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以威德安抚苗民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赵弘恩
- 官职
- 署理湖北巡抚印务四川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8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边疆
- 题目提及府
- 95湖北德安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议是王柔乃实心效力踊跃从事难得之员但凡百少急于求效孟浪不免当恐其不足取其忠诚保全用之得来与苗疆事宜得力人员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密行事雍正七年闰七月初五日准户部咨开查
镇筸道王柔以永顺舍把陈于恭等聚集土民
将同知潘果所差催粮衙役击去六人一事即
与镇筸总兵官周一德调遣兵丁分路前进王
柔带兵一百名进至王村因土舍等既经聚众
等役虑其暗有埋伏驻于王村内外以察其动
静仍请即拨官兵以足从前所议永顺设兵八
百名之数使各土民各得安业然后倡议集
众守寨之人擒捕按律究拟以此惩一警众等
语臣等谨议永顺等处地方新抚其官庄粮谷
祗应听从民便何至按限差役追比是同知潘
果之罪固无可贷而王柔系专管之员岂无闻
见听其纵役扰民及舍把等聚众击役王柔即
调发兵丁分途前进身至王村始以所带兵丁
仅一百名顿生退悔之心以驻劄王村内外遣
为声势为解但臣等窃以王柔至王村之后幸
未轻举妄动此事尚易于归结今总督迈柱巡
抚王国栋皆已委员晓谕抚慰同知潘果已差
京员审理此时谅已安贴且永顺等处已奉
旨令赵弘恩料理应将周一德王柔原奏发与赵弘
恩会同迈柱王国栋查议可也雍正七年七月
十二日奉
旨依议即密行文与赵弘恩令其会同办理钦此为
此合咨前去钦遵施行等因移咨到臣臣即遵
旨会同湖广总督臣迈柱湖南巡抚臣王国栋查议
得永顺土棍聚众控告潘果一案久经臣迈柱
据报当即飞檄行令镇筸道王柔镇筸总兵官
周一德迅往抚谕又差千总王世琳赏示驰赴
永顺抚慰而臣王国栋飞令辰州府知府袁承
宠持示往抚旋即解散土民俱各安业复据道
镇屡请增兵擒拏首恶又经臣迈柱饬以此案
已经奉
旨察审只宜宣谕
皇上威德使其投审设法诱擒不宜轻动兵又复
密谕道镇遵照各在案其从前议拨官兵八百
名已经臣迈柱于改土归流案内接准部咨檄
饬副将朱文华速带原拨辰协兵丁赴永驻防
并各标营派拨官兵立催赴永分防布汛现今
兵威整肃地方安静土民皆已安贴其该镇道
请拨官兵以足从前所议八百名之数分防布
汛之处应无庸议再聚众首从之舍把田尔根
等四十余名俱已陆续就获臣赵弘恩业已遵
旨会同大理寺卿臣苗寿工科掌印给事中臣唐继
祖逐一秉公审拟现经具
题听候部覆发落是首从俱已治罪亦可惩一以
警其余矣再若请兵分布严追研究押令土众
举出首恶尽行擒捕究拟势必将散处各寨守
法之人拖累株连是滋扰携举之端已息而复
肇矣其该镇道请令勒从之人举出倡议之人
尽行擒捕究拟之处亦无庸议夫
朝廷设兵原期保卫斯民况今薄海内外兵民皆有
袵席之安虽顽不灵之苗皆属
朝廷赤子若必因其介于桑保之中为红苗所观望
稍为宽恕则恐继此尤是预设一苛求之心
以待苗人与
皇上中外一体之
圣意似未合有善则赏有罪则罚必有实迹方加
国典此一定之理也其镇道更请以新辟苗边不
可稍为宽恕之处亦无庸议至潘果纵役扰民
激变苗众与王柔系专管之员竟无闻见听其
苛刻凌虐而王柔身至王村顿生退悔复以驻
劄遣为声势为解等情罪已于会审案内附参
听部议处惟是此案缘今改土为流在土民则
是出水火而登袵席在舍把则如豺狼之就笼
槛不能恣其吞噬遂乘潘果不善抚循之隙鼓
惑号召以致聚集多人而土苗畏惧不得不唯
命是从也应请凡有汉奸苗充舍把者照例移
解内地安插其余舍把头人尽行革除再有犯
法之事即行究处立移内地安插饬令新设府
县等官查明土民户口照依内地清编牌甲设
立保正百甲责令官东该府县每于朔望宣讲
圣谕广训化导愚顽倘土苗蠢顽不灵一经沿乡编甲
恐生疑畏致滋煽惑应令该府县徐徐化导晓
谕如此则奸顽可变良善而土民亦无不遵法
向化矣臣等谨合词具折覆
奏伏乞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朱批:所议是王柔乃实心效力办事之人但
凡百处不可过严过刻须宽严得中不宜过于严急
诚保全用之之道也勉之)
雍正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奏
為遵
旨密行事雍正七年閏七月初五日准户部咨開查
鎮筸道王柔以永順舍把陳于恭等聚集土民
將同知潘果所差催糧衙役擊去六人一事即
與鎮筸總兵官周一德調遣兵丁分路前進王
柔帶兵一百名進至王村因土舍等既經聚衆
等役慮其暗有埋伏駐於王村内外以察其動
靜仍請即撥官兵以足從前所議永順設兵八
百名之數使各土民各得安業然後倡議集
衆守寨之人擒捕按律究擬以此懲一警衆等
語臣等謹議永順等處地方新撫其官庄糧穀
祗應聽從民便何至按限差役追比是同知潘
果之罪固無可貸而王柔係專管之員豈無聞
見聽其縱役擾民及舍把等聚衆擊役王柔即
調發兵丁分途前進身至王村始以所帶兵丁
僅一百名頓生退悔之心以駐劄王村内外遣
為聲勢為解但臣等竊以王柔至王村之後幸
未輕舉妄動此事尚易於歸結今總督邁柱巡
撫王國棟皆已委員曉諭撫慰同知潘果已差
京員審理此時諒已安貼且永順等處已奉
旨令趙弘恩料理應將周一德王柔原奏發與趙弘
恩會同邁柱王國棟查議可也雍正七年七月
十二日奉
旨依議即密行文與趙弘恩令其會同辦理欽此為
此合咨前去欽遵施行等因移咨到臣臣即遵
旨會同湖廣總督臣邁柱湖南巡撫臣王國棟查議
得永順土棍聚衆控告潘果一案久經臣邁柱
據報當即飛檄行令鎮筸道王柔鎮筸總兵官
周一德迅往撫諭又差千總王世琳賞示馳赴
永順撫慰而臣王國棟飛令辰州府知府袁承
寵持示往撫旋即解散土民俱各安業復據道
鎮屢請增兵擒拏首惡又經臣邁柱飭以此案
已經奉
旨察審只宜宣諭
皇上威德使其投審設法誘擒不宜輕動兵又復
密諭道鎮遵照各在案其從前議撥官兵八百
名已經臣邁柱於改土歸流案內接准部咨檄
飭副將朱文華速帶原撥辰協兵丁赴永駐防
並各標營派撥官兵立催赴永分防布汛現今
兵威整肅地方安靜土民皆已安貼其該鎮道
請撥官兵以足從前所議八百名之數分防布
汛之處應無庸議再聚衆首從之舍把田爾根
等四十餘名俱已陸續就獲臣趙弘恩業已遵
旨會同大理寺卿臣苗壽工科掌印給事中臣唐繼
祖逐一秉公審擬現經具
題聽候部覆發落是首從俱已治罪亦可懲一以
警其餘矣再若請兵分布嚴追研究押令土衆
舉出首惡盡行擒捕究擬勢必將散處各寨守
法之人拖累株連是滋擾攜舉之端已息而復
肇矣其該鎮道請令勒從之人舉出倡議之人
盡行擒捕究擬之處亦無庸議夫
朝廷設兵原期保衛斯民况今薄海内外兵民皆有
袵席之安雖頑不靈之苗皆屬
朝廷赤子若必因其介於桑保之中為紅苗所觀望
稍為寬恕則恐繼此尤是預設一苛求之心
以待苗人與
皇上中外一體之
聖意似未合有善則賞有罪則罰必有實蹟方加
國典此一定之理也其鎮道更請以新闢苗邊不
可稍為寬恕之處亦無庸議至潘果縱役擾民
激變苗衆與王柔係專管之員竟無聞見聽其
苛刻凌虐而王柔身至王村頓生退悔復以駐
劄遣為聲勢為解等情罪已於會審案內附參
聽部議處惟是此案緣今改土為流在土民則
是出水火而登袵席在舍把則如豺狼之就籠
檻不能恣其吞噬遂乘潘果不善撫循之隙鼓
惑號召以致聚集多人而土苗畏懼不得不唯
命是從也應請凡有漢奸苗充舍把者照例移
解內地安插其餘舍把頭人盡行革除再有犯
法之事即行究處立移內地安插飭令新設府
縣等官查明土民户口照依內地清編牌甲設
立保正百甲責令官東該府縣每於朔望宣講
聖諭廣訓化導愚頑倘土苗蠢頑不靈一經沿鄉編甲
恐生疑畏致滋煽惑應令該府縣徐徐化導曉
諭如此則奸頑可變良善而土民亦無不遵法
向化矣臣等謹合詞具摺覆
奏伏乞
皇上訓示遵行謹
奏
(朱批:所議是王柔乃實心效力辦事之人但
凡百處不可過嚴過刻須寬嚴得中不宜過於嚴急
誠保全用之之道也勉之)
雍正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