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水坝泄水及添筑堤工缘由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孔毓珣
官职
江南河道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12月0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水利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大事也将原折命抄录留中与廷臣详细斟酌有旨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转发议奏
  • 单留中

奏折正文

奏 江南河道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遵 旨奏覆事窃臣前于 陛见时钦奉 谕旨天然等坝泄出之水恐其溢浸民田尔可相度 动帑于坝下修筑东水堤工务令各坝所泄之水 悉归湖内毋致民田被患钦此仰见我 皇上爱养黎庶痌瘝在念不惜帑金为保卫民生之 计臣敢不悉心办理以仰副 圣主宵旰勤求之至意钦遵于抵任后亲往湖堤五 坝之下逐细详看查得坝下一带地方坐落淮 郡西南其间粮田万顷村落星罗向因湖堤紧 要设立滚水三坝并天然南北二坝分泄水势 以保堤工迨至康熙四十五年间恭荷 圣祖仁皇帝轸恤民瘼大沛 恩纶 特发内帑金于坝下挑河筑堤收束故坝之水归入 宝应高邮诸湖由高邮减水坝下于射阳湖入 海水行地中民安衽席莫不仰戴 弘恩群歌乐土因此工创筑已及各坝年年开放水 经由巨浪撞击堤工日见残缺细看形势总缘 各坝口门甚宽两堤逼束过狭且短之故也查 三滚坝口门共宽二百丈湖水加长约过水一 二尺至三四尺不等天然二坝口门共宽一百 二十丈开放过水约至六七尺不等而原挑坝 下引河二道各止面宽十二丈底宽八丈深三 尺至陈家庄汇合一河止面宽二十丈底宽十 六丈深四尺是来源广濶去路窄狭只可引其 溜走中泓不能尽为容纳全赖两堤束水下趋 以防旁溢而原筑堤身止顶宽二丈底宽五六 丈高六七尺不等本不甚高厚且陈家庄 南旬等处两堤相距濶者一百三四十丈窄者 八十余丈若止放滚水三坝堤内虽然窄隘尚 可容纳若值五坝齐开以三百余丈之水滔滔 滚注下遏上壅势必漫溢冲溃臣既循堤细看 复从五坝泄水处所周回相度意欲另开支河 从天然坝下南堤之外引水归入蒋家闸无奈 闸河止能容闸内之水如开坝俱放则闸河之 水势不能容欲于茆家圩坝下北堤之外开一 支河引水入草字河则又逼近堤根且古沟东 坝旧有漫溢深塘支河由此经过不惟险工有 碍实难两内筑堤是南北支河均不可以议开 也若竟疏濶引河亦可引水下注但天然二坝 一开水即缘堤湍逝必致河水底开坝之后 又虑高宝二湖之水逆溯而行转致倒漾是疏 濶引河亦非泄水之长策也伏思坝下堤河原 借束水欲使坝水循轨诚如我 皇上圣明洞鉴必应修筑堤工以束其势俾来无漫 衍去有汇归方足巩固湖堤而保卫田亩查旧 堤处所土性坚硬地势平坦从前于此处估筑 堤工原属得宜应请将南向堤径窄狭之处自 南岸王家营起至赵家庄止取湾就直改濶二 十丈长三百丈另筑新堤一道即将旧堤之 土挖筑新堤以免阻滞水路其堤尾距湖尚有 二十余里向无堤工若不接筑加长则无堤之 处散漫不能直达于湖应于南岸堤尾马家圩 至应家集约十七里接筑新堤一道北岸叶家 庄堤尾势渐向北不能束水应自周家圩至李 良桥约十五里接筑新堤一道再将南北两岸 旧堤接其段落分其平险通为增减一律加高 培厚庶两堤夹束水势湍流自无旁溢之患自 应家集李良桥迤下去湖尚约有六七里臣相 度该处地势洼下土性虚松本难筑堤且逼近 湖滨一遇水长纵有堤工亦必淹浸湖内徒费 帑金况此处成热田亩无多无庸议筑以上应 筑堤工约需帑十一万一千余百两实于湖 堤民田两有裨益盖一切修防堤工凡无关黄 运两河者例不动帑今蒙 皇上爱民念切 特颁旷典将束水堤工动帑修筑是堤成之后保护 永久之法亦应预筹此堤向来系民间自行 修理因无责成修堤之费每为豪强胥役中饱 嗣后请饬令地方官于附近有田之家按田亩 之多寡秉公选择殷实老成之人令为堤长凡 遇放坝之时率领居民轮流赴堤昼夜巡逻搭 护此处土性坚实毋庸培补其修守亦易为力 仍饬地方官不时查察劝谕并严禁豪强已揽 胥役勒索等弊开坝之后如有浪水满于农 隙时即为修补修完出具甘结报官备案地方 官会同河官亲往看验实力奉行自可年年坚 固从此水有收束不致横溢势能畅达自无壅 淤淮西一带人民赖湖堤之永障免浅水之旁 流岁庆丰登咸安乐利永荷 圣德于无疆矣所有应修丈尺及需银细数统俟确 估另 题外谨将臣勘过诸坝泄水情形及应行添筑堤 工缘由合行缮折奏 闻并绘图贴说恭呈 御览伏乞 皇上睿鉴指示遵行谨 奏 雍正柒年拾贰月 初贰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