无由得知原委因将歙县卷案吊阅查
系上年正月内有歙民鲍一荛等在县呈称积
年民欠系逃丁绝户女残废贫民无着扬
商情愿乐输等情又扬商黄光德等呈称歙邑
旧欠商等谊切桑梓情愿捐输恳作四年代为
完纳等语原任知县汪文昭据词通详督抚批
司查议署藩司噶尔泰批各商是否情愿果否
乐输难以凭信且既情愿又何必分作四年之
久行府确查又据商人黄光德等呈称积欠钱
粮实出愿完并无勉强求分四年完纳缘系生
意艰难庶时宽而力易办等语又经抚臣魏廷
珍檄行内开民欠一项民间种田收租任意拖
欠全无急公之义或衙役侵蚀而又坐待旁人
代补何以措词答题况此已是题明限期黄光
德等虽有好义桑梓之诚而以四年捐补此又
何以展限事关上下考成而即以有人捐补竟
不清查坐听悬宕该县岂不惰愒坐受参处等
语现任知县杜炳又详雍正四年以前民欠已
据商人愿完无庸清查止清查五六两年民欠
抚臣魏廷珍批该县年未完民欠系题定限
期何得不行清查坐听悬宕仰即遵照前檄速
行清查毋得坐悮致干严参等语又扬商黄光
德等呈称既奉抚院有不能措词答题并有不
能展限之机仍檄征追请详盐院机限全完而
知县杜炳具详盐院并运司请谕商一年内全
完盐臣噶尔泰批盐运司即便谕商查照等由
各在案奴才查雍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事属一体
今五六两年民欠已经清查印官征解全完其
四年民欠未尽属逃丁绝户无着之项不查
可知矣由此揆之抚臣魏廷珍应查之题请定
限案内自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三年共有民
欠银二万四千九百五十余两即在商人捐输
之内亦未必尽属无可着追之项但此积欠银
两穷民细户居多历经催追十有余载一旦商
人代捐孰不乐从况经前任调繁阳湖县知县
汪文昭于上年六月内已将捐输旧粮数目并
盐商黄光德等各姓名勒石立碑于县衙之前
又作碑记以示嘉奖此阖境万目所共击万耳
所共闻者也忽有差员下乡挨查岂止一番滋
扰必使民心惶惑是以奴才虽经檄行造册惟
备查核不敢执一急干清查之偏见遽差协员
下乡挨查窃以民欠钱粮乃
国家之正赋征比钱粮实有司之专责商人代捐
事隶盐臣至商捐而请具题又系督抚盐臣之
事其应否准捐可否代题之处奴才何敢干与
但雍正四年民欠实系奴才分内应查之事有
关地方民情之处亦不敢缄默奏查商人具呈
代捐已经一载有余捐银存库亦非一日其三
年以前旧欠二万四千九百余两地方各官莫
不欲寓人急公只缘题定限期严迫而又不能
不清查上司莫不知商完一事有碍清查而又
不得不檄惟清查但府县惟恐民情不安招尤
取罪不敢遵行清查亦止坐视观望差员举动
遂致延挨岁月而民心愈觉不安令奴才分查
各案将及完竣拟于四月初旬自徽州府前往
江宁遵照部文与督抚会会议调查仓库止此一
年民欠亦不应遗漏惟是若无商人代完一事
一任清查民自无怨令有商人代完而又仍以
乡里不惜己资代完
国赋何独差员苛求不已众怨之下未必帖服倘
有抗玩之处是百姓感恩于商人而归怨于清
查矣奴才伏思稽查清查各在奴才一身为轻
民情不安有关地方为重奴才是以着协员暂
缓清查伏乞
皇上睿鉴教导以便遵行谨
奏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奏
奏為奏
聞事竊奴才分查上江徽寧廣三府州屬空案件並
現任倉庫錢糧經督憲將完逐件咨行督撫
覆核俟分府調查後以便會疏具
題其現任官員帶徵舊欠恐有那墊情弊是以將
雍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一一並彙入敬籌查追案
內清查今徽寧廣各屬三年民欠清查告竣又
據各印官報徵全完惟徽州府歙縣有雍正四
年民欠一千五百九十餘兩據知府實容恂轉
報縣冊內開前件淮揚商人黃光德等情願捐
輸已經解交藩庫等因該府縣因以民欠有者
而錢糧已解司庫遂不造冊送查昨于上年十
二月二十四日接准兩淮鹽臣噶爾泰咨開為
叩懇詳請
題達事案據運司詳據通河商人黃光德等呈
前事呈稱切以商等本籍徽州歙縣子民在于
兩淮辦理鹽務歷綱以來感荷
皇上高厚殊恩有加無已夫馬私情無由仰報今因
各省清查積欠錢糧查歙邑里民十數年積欠
該銀二萬六千五百四十九兩一錢九分零雖
俱係逃丁絕戶老幼廢疾婦女等無處比追
但以商等同屬歙民非親即族豈可聽其積久
無着致便
國帑虛懸是以公同集議情願將歙邑積欠二萬
六千五百四十九兩一錢九分零照數代為墊
完商等一面交納運庫轉解安徽藩庫一面叩
請憲天轉詳院憲據情
題達深為恩便等情據此本司看得歙邑里民積
欠錢糧二萬六千五百四十九兩零通河眾商
世受
皇恩而又念切桑梓咸愿代完呈請轉詳情詞懇切
伏祈據情
題達等情到院據此為查歙縣歷年積欠錢糧二
萬六千五百兩有零果否俱係民欠是否俱係
逃丁絕戶老幼殘廢婦女等無可着追之項本
院衙門無案可稽相應移查等因奴才隨又行
府檄縣造花戶實欠數目細冊備查積將商
人代捐雍正四年民欠銀兩應歸款壽查追案
內清查其三年以前舊欠係
題請定限案內之事應行地方官清查等語咨覆
鹽臣在案奴才查商民欠一事未經督撫藩
司知會無由得知原委因將歙縣卷案弔閱查
係上年正月內有歙民鮑一蕘等在縣呈稱積
年民欠係逃丁絕戶女殘廢貧民無着揚
商情願樂輸等情又揚商黃光德等呈稱歙邑
舊欠商等誼切桑梓情願捐輸懇作四年代為
完納等語原任知縣汪文昭據詞通詳督撫批
司查議署藩司噶爾泰批各商是否情愿果否
樂輸難以憑信且既情愿又何必分作四年之
久行府確查又據商人黃光德等呈稱積欠錢
糧實出愿完並無勉強求分四年完納緣係生
意艱難庶時寬而力易辦等語又經撫臣魏廷
珍檄行內開民欠一項民間種田收租任意拖
欠全無急公之義或衙役侵蝕而又坐待旁人
代補何以措詞答題况此已是題明限期黃光
德等雖有好義桑梓之誠而以四年捐補此又
何以展限事關上下考成而即以有人捐補竟
不清查坐聽懸宕該縣豈不惰愒坐受參處等
語現任知縣杜炳又詳雍正四年以前民欠已
據商人愿完無庸清查止清查五六兩年民欠
撫臣魏廷珍批該縣年未完民欠係題定限
期何得不行清查坐聽懸宕仰即遵照前檄速
行清查毋得坐悞致干嚴參等語又揚商黃光
德等呈稱既奉撫院有不能措詞答題並有不
能展限之机仍檄徵追請詳鹽院机限全完而
知縣杜炳具詳鹽院並運司請諭商一年內全
完鹽臣噶爾泰批鹽運司即便諭商查照等由
各在案奴才查雍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事屬一體
今五六兩年民欠已經清查印官徵解全完其
四年民欠未盡屬逃丁絕戶無着之項不查
可知矣由此揆之撫臣魏廷珍應查之題請定
限案內自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三年共有民
欠銀二萬四千九百五十餘兩即在商人捐輸
之內亦未必盡屬無可着追之項但此積欠銀
兩窮民細戶居多歷經催追十有餘載一旦商
人代捐孰不樂從况經前任調繁陽湖縣知縣
汪文昭於上年六月內已將捐輸舊糧數目並
鹽商黃光德等各姓名勒石立碑於縣衙之前
又作碑記以示嘉獎此闔境萬目所共擊萬耳
所共聞者也忽有差員下鄉挨查豈止一番滋
擾必使民心惶惑是以奴才雖經檄行造冊惟
備查核不敢執一急干清查之偏見遽差協員
下鄉挨查竊以民欠錢糧乃
國家之正賦徵比錢糧實有司之專責商人代捐
事隸鹽臣至商捐而請具題又係督撫鹽臣之
事其應否准捐可否代題之處奴才何敢干與
但雍正四年民欠實係奴才分內應查之事有
關地方民情之處亦不敢緘默奏查商人具呈
代捐已經一載有餘捐銀存庫亦非一日其三
年以前舊欠二萬四千九百餘兩地方各官莫
不欲寓人急公只緣題定限期嚴迫而又不能
不清查上司莫不知商完一事有碍清查而又
不得不檄惟清查但府縣惟恐民情不安招尤
取罪不敢遵行清查亦止坐視觀望差員舉動
遂致延挨歲月而民心愈覺不安令奴才分查
各案將及完竣擬于四月初旬自徽州府前往
江寧遵照部文與督撫會會議調查倉庫止此一
年民欠亦不應遺漏惟是若無商人代完一事
一任清查民自無怨令有商人代完而又仍以
鄉里不惜己資代完
國賦何獨差員苛求不已眾怨之下未必帖服倘
有抗玩之處是百姓感恩于商人而歸怨于清
查矣奴才伏思稽查清查各在奴才一身為輕
民情不安有關地方為重奴才是以着協員暫
緩清查伏乞
皇上睿鑒敎導以便遵行謹
奏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