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拟将迁安县知县王孔彰题参革职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唐执玉
- 官职
- 署理直隶总督都察院左都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1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15直隶永平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自然前不令解任者恐有宪抑今审有实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向后只管秉公执法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直隶总督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唐执玉谨
奏为奏
闻事臣查永平府属迁安县知县王孔彰详报教谕
贺耀祖与训导张世宁之子并伊亲陈姓顾姓
肆行赌博又据教谕贺耀祖等讦报知县王孔
彰受贿纵令刘思毅私开烧锅并短发工食违
例受呈与坐轿经过
文庙等款据永平府知府吴士端布政司王暮按
察司张灿详揭到臣臣题参于雍正七年七
月初十日奉
旨这所参贺耀祖着革职张世宁着解任具五许各
款情由及本内有名犯证该督一并质审定拟具
奏王孔彰不必革职亦不必解任如有质对之处
令其质对该部知道钦此钦遵饬署去后嗣据王
孔彰呈首永平府知府吴士端家人蒋姓索取
烧锅规礼银三十两又捐解知府衙门更夫等
工食修理府署等项现在行文提拿蒋姓到案
另行审结外今审明贺耀祖赌博是实按例拟
罪其王孔彰违例受呈坐轿经过
文庙二款审无其事但王孔彰纵开烧锅受贿银
二百余两已据王孔彰自行承认至王孔彰短
发工食祭祀等银约四十余两亦据各役供词
有据臣查迁安县知县王孔彰于烧锅案内受
贿又扣短工食等银虽不法既经审有实据
似应将王孔彰题参革职究拟理合先行具
奏
闻伏乞
皇上圣鉴为此谨
奏
雍正捌年正月 日
奏
署理直隸總督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唐執玉謹
奏為奏
聞事臣查永平府屬遷安縣知縣王孔彰詳報教諭
賀耀祖與訓導張世寧之子並伊親陳姓顧姓
肆行賭博又據教諭賀耀祖等訐報知縣王孔
彰受賄縱令劉思毅私開燒鍋并短發工食違
例受呈與坐轎經過
文廟等款據永平府知府吳士端布政司王暮按
察司張燦詳揭到臣臣題參於雍正七年七
月初十日奉
旨這所參賀耀祖着革職張世寧着解任具五許各
款情由及本內有名犯證該督一併質審定擬具
奏王孔彰不必革職亦不必解任如有質對之處
令其質對該部知道欽此欽遵飭署去後嗣據王
孔彰呈首永平府知府吳士端家人蔣姓索取
燒鍋規禮銀三十兩又捐解知府衙門更夫等
工食修理府署等項現在行文提拿蔣姓到案
另行審結外今審明賀耀祖賭博是實按例擬
罪其王孔彰違例受呈坐轎經過
文廟二款審無其事但王孔彰縱開燒鍋受賄銀
二百餘兩已據王孔彰自行承認至王孔彰短
發工食祭祀等銀約四十餘兩亦據各役供詞
有據臣查遷安縣知縣王孔彰於燒鍋案內受
賄又扣短工食等銀雖不法既經審有實據
似應將王孔彰題參革職究擬理合先行具
奏
聞伏乞
皇上聖鑒為此謹
奏
雍正捌年正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