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临清仓粮事务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费金吾
- 官职
- 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印务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9月1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157山东临清州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甚属是当与前旨相符即照此办理可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布政使臣赉金吾跪
奏为请
旨事窃照临清仓每年额收各州县米麦折色带草
等正项银共八万四千三十六两六钱零按照
丁地一八收耗共该银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六
两五钱零内除部饭补平考核及书役纸张饭
食等费约共需银四千二百七十一两九钱四
分尚余银一万九百五十四两五钱六分雍正
四年分前抚臣塞楞额因临关税银缺额动拨
耗银五千四十两五钱三分补足临关税下剩银
两解交藩库又雍正五年分前抚臣塞楞额所
收关税复经缺额随亦照常拨补讫是临仓耗
羡一项既供本仓之杂费又供临关之补额所
余银两仍解司库而历年各州县又俱随米折
正项交兑临仓原非藩库所应提解祇因前任
巡抚布政使统计通省耗羡不曽查扣欵项挽
行催提以致各州县一耗两解那移措垫赔累
不堪经署抚臣岳濬佛收始未将藩库重提临
米耗羡一项并应停止情由于雍正六年九月
十五日缮折请
旨于十月初六日钦奉
朱批俞允钦遵檄知到臣随将雍正六年十月初六
日奉
旨以后重解在库银两拨抵各该州县别项钱粮讫
至雍正六年十月初六日奉
旨以前重解在库银共计六千五百五十三两一钱
二分一厘八丝三忽臣因署抚臣岳濬文内只
有并应停止语句似专指奉
旨以后者而言其从前已解在库银两应否准其抵
还未经指明臣未敢擅专随详请督臣田文镜
署抚臣岳濬会同酌夺嗣奉督臣田文镜批重
解耗羡既经署抚臣奏但奏明之时曾否声明
准其扣抵如前未经奏明自应署抚覆奏请
旨遵行又奉署抚臣岳濬批令查明已奏未奏分别
置议各等因臣查雍正四年九月内
定例内开或有应发垫办之项其垫办之员已经
离任者应令该督抚查明该员如有应追银两
即准其扣抵如无应追银两当时果系该员垫
办则令该员于布政司处呈领不得交与接任
之员其有离任已久任内并无应追之项又无
人承领者扣贮藩库报部查核等因遵奉在案
今垫解临仓耗羡各州县或因垫解前项而那
移别项钱粮现在察参者或有已参亏空未结
者或有已经回籍者诚应遵照
定例分别酌议随逐一查造细册分别议详因署
抚臣岳濬钦奉
恩旨前往陕西复禀商督臣田文镜兹接回札云应
臣覆奏臣谨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雍正七年九月十九日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布政使臣赉金吾
奏
暫行署理山東巡撫布政使臣賚金吾跪
奏為請
旨事竊照臨清倉每年額收各州縣米麥折色帶草
等正項銀共八萬四千三十六兩六錢零按照
丁地一八收耗共該銀一萬五千一百二十六
兩五錢零內除部飯補平考核及書役紙張飯
食等費約共需銀四千二百七十一兩九錢四
分尚餘銀一萬九百五十四兩五錢六分雍正
四年分前撫臣塞楞額因臨關稅銀缺額動撥
耗銀五千四十兩五錢三分補足臨關稅下剩銀
兩解交藩庫又雍正五年分前撫臣塞楞額所
收關稅復經缺額隨亦照常撥補訖是臨倉耗
羨一項既供本倉之雜費又供臨關之補額所
餘銀兩仍解司庫而歷年各州縣又俱隨米折
正項交兌臨倉原非藩庫所應提解祇因前任
巡撫布政使統計通省耗羨不曽查扣欵項挽
行催提以致各州縣一耗兩解那移措墊賠累
不堪經署撫臣岳濬佛收始未將藩庫重提臨
米耗羨一項並應停止情由於雍正六年九月
十五日繕摺請
旨于十月初六日欽奉
硃批俞允欽遵檄知到臣隨將雍正六年十月初六
日奉
旨以後重解在庫銀兩撥抵各該州縣別項錢糧訖
至雍正六年十月初六日奉
旨以前重解在庫銀共計六千五百五十三兩一錢
二分一釐八絲三忽臣因署撫臣岳濬文內只
有並應停止語句似專指奉
旨以後者而言其從前已解在庫銀兩應否准其抵
還未經指明臣未敢擅專隨詳請督臣田文鏡
署撫臣岳濬會同酌奪嗣奉督臣田文鏡批重
解耗羨既經署撫臣奏但奏明之時曾否聲明
准其扣抵如前未經奏明自應署撫覆奏請
旨遵行又奉署撫臣岳濬批令查明已奏未奏分別
置議各等因臣查雍正四年九月內
定例內開或有應發墊辦之項其墊辦之員已經
離任者應令該督撫查明該員如有應追銀兩
即准其扣抵如無應追銀兩當時果係該員墊
辦則令該員于布政司處呈領不得交與接任
之員其有離任已久任內並無應追之項又無
人承領者扣貯藩庫報部查核等因遵奉在案
今墊解臨倉耗羨各州縣或因墊解前項而那
移別項錢糧現在察參者或有已參虧空未結
者或有已經回籍者誠應遵照
定例分別酌議隨逐一查造細冊分別議詳因署
撫臣岳濬欽奉
恩旨前往陝西復稟商督臣田文鏡茲接回札云應
臣覆奏臣謹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雍正七年九月十九日暫行署理山東巡撫布政使臣賚金吾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