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官员题补时限等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仕遇
- 官职
- 协理山西道事广西道监察御史兼吏部郎中行走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3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协理山西道事原山西道监察御史兼吏部郎中行走加一级臣张仕遇谨
奏为遵
旨密陈事臣兼吏部郎中行走于现行事件内
就臣愚见二条敬为我
皇上陈之
一定例凡具题应出之缺十二日以内到
部者于十七日以内具题作本月之缺十
三日以后到部者作下月之缺至官员或
奉
特旨降革休致解任者以科抄到部之日在内
十日以内者俱作本月之缺二十日以后
者作下月之缺遵行已久但督抚题参事
件有关刑名钱谷者系刑部户部等衙门
主稿会同吏部具题奉
旨以后正抄发主稿衙门其中应开之缺旧例
必俟主稿衙门咨照吏部始行开缺其各
部咨照日期并无定限有迟至一月两月
后方行咨照者不但员缺久悬而迟速之
间胥吏得以上下其手欲归上月应选之
人则文到甚迟名曰超缺欲归下月应选
之人则文到甚迟名曰压缺其间又有视
缺之美恶以定迟速者均未可定伏查正
抄虽发主稿衙门而吏部则有外抄臣请
嗣后外抄发出吏部查有降调革职休致
解任等官例应开缺者即行开缺照例二
十日以内作本月之缺不必待主稿衙
门行文咨照而主稿衙门亦必遵照每月
二十日裁缺之限不得故为迟延如此则
员缺不致久悬而胥吏无所容其奸矣
一查会典内开各官封赠后军机贪污草
职者追夺若因公星误与别项革职者永
免追夺等语凡以惩贪劣而励官常法至
善也但查官员经督抚纠参奉
旨革职审拟者必俟审明定之日方定其罪
之轻重每有经督抚参劾而审明题请免
罪者亦有前官参劾之员而后官审虚题
请开复者若甫经参劾尚未审明虚实即
行追夺封典恐其中有冤抑被诬之员至
审结免罪之日而封典已经追夺不能复
请情殊可悯臣请嗣后吏部追夺官员封
典俱俟审结定议之日确查果系军机贪
污议罪者始行追夺仍每年汇题一次其
事件尚未审结者俟次年审结之日再行
查明汇题如有被参革职而审明并无赃
款者仍免其追夺则被诬之员皆沐
皇上锡类之仁于无既矣
以上二条是否臣言可采伏惟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捌年参月 初叁 日
奏
協理山西道事原山西道監察御史兼吏部郎中行走加一級臣張仕遇謹
奏為遵
旨密陳事臣兼吏部郎中行走於現行事件内
就臣愚見二條敬為我
皇上陳之
一定例凡具題應出之缺十二日以内到
部者於十七日以内具題作本月之缺十
三日以後到部者作下月之缺至官員或
奉
特旨降革休致解任者以科抄到部之日在内
十日以内者俱作本月之缺二十日以後
者作下月之缺遵行已久但督撫題參事
件有關刑名錢穀者係刑部户部等衙門
主稿會同吏部具題奉
旨以後正抄發主稿衙門其中應開之缺舊例
必俟主稿衙門咨照吏部始行開缺其各
部咨照日期並無定限有遲至一月兩月
後方行咨照者不但員缺久懸而遲速之
間胥吏得以上下其手欲歸上月應選之
人則文到甚遲名曰超缺欲歸下月應選
之人則文到甚遲名曰壓缺其間又有視
缺之美惡以定遲速者均未可定伏查正
抄雖發主稿衙門而吏部則有外抄臣請
嗣後外抄發出吏部查有降調革職休致
解任等官例應開缺者即行開缺照例二
十日以内作本月之缺不必待主稿衙
門行文咨照而主稿衙門亦必遵照每月
二十日裁缺之限不得故為遲延如此則
員缺不致久懸而胥吏無所容其奸矣
一查會典内開各官封贈後軍機貪污草
職者追奪若因公星誤與別項革職者永
免追奪等語凡以懲貪劣而勵官常法至
善也但查官員經督撫糾參奉
旨革職審擬者必俟審明定之日方定其罪
之輕重每有經督撫參劾而審明題請免
罪者亦有前官參劾之員而後官審虛題
請開復者若甫經參劾尚未審明虛實即
行追奪封典恐其中有冤抑被誣之員至
審結免罪之日而封典已經追奪不能復
請情殊可憫臣請嗣後吏部追奪官員封
典俱俟審結定議之日確查果係軍機貪
污議罪者始行追奪仍每年彙題一次其
事件尚未審結者俟次年審結之日再行
查明彙題如有被參革職而審明並無贓
款者仍免其追奪則被誣之員皆沐
皇上錫類之仁於無既矣
以上二條是否臣言可採伏惟
皇上睿鑒施行
雍正捌年參月 初叁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