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藩库余平银两存支数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费金吾
- 官职
- 山东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11月1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清单报告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有何可谕可嘉之至一句耳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山东布政使臣赉金吾跪
奏为恭报藩库余平银两事窃查藩库并尾余平
一项出于零收整发寸铢积黍之中而山东库
平较他省稍重些微故余平独多历任巡抚布
政使皆以此项毫无碍银两私自分用迨张保
任内虽将院司分用之余平酌计每两三厘拨
出充公而山东藩库之余平实不止每两三厘
益因藩司衙门公私用度较别衙门稍繁如公
用则修理银库衙署备办文封纸张给发更夫
工食义学束修赏吏役之类此岁有定数者
也其遇有公事动用则岁无定数者也至若应
酬交际之繁原属私用此当于养廉内交应不
当取用余平而张保彼时于此等公私用度既
不敢于耗羡内支给又不能于养廉内出办遂
于余平项下预留取用之地抑且收发钱粮不
令库官经手任听吏役掌平弹兑致吏役亦得
从中舞弊侵渔此其所以止计每两三厘充
奏明充公也岳濬在任一十四月于每两三厘充
公之外又查出余平银五千二百四十八两
奏明交臣贮库在案即此可见山东藩库余平不
止每两三厘矣臣到任之后凡应酬交际概行
谢绝间有不得已之项亦大都从简至于收
发钱粮则督率库官亲子弹兑并不假手吏役
吏役无从侵渔故贮库之余平较多于前任自
雍正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臣到任起至雍正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计九个月十日查明余平银
一万二千三百一十八两一钱经臣于雍正七
年六月初八日于
奏报藩库并尾余平清折内
奏明贮库在案今自雍正七年五月初一日起至
十一月十五日止计连闰七个月十五日又查
明余平银一万二千九百四十二两六钱六分
总计臣到任以来共一十六月二十五日除动
支衙门公用银三千九百八十五两三钱照定
式造册移交后任又照往例拨出每两三厘充
公银一万七千四百八十四两七钱外计查明
余平共银二万五千二百六十七两六钱六分理
合奏
闻以便连岳濬任内余平一并交代接任收贮者也
再自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至年底止为
时仅有月余所收余平谅亦无多臣任内不及
奏报容臣于交代案内一并交与孙国玺听孙国
玺任内查明奏
奏至督率库官弹兑之法俟孙国玺到日亦当详
细告知务俾吏役侵渔之弊永远杜除合并
奏明臣赉金吾谨
奏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山东布政使臣赉金吾
山東布政使臣賚金吾跪
奏為恭報藩庫餘平銀兩事竊查藩庫併尾餘平
一項出于零收整發寸銖積黍之中而山東庫
平較他省稍重些微故餘平獨多歷任巡撫布
政使皆以此項毫無碍銀兩私自分用迨張保
任內雖將院司分用之餘平酌計每兩三釐撥
出充公而山東藩庫之餘平實不止每兩三釐
益因藩司衙門公私用度較別衙門稍繁如公
用則修理銀庫衙署備辦文封紙張給發更夫
工食義學束脩賞吏役之類此歲有定數者
也其遇有公事動用則歲無定數者也至若應
酬交際之繁原屬私用此當于養廉內交應不
當取用餘平而張保彼時於此等公私用度既
不敢于耗羨內支給又不能于養廉內出辦遂
于餘平項下預留取用之地抑且收發錢糧不
令庫官經手任聽吏役掌平彈兌致吏役亦得
從中舞弊侵漁此其所以止計每兩三釐充
奏明充公也岳濬在任一十四月于每兩三釐充
公之外又查出餘平銀五千二百四十八兩
奏明交臣貯庫在案即此可見山東藩庫餘平不
止每兩三釐矣臣到任之後凡應酬交際概行
謝絕間有不得已之項亦大都從簡至於收
發錢糧則督率庫官親子彈兌並不假手吏役
吏役無從侵漁故貯庫之餘平較多于前任自
雍正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臣到任起至雍正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計九個月十日查明餘平銀
一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兩一錢經臣于雍正七
年六月初八日于
奏報藩庫併尾餘平清摺内
奏明貯庫在案今自雍正七年五月初一日起至
十一月十五日止計連閏七個月十五日又查
明餘平銀一萬二千九百四十二兩六錢六分
總計臣到任以來共一十六月二十五日除動
支衙門公用銀三千九百八十五兩三錢照定
式造冊移交後任又照往例撥出每兩三釐充
公銀一萬七千四百八十四兩七錢外計查明
餘平共銀二萬五千二百六十七兩六錢六分理
合奏
聞以便連岳濬任內餘平一併交代接任收貯者也
再自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至年底止為
時僅有月餘所收餘平諒亦無多臣任內不及
奏報容臣于交代案内一併交與孫國璽聽孫國
璽任内查明奏
奏至督率庫官彈兌之法俟孫國璽到日亦當詳
細告知務俾吏役侵漁之弊永遠杜除合併
奏明臣賚金吾謹
奏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山東布政使臣賚金吾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