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缴养廉剩余银两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郑禅宝
- 官职
- 巡视长芦等处塩课监察御史仍兼内务府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10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缴纳奏折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不遵旨奉行如此琐屑卑鄙何也有谕内务府王大臣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雍正七年闰七月初十日
巡视长芦等处盐课监察御史仍兼内务府郎中臣郑禅宝谨
奏为奏明解交养廉银两事窃照长芦巡盐御史衙门有酌留每年养廉银二万两臣
自雍正五年七月到任起扣至六年七月
一年任内养廉银两除动支外余银一万
二千三百两经臣
奏明面奉
谕旨将银一万两赏与包衣官员二千三百两赏
与臣钦此钦遵在案雍正六年养廉银二
万两除动支外又存余银一万二千二百
两臣具折
奏请解交广储司奉
朱批谕旨仍遵照去年谕旨将银一万两赏与
包衣官员钦此臣即檄催长芦运司照数
报齐解送内务府交纳去后今据该司详
称遵将奉
旨赏与包衣官员银一万两并余养廉银二千
二百两一并差官于十月初八日解赴内
务府广储司交纳等情到臣据此所有报
解银两缘由理合缮折
奏明谨
奏
雍正七年十月十五日
署内务府总管臣郑禅宝谨
奏为奏
雍正七年閏七月初十日
巡視長蘆等處鹽課監察御史仍兼內務府郎中臣鄭禪寶謹
奏為奏明解交養廉銀兩事竊照長蘆巡鹽御史衙門有酌留每年養廉銀二萬兩臣
自雍正五年七月到任起扣至六年七月
一年任內養廉銀兩除動支外餘銀一萬
二千三百兩經臣
奏明面奉
諭旨將銀一萬兩賞與包衣官員二千三百兩賞
與臣欽此欽遵在案雍正六年養廉銀二
萬兩除動支外又存餘銀一萬二千二百
兩臣具摺
奏請解交廣儲司奉
硃批諭旨仍遵照去年諭旨將銀一萬兩賞與
包衣官員欽此臣即檄催長蘆運司照數
報齊解送內務府交納去後今據該司詳
稱遵將奉
旨賞與包衣官員銀一萬兩並餘養廉銀二千
二百兩一併差官于十月初八日解赴內
務府廣儲司交納等情到臣據此所有報
解銀兩緣由理合繕摺
奏明謹
奏
雍正七年十月十五日
署內務府總管臣鄭禪寶謹
奏為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