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讼狱事件应因地制宜等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刘应鼎
- 官职
- 四川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3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公也凡人若能不昧密下所立之志不失初仕
所守之操何事不办何职不称不须远求但问
自心不必畏人但知畏
天如此居心行事方不负朕知遇之恩亦不愧
儒冠之列也尔其加勉毋忽
同日又
奏为敬抒管测之愚仰祈
睿鉴事窃按察司衙门为刑名总汇臣以菲材
膺兹重任凡讦狱事件惟有兢兢自持悉
心筹划其中有因地制宜稍可通变有应
推广
皇恩者敬为我
皇上陈之
一停讼之例宜稍变通也查民间户婚田
土事件定例于农忙时不准受理但民俗
率多愚顽臣自为梓潼县知县之日即见
停讼之时凡户婚田土仍然纷纷呈告此
中刁悍之徒目有司遵例不敢准理益乘
机肆行无忌婚姻不明即率众扛撞田地
未清即翻割禾苗迨开讼到官而被害之
家妇女已强行成婚春耕已经失望甚至
酿成命案往往有之臣愚以为嗣后于农
忙停讼时有呈告户婚田土者许该地方
官批准立案即传谕而造静候开讼审理
如敢不遵严拿究审即所争情事得实仍
治以抗违之罪若所争情事属虚即加倍
重处庶农功不致有防而刁风亦可渐息
矣
一川省日粮宜设也查罪犯自徒以上俱
应分别窃禁凡各属解审到司之犯所需
口粮向未设立悉由捐给实难为继臣查
按察司衙门旧有官庄二处每年计收租
米一百三十六石零又城守营守备衙门
官庄一处每年计收租米三十二石零今
俱退出入官臣谨仰请
天恩将此项米石充作因粮年底造册送布政
司核转报部至各府厅州县衙门如有退
出官庄亦请一体查报布政司将所收租
谷米石分别地方繁简酌量拨给因粮如
无退出官庄之处查有余田绝产应入官
之项令地方官招佃收租拨给狱食庶口
粮有项重犯无缺食之虞矣臣管窥愚见
如果可采伏祈
皇上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
四川布政使臣刘应鼎谨
览
公也凡人若能不昧密下所立之志不失初仕
所守之操何事不辦何職不稱不須遠求但問
自心不必畏人但知畏
天如此居心行事方不負朕知遇之恩亦不愧
儒冠之列也爾其加勉毋忽
同日又
奏為敬抒管測之愚仰祈
睿鑒事竊按察司衙門為刑名總滙臣以菲材
膺兹重任凡訐獄事件惟有兢兢自持悉
心籌畫其中有因地制宜稍可通變有應
推廣
皇恩者敬為我
皇上陳之
一停訟之例宜稍變通也查民間戶婚田
土事件定例於農忙時不准受理但民俗
率多愚頑臣自為梓潼縣知縣之日即見
停訟之時凡戶婚田土仍然紛紛呈告此
中刁悍之徒目有司遵例不敢准理益乘
機肆行無忌婚姻不明即率眾扛撞田地
未清即翻割禾苗迨開訟到官而被害之
家婦女已強行成婚春耕已經失望甚至
釀成命案往往有之臣愚以為嗣後於農
忙停訟時有呈告戶婚田土者許該地方
官批准立案即傳諭而造靜候開訟審理
如敢不遵嚴拿究審即所爭情事得實仍
治以抗違之罪若所爭情事屬虛即加倍
重處庶農功不致有防而刁風亦可漸息
矣
一川省日糧宜設也查罪犯自徒以上俱
應分別竊禁凡各屬解審到司之犯所需
口糧向未設立悉由捐給實難為繼臣查
按察司衙門舊有官庄二處每年計收租
米一百三十六石零又城守營守備衙門
官庄一處每年計收租米三十二石零今
俱退出入官臣謹仰請
天恩將此項米石充作因糧年底造冊送布政
司核轉報部至各府廳州縣衙門如有退
出官庄亦請一體查報布政司將所收租
穀米石分別地方繁簡酌量撥給因糧如
無退出官庄之處查有餘田絕產應入官
之項令地方官招佃收租撥給獄食庶口
糧有項重犯無缺食之虞矣臣管窺愚見
如果可採伏祈
皇上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
四川布政使臣劉應鼎謹
覽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