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广东南海县定弓虚税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士俊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11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37广东广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嘉是览之若为除弊既妙之举因增额则小矣哉(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王士俊谨
奏为奏明定弓虚税事窃照田地被讼升科原无虚设
之税其或水冲沙压有税无田一经地方官查勘确
数应请督抚具
题豁免从来有因本县之钱粮缺额将他县之升科移
抵借端隐占牢不可破如南海县之定弓虚税者也
臣备查南海县地亩自万历九年奉行清丈不知何
故册载缺额田二千零四十二顷零六亩有奇该银
八千二百七十五两四钱七分向议每亩加银一分
六厘四毫以足原额此定弓虚税之由来也行至万
历四十六年又议将广州府属香山等县新报荒坦
起征银两移抵南海县虚税至今犹遵行之约计香
山等县历年陆续详报垦荒移抵之银共六千九百
九十二两九钱九分零南海本县历年升科自抵之
银仅三十三两四钱九分零自香山等县并南海县
已通共抵过虚税银七千零二十六两四钱八分零
尚有未抵虚税银一千二百四十八两九钱九分臣
查通省田亩经万历九年清丈缺额者多至今不
惟已足原额抑且增额不少独南海县借移抵虚税
名色年年如故从前之报垦原无确据后此之议抵
实属作奸祗因南海县管业之人半属院司书吏上
下勾通任意欺隐臣深知其弊极力清理南海县知
县刘庶亦能实心任事缘本年有番禺等县首垦起
征银二百九十二两六钱零奉署抚臣傅泰批行准
抵南海县虚税臣即转行刘庶查明抵补随据刘庶
详称本年未抵虚税一千二百四十八两九钱九分
里民有全完者有完将过半者臣以里民既经全完
则税之非虚可知遂将虚税原委详明傅泰请其批
定嗣后不准移抵现今番禺等县升科之银仍归各
县额内加增彼时臣之书办意欲中阻臣诘责不
敢声言及臣详明抚臣奈巡抚衙门之书吏惟虑田
难侵占越十日忽将原详发回臣即面禀傅泰备言
南海县虚税积弊情由傅泰深以臣言为然臣复询
其何故发回原详傅泰则云实不知道此即院司书
吏阴相作弊之明验臣思各县报垦升科钱粮自应
归于各县额内输纳如南海县钱粮果有缺额何妨
查明确据详请豁免又何必将别县之钱粮转移
抵况自移抵以来年年比额奏销务以实征
报部为定而将来二年升科钱粮又复议
南海本县升科仅止三十余两举凡升科者悉
经而行使加派之议从此而加派不已
饱豪强之贪餍情甚显然臣极知南海县实无虚税
情不独更不因循以贻害将来且此项钱粮
因刘庶征底清查有实在缺额者即为详免委系
安协也臣更拟清查之先将此项钱粮暂缓征比
为隐匿者劝谕自首并将历来香山等县移抵之银六
千九百九十二两九钱九分详明督抚仍归各县额
内征解惟南海县不得借移抵之名以为欺隐之地
臣诸事不敢避怨避劳而慎重钱粮尤为专责但粤
东田地隐匿颇多立法稽查必有渐次南海之虚税
既除则各属之田粮自出虽清理在一邑而关系在
通省合先备悉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
雍正柒年拾壹月
初七日
奏
臣王士俊謹
奏為奏明定弓虛稅事竊照田地被訟陞科原無虛設
之稅其或水衝沙壓有稅無田一經地方官查勘確
數應請督撫具
題豁免從來有因本縣之錢糧缺額將他縣之陞科移
抵借端隱佔牢不可破如南海縣之定弓虛稅者也
臣備查南海縣地畝自萬曆九年奉行清丈不知何
故冊載缺額田二千零四十二頃零六畝有奇該銀
八千二百七十五兩四錢七分向議每畝加銀一分
六厘四毫以足原額此定弓虛稅之由來也行至萬
曆四十六年又議將廣州府屬香山等縣新報荒坦
起徵銀兩移抵南海縣虛稅至今猶遵行之約計香
山等縣歷年陸續詳報墾荒移抵之銀共六千九百
九十二兩九錢九分零南海本縣歷年陞科自抵之
銀僅三十三兩四錢九分零自香山等縣并南海縣
已通共抵過虛稅銀七千零二十六兩四錢八分零
尚有未抵虛稅銀一千二百四十八兩九錢九分臣
查通省田畝經萬曆九年清丈缺額者多至今不
惟已足原額抑且增額不少獨南海縣借移抵虛稅
名色年年如故從前之報墾原無確據後此之議抵
實屬作奸祗因南海縣管業之人半屬院司書吏上
下勾通任意欺隱臣深知其弊極力清理南海縣知
縣劉庶亦能實心任事緣本年有番禺等縣首墾起
徵銀二百九十二兩六錢零奉署撫臣傅泰批行准
抵南海縣虛稅臣即轉行劉庶查明抵補隨據劉庶
詳稱本年未抵虛稅一千二百四十八兩九錢九分
里民有全完者有完將過半者臣以里民既經全完
則稅之非虛可知遂將虛稅原委詳明傅泰請其批
定嗣後不准移抵現今番禺等縣陞科之銀仍歸各
縣額內加增彼時臣之書辦意欲中阻臣詰責不
敢聲言及臣詳明撫臣奈巡撫衙門之書吏惟慮田
難侵佔越十日忽將原詳發回臣即面稟傅泰備言
南海縣虛稅積弊情由傅泰深以臣言為然臣復詢
其何故發回原詳傅泰則云實不知道此即院司書
吏陰相作弊之明驗臣思各縣報墾陞科錢糧自應
歸於各縣額內輸納如南海縣錢糧果有缺額何妨
查明確據詳請豁免又何必將別縣之錢糧轉移
抵況自移抵以來年年比額奏銷務以實徵
報部為定而將來二年陞科錢糧又復議
南海本縣陞科僅止三十餘兩舉凡陞科者悉
經而行使加派之議從此而加派不已
飽豪強之貪饜情甚顯然臣極知南海縣實無虛稅
情不獨更不因循以貽害將來且此項錢糧
因劉庶徵底清查有實在缺額者即為詳免委係
安協也臣更擬清查之先將此項錢糧暫緩徵比
為隱匿者勸諭自首并將歷來香山等縣移抵之銀六
千九百九十二兩九錢九分詳明督撫仍歸各縣額
內徵解惟南海縣不得借移抵之名以為欺隱之地
臣諸事不敢避怨避勞而慎重錢糧尤為專責但粵
東田地隱匿頗多立法稽查必有漸次南海之虛稅
既除則各屬之田糧自出雖清理在一邑而關係在
通省合先備悉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
雍正柒年拾壹月
初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