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谨陈永顺征粮之例请准自报田亩以均国赋以定民业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唐继祖
官职
巡察湖广等处给事中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02月1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102湖南永顺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奏殊堪嘉予有旨另行颁发尔能如此筹计国是朕简用得人矣勉之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勉励
  • 甚是/做得是/奏得是
  • 余/另/即有旨

奏折正文

巡察湖广等处给事中臣唐继祖谨 奏为谨陈永顺征粮之例请准自报田亩以 均 国赋以定民业事窃查钱粮出于地亩此千 古不易之常经也新设永顺一府所辖永 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广袤二千余里其 中开垦成熟之田甚多向额三土司每年 秋粮共银二百八十两由土官交纳虽有 秋粮之名实不从田亩征收永顺则名火 坑钱民间炊爨每火坑征银二钱二分 保靖则名锄头钱每一锄入山纳银三五 钱不等桑植则名烟户钱与火坑相似所 交秋粮即于此内拨解至于诸处成熟之 田土官择其肥饶者自行种收余为舍把 头人分占民间止有零星埼角之地俱无 定赋每年虽派任意轻重此土司征民之 陋例也归流之后各有司因田诏未经清 丈或按土户均摊或照土司田种旧册摊 派以完秋粮二百八十两之数其无田之 民或以火坑等项尚未尽除而有力之家 隐占田地不输赋税殊非任土作贡之义 臣仰请 皇上特沛纶音将永顺一府秋粮二百八十两 暂停摊征一年俾土民咸知向日火坑等 项银两从此永远悉除其有产之家令地 方有司详切晓谕许将伊等祖父遗留或 用价置买或招佃开垦已经成熟田地若 干亩开明四至并将上中下地亩价值若 干之数限一年内自行开报无得隐漏地 方官给与印照准其永远为业俟一年报 齐之后有司照册确查按田肥瘠分别升 科除将停征一年之秋粮照田带征外一 切杂派私征严行禁革如有隐漏地亩者 照例究治官吏人等敢有抑勒滋扰以及 暗派分毫者从重治罪庶合甫数万户贫 民既沾 皇上浩荡天恩欢欣感戴而有田之家咸知可 以永为世业亦无不踊跃输诚据实开报 之理如此则 国赋均而民业定永沐 圣恩于无暨矣臣谨缮折密陈可否采择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此奏殊堪嘉予有旨易行颁发尔能如此筹计 国是朕简用得人矣勉之 同日又 奏为奏 闻事臣查永顺一府系新辟苗疆一切应行事 宜已经督臣抚臣次第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