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同州知州任晟借仓榖缘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武格
- 官职
- 西安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1月2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147陕西同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应如是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西安巡抚臣武格谨
奏为
奏明事窃臣前因署督臣查郎阿奏请出借仓谷
一案奉
旨令臣明白回奏臣繙折回奏间曾将同州仓储仓
粮一事约畧具
奏今查同州升任知州任晟于雍正七年二月内
以敬陈出借仓谷等事据请出借谷三千二百
十八石经署抚臣张廷栋批允而任晟随于三
月二十日起京引
见此项谷石虽经详明实未借出嗣据署事朱闲圣
到任造送交代册结开报任晟任内有民借谷
三千二百余石而查其借领则系四五两月朱
闲圣任内出借之项以此外错缫混明有掩饰
饰那情弊随即严查去后续据现任同州知州
王克修禀称此项谷石任晟详请出借因百姓
无人借领直至四五六月间署事朱闲圣传唤催
粮户首将谷领去等因禀报到臣臣查同州百
姓并不足食而任晟详请出借则所贮仓谷不
无虚縻可知况经详请之后百姓无人借领未
闲圣分派催粮户首则仓谷之虚縻更属无疑
臣正在确查纠参间旋据原任布政司张廷栋
转据同州知州王克修详报民借谷三千二百
余石已经陆续还仓并无亏缺短少等情臣思
借谷虽已还仓而前此出借之时分派户首恐
有措勒病民之弊臣复细加察访查前项借出
谷石虽经变色而米粒坚好尚未霉烂以陈谷
易换新谷出入均平并无病民之处臣是以未
经
题参但仓谷变色既难久贮任晟自应据实详明
设法变通何得混请出借署事朱闲圣接受交
代亦应将仓谷变色缘由据实详报何得分派
户首押于交代册内造入任晟名下扶同朦混
均属不合臣何敢任听伊等朦混草率完事然
仓谷已经全完亦无累民之处可否仰邀
圣恩从宽免其纠参将任晟朱闲圣各记过一次以
观后效非臣所敢擅便理合缮折奏
闻伏祈
皇上睿鉴
训示钦遵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八年正月 叅贰 日
奏
西安巡撫臣武格謹
奏為
奏明事竊臣前因署督臣查郎阿奏請出借倉穀
一案奉
旨令臣明白回奏臣繙摺回奏間曾將同州倉儲倉
糧一事約畧具
奏今查同州陞任知州任晟於雍正七年二月內
以敬陳出借倉穀等事據請出借穀三千二百
十八石經署撫臣張廷棟批允而任晟隨於三
月二十日起京引
見此項穀石雖經詳明實未借出嗣據署事朱閑聖
到任造送交代冊結開報任晟任內有民借穀
三千二百餘石而查其借領則係四五兩月朱
閑聖任內出借之項以此外錯繅混明有掩飾
飾那情弊隨即嚴查去後續據現任同州知州
王克修稟稱此項穀石任晟詳請出借因百姓
無人借領直至四五六月間署事朱閑聖傳喚催
糧戶首將穀領去等因稟報到臣臣查同州百
姓並不足食而任晟詳請出借則所貯倉穀不
無虛縻可知况經詳請之後百姓無人借領未
閑聖分派催糧戶首則倉穀之虛縻更屬無疑
臣正在確查糾參間旋據原任布政司張廷棟
轉據同州知州王克修詳報民借穀三千二百
餘石已經陸續還倉並無虧缺短少等情臣思
借穀雖已還倉而前此出借之時分派戶首恐
有措勒病民之弊臣復細加察訪查前項借出
穀石雖經變色而米粒堅好尚未霉爛以陳穀
易換新穀出入均平並無病民之處臣是以未
經
題參但倉穀變色既難久貯任晟自應據實詳明
設法變通何得混請出借署事朱閑聖接受交
代亦應將倉穀變色緣由據實詳報何得分派
戶首押於交代冊內造入任晟名下扶同朦混
均屬不合臣何敢任聽伊等朦混草率完事然
倉穀已經全完亦無累民之處可否仰邀
聖恩從寬免其糾參將任晟朱閑聖各記過一次以
觀後效非臣所敢擅便理合繕摺奏
聞伏祈
皇上睿鑒
訓示欽遵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八年正月 叅貳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