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宣讲圣谕广训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士俊
官职
—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02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科举教育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不过小施行道之端耳他省亦有一二省如此奏行者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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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臣王士俊谨 奏为敬陈推广良法事窃臣于雍正七年闰七月又经大学士公马尔赛等议令各州县于大乡大村人居稠密之处俱设乡约之所于举贡生员内拣选老成有学行者一人以为约正再选朴实谨守者三四人以为值月每月朔日齐集乡之耆老里长及读书之人宣讲圣谕广训阐明大义详示开导务使乡曲愚民咸生孝友敦睦之思共知尊卑长幼之节置德业可劝者为一籍过失可规者为一籍每月朔日先读圣谕广训抗声宣讲约正推说其义割切叮咛讲毕于此乡内有善者众推之有过者值月纠之约正询其实状众无异词命值月分别书之值月遂读记善籍一遍其记过籍呈约正及耆老里长默视一遍皆付值月收之岁终考校其善过汇册报于县官县官设为劝惩之法有能改过者一体奖励已奉俞旨通饬遵行在案此于旧有乡约之成规推广新设值月之良法诚可使民皆好善俗尽敦庞矣我皇上德教弘敷万邦向化乃圣不自圣犹复博采群言臣因思记过之籍第可为乡村守分农民偶有过犯而设若素非善类及曾为盗贼者月朔不来听讲约正无可纠绳是亦不可无以处之伏查洪武十八年令将奸盗诈伪干名犯义有伤风俗犯罪至徒者书其姓名于申明亭以示惩戒有私毁亭舍涂抹姓名者罪如律今大乡大村既设立讲约之所臣请于约所之侧务令州县各竖一木榜开列该乡村奸盗诈伪干名犯义有伤风俗现经犯法治罪之姓名于榜上俾乡里宗族皆得直指其非以启其悔改之渐倘一年之内该犯果能深自刻责毫无过举即著约正值月报明州县去其榜上姓名予以自新以视置籍记过更觉彰明较著臣前任肇高廉罗道时曾将所属州县犯案已结之盗贼姓名逐一胪列出示劝谕并申明再被告发即按住址勒拘倍处而肇高廉三府罗定一州盗风少息此亦盗贼深畏姓名败露之明验况各乡村寻常犯罪之人较诸盗贼尚知羞耻必不愿列名于木榜以致玷辱父母贻笑妻孥自将黜化潜移改恶迁善虽素无过犯之辈亦必触目惊心更加修省君子有怀刑之惧小人存耻格之风实于地方不无裨益臣因设立约所而推广良法是否可采伏乞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捌年贰月 拾陆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