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仓榖积贮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金鉷
- 官职
- 广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11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总与鄂尔泰商酌行之朕自信实尚不及信鄂尔泰之稳切也凡地方事宜一一虚怀商酌不可以力求者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西巡抚臣金𫟹谨
奏为敬陈仓谷事宜仰祈
睿鉴事窃臣蒙
皇上天恩畀以封疆重任凡全省之吏治民生无一
非臣职分内应尽之责而仓谷一节民食攸关
边储最重尤为臣之所当加意兹备查通省仓
谷据臣之愚窃有见夫国守成规实于地方无
益而稍为通变即属上下成宜敢敬为我
皇上陈之臣查粤省捐谷分贮各府州县七十九万
八千石零又查各属当平仓谷四十四万三千
石零又米改谷竝社仓谷及各项谷二十九万
三千石零合计共一百五十三万余石以六省
较之似不为多而以粤西地方情形核之实为
过多兼亦处置不当盖各处所贮仓谷原以备
年岁荒歉非虚设也今粤西虽云瘠薄而田亩
一岁所出数一岁之用尚属有余年来民间之
盖藏储足可以充食如去岁收成尚禾及今岁之
丰稔彼时粤东米价稍贵贩往者犹至一百三
十余万石固可见民间自有米谷不全赖仓谷
之籴卖明矣而粤西仓谷当日分贮各属之数
多寡甚不得宜查地方有通水路者有不通水
路者其通水者本处即无所需谷自可接济邻
封其不通水者僻处岩塞密箐之中粗足自给
而欲运至他处即二三百里之远山路艰险必
须数日肩挑背负仅能数斗如一石价值一两
脚价转多至二两其势万难出籴是以
国家有用之仓储置之无用之僻地令其藏迄折
耗损物累官甚非仰体
皇上慎重仓谷之至意今臣细将各府州县逐一分
晰又复通盘计算合各项谷一百五十三万余
石请共贮谷一百万余石酌量地方之大小繁
僻及通水之远近以为增减如不通水路不能
接济邻封止可备本处之用者减十分之七如
地居上游而路稍迂远谷贮过多者减十之二
三至南宁太平二府与他府不同均系南交门
户边徼重地而又据上流之势仍可接济邻省
积贮不可不丰今南宁府原贮谷六万六千六
百余石应增至十万石太平府原贮谷一万石
应增至四万石宣化县系南宁之首邑原贮谷
三万石应增至四万石崇善县系太平之首邑
原贮谷八千石应增至二万石至梧州浔州平
乐三府均在广东上流挽运甚便各府原贮谷
有四万余石者有二三万石者今再为酌量大抵
俱以三万四千石为率至于桂林府以及临桂
县虽居省会但该府兼有官运通判收贮民间
改征之谷现积二万一千四百余石且去东省
较平梧等府为远今府仓贮谷七万三千余石
县仓贮谷四万石均属太多应酌存府仓四万
石县仓二万石已足备用其余因地制宜一一
俱量为增减臣合通省计之共贮谷一百六七
万石有零所余仓谷四十五六万石拟请籴卖
以充兵饷而籴卖之法请俱听其因时乘便不
必定在一年限内籴完其价亦不必额以三钱
有零请于二年之内但遇得价即照依时价籴
卖除运脚之外尽获赢余是则一变通增减之
间歉岁备荒之谷既足以济民而平时过多之
谷亦不致微浥
国家之积贮颗粒皆归有用而地方之谷食彼此
无不适均矣其酌留分贮各府州县之谷俱改
作常平仓谷毋庸另立捐谷各名色徒事纷繁
至增贮仓谷之府县自应增设仓廒以及水脚
运费等项统于籴出谷价内造册送部如有侵
冒等弊经臣察出立即
题参断不敢稍有姑容于其间也以上通省仓谷
事务臣俱备细查核浅知向来措置非宜应多
者少应少者多徒有充裕之名而无实济之用
所当竭力区画以备不时务使近可以彼此通
融远可以接济邻省其边境增贮仓谷臣前在
县省业与督臣鄂尔泰面商相合但仓贮军粮
系臣专责若非通长计算安当断不敢草率奏
闻今悉细行筹划谨抒一得之愚伏祈
皇上睿鉴如蒙
恩允臣再当缮造细册恭疏具
题以听部核谨
奏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七日
(朱批内容省略)
奏
廣西巡撫臣金鉷謹
奏為敬陳倉穀事宜仰祈
睿鑒事竊臣蒙
皇上天恩畀以封疆重任凡全省之吏治民生無一
非臣職分內應盡之責而倉穀一節民食攸關
邊儲最重尤為臣之所當加意茲備查通省倉
穀據臣之愚竊有見夫國守成規實於地方無
益而稍為通變即屬上下成宜敢敬為我
皇上陳之臣查粵省捐穀分貯各府州縣七十九萬
八千石零又查各屬當平倉穀四十四萬三千
石零又米改穀竝社倉穀及各項穀二十九萬
三千石零合計共一百五十三萬餘石以六省
較之似不為多而以粵西地方情形核之實為
過多兼亦處置不當蓋各處所貯倉穀原以備
年歲荒歉非虛設也今粵西雖云瘠薄而田畝
一歲所出數一歲之用尚屬有餘年來民間之
蓋藏儲足可以充食如去歲收成尚禾及今歲之
豐稔彼時粵東米價稍貴販往者猶至一百三
十餘萬石固可見民間自有米穀不全賴倉穀
之糴賣明矣而粵西倉穀當日分貯各屬之數
多寡甚不得宜查地方有通水路者有不通水
路者其通水者本處即無所需穀自可接濟鄰
封其不通水者僻處巖塞密箐之中粗足自給
而欲運至他處即二三百里之遠山路艱險必
須數日肩挑背負僅能數斗如一石價值一兩
脚價轉多至二兩其勢萬難出糴是以
國家有用之倉儲置之無用之僻地令其藏迄折
耗損物累官甚非仰體
皇上慎重倉穀之至意今臣細將各府州縣逐一分
晰又復通盤計算合各項穀一百五十三萬餘
石請共貯穀一百萬餘石酌量地方之大小繁
僻及通水之遠近以爲增減如不通水路不能
接濟鄰封止可備本處之用者減十分之七如
地居上游而路稍迂遠穀貯過多者減十之二
三至南寧太平二府與他府不同均係南交門
戶邊徼重地而又據上流之勢仍可接濟鄰省
積貯不可不豐今南寧府原貯穀六萬六千六
百餘石應增至十萬石太平府原貯穀一萬石
應增至四萬石宣化縣係南寧之首邑原貯穀
三萬石應增至四萬石崇善縣係太平之首邑
原貯穀八千石應增至二萬石至梧州潯州平
樂三府均在廣東上流輓運甚便各府原貯穀
有四萬餘石者有二三萬石者今再為酌量大抵
俱以三萬四千石為率至於桂林府以及臨桂
縣雖居省會但該府兼有官運通判收貯民間
改徵之穀現積二萬一千四百餘石且去東省
較平梧等府為遠今府倉貯穀七萬三千餘石
縣倉貯穀四萬石均屬太多應酌存府倉四萬
石縣倉二萬石已足備用其餘因地制宜一一
俱量為增減臣合通省計之共貯穀一百六七
萬石有零所餘倉穀四十五六萬石擬請糴賣
以充兵餉而糴賣之法請俱聽其因時乘便不
必定在一年限內糴完其價亦不必額以三錢
有零請於二年之內但遇得價即照依時價糴
賣除運脚之外儘獲贏餘是則一變通增減之
間歉歲備荒之穀既足以濟民而平時過多之
穀亦不致微浥
國家之積貯顆粒皆歸有用而地方之穀食彼此
無不適均矣其酌留分貯各府州縣之穀俱改
作常平倉穀毋庸另立捐穀各名色徒事紛繁
至增貯倉穀之府縣自應增設倉廒以及水脚
運費等項統於糴出穀價內造冊送部如有侵
冒等弊經臣察出立即
題參斷不敢稍有姑容於其間也以上通省倉穀
事務臣俱備細查核淺知向来措置非宜應多
者少應少者多徒有充裕之名而無實濟之用
所當竭力區畫以備不時務使近可以彼此通
融遠可以接濟鄰省其邊境增貯倉穀臣前在
縣省業與督臣鄂爾泰面商相合但倉貯軍糧
係臣專責若非通長計算安當斷不敢草率奏
聞今悉細行籌畫謹抒一得之愚伏祈
皇上睿鑒如蒙
恩允臣再當繕造細冊恭疏具
題以聽部核謹
奏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七日
(朱批内容省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