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办理广东帑羡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
- 官职
- 调补江南河道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9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调补江南河道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奏明办理邨羡缘由事窃臣遵奉
谕旨将地方事宜盐务等项交明新任督臣郝玉麟
外查从前发邨收盐原
题酌定每年羡余五万余两向系盐运司每年将
自正月起至十二月止发收存欠银盐数日通
开册报臣总督衙门查核除扣算邨本代完场
课支销工食运脚蒲包修造仓廒及遭风失水
并贴补各场不敷等项外计出余羡按照年额
应五万余两之数按册详送
题报俟陆续收起报部候拨充饷盖羡余出于
盐包而收盐之多少全视天时之晴雨如逢晴
旺之年场盐广产或海运平稳配销迅速则出
羡自多偶遇雨水晒收缺少或有遭风失水配
销稍滞则出羡自少兼之广省场盐惟在秋冬
晴明多收而挽运配发需时当年所收之盐尚
俟次年运配完毕方得出羡至于发邨领销盐
包销解各有迟速均非岁可取齐若止就一年
之内配销之盐计算羡余则年多年少参差不
定而原
题每年羡余五万余两之数难臻画一且原发邨
本仅六万两所需水脚工价等项不敷支给必
须随收随发合本羡以转输未能照年尽数收
起是以每年必将银盐通盘合计按本羡通
融办理则额羡可以常足而转输均可无误至
收起候拨之银其中或有前欠而今收起者或
有随发而随行收起者头绪纷纭统计总归邨
羡臣接任以后几经酌量未能更易惟有照依
成例务期办足年额丝毫不归公邨嗣于雍正
四年臣将场羡中之子溢盐价另行提出凑解
京羡一项又兼四五两年雨水偶多场盐少产
若扣载年月计盐算羡难以数额而照向例通
盐合算统计前后未经收起之盐价发邨尚未
扣收之盐斤及收存未配之盐已输出之羡余
除雍正四年已经收清报部拨饷其雍正五年
题报场羡五万余两已收起二万四千四百余两
外其余尚未收起二万五千六百七十余两及
雍正六年
题报未收之羡余并雍正七年至六月止各羡余
之数均无不足令新任督臣郝玉麟接理查核
各项亦已足数与臣确商亦必得如此通融办
理方可源源转输每年场羡京羡均得出办但
收解羡余银两系可以抽起之项报拨不能
指定各清各年之处应行
奏明臣查发邨收盐盐散开先后收回同归邨
项臣照依往例通融办理合将缘由据实
奏明伏祈
圣鉴俯赐
批示督臣郝玉麟准照往例办理邨羡可以无误谨
奏
雍正柒年玖月
拾
日
奏
調補江南河道總督臣孔毓珣謹
奏為奏明辦理邨羨緣由事竊臣遵奉
諭旨將地方事宜鹽務等項交明新任督臣郝玉麟
外查從前發邨收鹽原
題酌定每年羨餘五萬餘兩向係鹽運司每年將
自正月起至十二月止發收存欠銀鹽數日通
開冊報臣總督衙門查核除扣算邨本代完場
課支銷工食運腳蒲包修造倉廒及遭風失水
并貼補各場不敷等項外計出餘羨按照年額
應五萬餘兩之數按冊詳送
題報俟陸續收起報部候撥充餉蓋羨餘出于
鹽包而收鹽之多少全視天時之晴雨如逢晴
旺之年場鹽廣產或海運平穩配銷迅速則出
羨自多偶遇雨水晒收缺少或有遭風失水配
銷稍滯則出羨自少兼之廣省場鹽惟在秋冬
晴明多收而輓運配發需時當年所收之鹽尚
俟次年運配完畢方得出羨至于發邨領銷鹽
包銷解各有遲速均非歲可取齊若止就一年
之內配銷之鹽計算羨餘則年多年少參差不
定而原
題每年羨餘五萬餘兩之數難臻畫一且原發邨
本僅六萬兩所需水腳工價等項不敷支給必
須隨收隨發合本羨以轉輸未能照年儘數收
起是以每年必將銀鹽通盤合計按本羨通
融辦理則額羨可以常足而轉輸均可無誤至
收起候撥之銀其中或有前欠而今收起者或
有隨發而隨行收起者頭緒紛紜統計總歸邨
羨臣接任以後幾經酌量未能更易惟有照依
成例務期辦足年額絲毫不歸公邨嗣于雍正
四年臣將場羨中之子溢鹽價另行提出湊解
京羨一項又兼四五兩年雨水偶多場鹽少產
若扣載年月計鹽算羨難以數額而照向例通
鹽合算統計前後未經收起之鹽價發邨尚未
扣收之鹽斤及收存未配之鹽已輸出之羨餘
除雍正四年已經收清報部撥餉其雍正五年
題報場羨五萬餘兩已收起二萬四千四百餘兩
外其餘尚未收起二萬五千六百七十餘兩及
雍正六年
題報未收之羨餘并雍正七年至六月止各羨餘
之數均無不足令新任督臣郝玉麟接理查核
各項亦已足數與臣確商亦必得如此通融辦
理方可源源轉輸每年場羨京羨均得出辦但
收解羨餘銀兩係可以抽起之項報撥不能
指定各清各年之處應行
奏明臣查發邨收鹽鹽散開先後收回同歸邨
項臣照依往例通融辦理合將緣由據實
奏明伏祈
聖鑒俯賜
批示督臣郝玉麟准照往例辦理邨羨可以無誤謹
奏
雍正柒年玖月
拾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8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