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请停两淮盐商领运湖南仓榖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赵弘恩
官职
湖广总督湖南巡抚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12月15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漕运漕粮事务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一事通盘胡涂之至另有旨谕内阁颁发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批评
  • 不同意不认可
  • 看法
  • 余/另/即有旨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湖南巡抚臣赵弘恩谨 奏为请停淮商额运之仓谷以备本省之平粜事 案准两淮盐臣噶尔泰手札内开据两淮商人 黄光德等具呈情愿出资将湖南积谷三十余 万石照依原买之价交纳湖南藩库领运此谷 随地随时售卖仍将所售价银交纳运库等情 经本院折 奏在案今奉 朱批 谕旨众商等感恩急公情愿効力朕深为嘉悦但令 如数交足则已倘少有余利不可分外交纳汝亦 不可接奏特谕钦此移会前来业经前抚臣王国 栋 题明将雍正三年动帑所买谷一十六万二千余 石照原价每石银三钱四分九厘零给商交价 运售在案现今尚未据该商领运但臣等伏查 积贮仓谷原为本地赈济粜籴而设今湖南岳 常二府之临湘武陵等十州县因本年缺雨已 经勘明成灾分数照例 题报虽目前米价不昂民食不乏惟恐来年青黄 不接之际不无昂腾之虑臣等豫为绸缪尚动 公项银一万两买米备粜而贮仓之现谷与其 照原价以给商售又不如留俟来年春夏亦照 原价平粜以济本地之民食似应饬商暂停领 卖如楚省明年果无需用之处仍听该商交价 领运事属两便臣等从地方民食起见是否伏 乞 皇上训示遵行臣等谨 奏 雍正柒年拾贰月 叁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等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