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塩商违限罚赎事折(附件:折片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郝玉麟
- 官职
- 广东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9月1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应报部具题者照例行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东总督臣郝玉麟谨
奏为查明违限罚赎并私盐变价银两不追不鲜
据实奏
闻事窃查两广盐政凡商人船户告领水程往场运
盐赴埠赴省定有限期其违限日浅以及风阻
候配迟悮有因者查明免罚无故违限一月以
上者每程追罚银四两二钱列入该年
奏销册内报部充饷每年额报银四百一十九两
五钱有零原以杜商人船户夹带私盐沿途耽
延盗卖之弊臣到任之后每阅运司详报盐销
水程无船不违定限其违限有因者照例批免
无故违限者照例批追随查旧案自雍正元年
起至本年七月底止通共应追各商船违限罚
赎银九千九十九两有零内止追完过银二千
六百一十六两有零尚未完银六千四百八十
三两臣查此项银两既有部额即属正项虽完
过之银已足各年报部之额其余自应照追报
出归公岂容历年因循悬欠以致有名无实何
以示惩而肃盐政今已将臣到任后批追罚赎
银而逐案定限勒追至年底实有若干分晰缺
项造入该年
奏销报部充饷外其自元年起至本年七月止悬
欠未追银六千四百八十三两现在严饬运司
勒限半年逐案追清解报公再查两广向例
各地方具报拿获私盐到日即饬行各该地方
官将所获私盐每饬照定价四厘发埠变价一
半给赏缉获兵役一半起解充饷今臣检查旧
案自雍正元年起至本年七月止各营汛地方
具报拿获私盐除赏之外尚有变价充饷盐
七十六万六千二百五十七觔每觔变价银四
厘共该变解银三千六百十五两有零除变解过
银二千一百二两钱内已
题报过元年起至六年私盐变价银七百九十七
两七钱外尚应存银一千三百二两四钱同未
变解银九百六十四两八钱连前未完罚赎银
三共八千七百五十二两三钱均应一并追出归
公合将臣查出历年未完罚赎以及未清私盐
变价缘由先行据实奏
闻倘其中有商人船户事故并各地方官更易无可
着追者雍正六年八月以后之项应着落现任
运司黄文炜名下追赔六年八月以前应着落
前任督臣孔毓珣以及前任各运司名下分赔
容臣查明另折奏请
俞旨遵行合并声明伏乞
睿鉴臣玉麟谨
奏
雍正七年九月 十一 日具
奏
廣東總督臣郝玉麟謹
奏為查明違限罰贖並私鹽變價銀兩不追不鮮
據實奏
聞事竊查兩廣鹽政凡商人船戶告領水程往場運
鹽赴埠赴省定有限期其違限日淺以及風阻
候配遲悞有因者查明免罰無故違限一月以
上者每程追罰銀四兩二錢列入該年
奏銷冊內報部充餉每年額報銀四百一十九兩
五錢有零原以杜商人船戶夾帶私鹽沿途耽
延盜賣之弊臣到任之後每閱運司詳報鹽銷
水程無船不違定限其違限有因者照例批免
無故違限者照例批追隨查舊案自雍正元年
起至本年七月底止通共應追各商船違限罰
贖銀九千九十九兩有零內止追完過銀二千
六百一十六兩有零尚未完銀六千四百八十
三兩臣查此項銀兩既有部額即屬正項雖完
過之銀已足各年報部之額其餘自應照追報
出歸公豈容歷年因循懸欠以致有名無實何
以示懲而肅鹽政今已將臣到任後批追罰贖
銀而逐案定限勒追至年底實有若干分晰缺
項造入該年
奏銷報部充餉外其自元年起至本年七月止懸
欠未追銀六千四百八十三兩現在嚴飭運司
勒限半年逐案追清解報公再查兩廣向例
各地方具報拿獲私鹽到日即飭行各該地方
官將所獲私鹽每飭照定價四釐發埠變價一
半給賞緝獲兵役一半起解充餉今臣檢查舊
案自雍正元年起至本年七月止各營汛地方
具報拿獲私鹽除賞之外尚有變價充餉鹽
七十六萬六千二百五十七觔每觔變價銀四
釐共該變解銀三千六百十五兩有零除變解過
銀二千一百二兩錢內已
題報過元年起至六年私鹽變價銀七百九十七
兩七錢外尚應存銀一千三百二兩四錢同未
變解銀九百六十四兩八錢連前未完罰贖銀
三共八千七百五十二兩三錢均應一併追出歸
公合將臣查出歷年未完罰贖以及未清私鹽
變價緣由先行據實奏
聞倘其中有商人船戶事故並各地方官更易無可
着追者雍正六年八月以後之項應着落現任
運司黃文煒名下追賠六年八月以前應着落
前任督臣孔毓珣以及前任各運司名下分賠
容臣查明另摺奏請
俞旨遵行合併聲明伏乞
睿鑒臣玉麟謹
奏
雍正七年九月 十一 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