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遣余丁回沙州以便明春牵拉驼只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岳钟琪
- 官职
- 宁远大将军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12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奏抄录存案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宁远大将军臣岳钟琪谨
奏为奏
闻事窃查明春出口粮车七千辆马步兵丁共六千
名不敷赶运车辆之用臣于酌改军需条目内
奏请雇募车夫三千五百名令兵夫相间赶运等
因具
奏在案但查雇募车夫所需往回口粮工价费用
浩繁而且所雇之夫又未必俱系熟谙至马步
各兵均有随带军装以及口粮等项并骑驮马
匹俱须经理似难概令使车再臣自肃州出口
沿途亲见各地方官所雇之驮夫不谙驾挽牵
拉者甚多臣是以再四思维查今岁出口各兵
之余丁俱经赶运兵丁给与年价自备口粮之
车辆并牵拉随营粮驮沿途赶车驮均已习
熟是以行令领兵各提镇将雇挑选余丁约计
三千名陆续前往布隆吉沙州二处住歇过冬
以备明春接赶粮车牵拉粮驮之用虽需雇之
车夫未必便可全省而约畧亦可减雇一千二
百名惟是此项余丁按营之后尚须休息月余始
可发回往歇今查自肃州出口之余丁已经过
回二千一百六十余名其西宁出口之余丁尚
未挑选起程统俟挑齐之日核明共遣回余丁
若干名于简明黄册内声注外再查此项余丁
在布隆吉沙州住歇过冬以及明春沿途应需
裹带之口粮臣已檄令肃州道齐式即为催运
粟米一千七百余石炒面二十一万觔前赴布
隆吉存贮以备供支不唯明春出口之粮车驮
只得熟习使车拉驮之余丁赶运即此项应运
之米面脚价比催运哈密亦大有节省至所过
布隆吉供支之粮石倘有余剩查现有青金牧
放之驮只明春应力坚实之时即可就便带运
赴营亦属省便再遣回赶车牵驮各余丁仍请
照所雇之夫给与沿途赶运赴营之两个月工
价以为添补衣鞋之用在各余丁虽领工价而
较之雇募之夫既无另支之往返口粮亦无应
给之回籍工食以此计算节省复多与军需不
无裨益所有挑选到营余丁遣回布隆吉沙州
住歇过冬接赶粮车牵拉驮只缘由理合缮折
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为此谨
奏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七日具
此奏抄录存案矣
奏
寧遠大將軍臣岳鍾琪謹
奏為奏
聞事竊查明春出口糧車七千輛馬步兵丁共六千
名不敷趕運車輛之用臣於酌改軍需條目內
奏請僱募車夫三千五百名令兵夫相間趕運等
因具
奏在案但查僱募車夫所需往回口糧工價費用
浩繁而且所僱之夫又未必俱係熟諳至馬步
各兵均有隨帶軍裝以及口糧等項併騎馱馬
匹俱須經理似難概令使車再臣自肅州出口
沿途親見各地方官所僱之馱夫不諳駕輓牽
拉者甚多臣是以再四思維查今歲出口各兵
之餘丁俱經趕運兵丁給與年價自備口糧之
車輛并牽拉隨營糧馱沿途趕車馱均已習
熟是以行令領兵各提鎮將僱挑選餘丁約計
三千名陸續前往布隆吉沙州二處住歇過冬
以備明春接趕糧車牽拉糧馱之用雖需僱之
車夫未必便可全省而約畧亦可減僱一千二
百名惟是此項餘丁按營之後尚須休息月餘始
可發回往歇今查自肅州出口之餘丁已經過
回二千一百六十餘名其西寧出口之餘丁尚
未挑選起程統俟挑齊之日核明共遣回餘丁
若干名於簡明黃冊內聲註外再查此項餘丁
在布隆吉沙州住歇過冬以及明春沿途應需
裹帶之口糧臣已檄令肅州道齊式即為催運
粟米一千七百餘石炒麵二十一萬觔前赴布
隆吉存貯以備供支不唯明春出口之糧車馱
隻得熟習使車拉馱之餘丁趕運即此項應運
之米麵脚價比催運哈密亦大有節省至所過
布隆吉供支之糧石倘有餘剩查現有青金牧
放之馱隻明春應力堅實之時即可就便帶運
赴營亦屬省便再遣回趕車牽馱各餘丁仍請
照所僱之夫給與沿途趕運赴營之兩個月工
價以爲添補衣鞋之用在各餘丁雖領工價而
較之僱募之夫既無另支之往返口糧亦無應
給之回籍工食以此計算節省復多與軍需不
無裨益所有挑選到營餘丁遣回布隆吉沙州
住歇過冬接趕糧車牽拉馱隻緣由理合繕摺
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為此謹
奏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七日具
此奏抄錄存案矣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3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