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东省官员养廉银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费金吾
- 官职
- 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印务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闰07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好依议行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印务布政使臣费金吾跪
奏为遵
旨议奏事准河东总督臣田文镜咨开照得豫省府
州县养廉蒙
皇上谕令与东省画一钦此随经本部院核查各府
州县养廉河东两省原无上下惟东省州县于
养廉之外扣留一分公费此则豫省所无者当
即酌量地方繁简分别大中小等则各给公费
银两又
奏请添给司府首领及巡检养廉并声明咨会
东省亦照豫省
奏请而行于雍正七年六月十五日恭折具
奏钦奉
皇上朱批
俞旨甚好照所奏行是当画一者钦此钦遵抄粘原
折咨行到臣准此仰见我
皇上恩恤臣工不遗微末普天率土一视同仁臣敢
不敬体
圣心画一酌议查东省州县公费银两从前系照该
邑钱粮数每两扣留一分今经督臣田文镜
议称公务之繁简全视乎地方之冲僻而不系
乎钱粮之多寡若各照征收钱粮扣留尚非均
平之道应按地方之繁简分别大中小等则
奏请酌给等语洵属妥协所有东省州县公费自
应亦照豫省分别冲僻繁简画一更定其各衙
所亦有征粮册籍串票保甲门牌心红纸张等
费亦应分别大中小酌给臣查东省州县卫所
每年实征银三百三十八万九千四百九两零
原扣留一分公费银三万三千八百九十四两
九分零今拟直隶州六州每州给银三百两大
州县四十二处每处给银二百四十两中州县
二十九处每处给银二百两小州县二十七处
每处给银一百八十两大卫六处每处给银四
十两中卫五处每处给银三十两小卫所七处
每处给银二十两共银二万三千七十两尚余
银一万八百二十四两九分零查东省应给养
廉之司道府首领官并经管地方巡检共五十
三员内司府经历计八员拟照河南例每员给
银一百两其按察司司狱粮道库大使并府司
狱仓大使计一十三员巡检三十二员每员拟
给银八十两二项共银四千四百两以上公费
并养廉银共二万七千四百七十两所余银六
千四百二十四两九分零仍归入耗羡解司公
用再东省尚有管河巡检一员应照管河主簿
等例如系部选部发者照各巡检例即将所余
银两一体支给养廉如系河臣将効力人员委
署者议员原系备资効力年限满日河臣遇缺
题补酬其劳绩其委署任内不给养廉如蒙
俞允则各官支给之数亦应照豫省例于雍正七年
秋季为始至盐运司属经历大使等员已经督
臣田文镜咨监臣郑禅宝等的议养廉
奏奉
俞旨钦遵在案应毋庸议臣金吾准督臣田文镜咨
会谨遵
旨画一酌议又查东省之卫所暨府司狱等官乃豫
省之所无者臣一并酌量数目禀商督臣田文
镜意见相同缘系酌议公费养廉事理臣等未
敢擅便谨缮折恭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臣金吾谨
奏
雍正七年闰七月二十六日暂行署理山东巡抚印务布政使臣费金吾
奏
暫行署理山東巡撫印務布政使臣費金吾跪
奏為遵
旨議奏事准河東總督臣田文鏡咨開照得豫省府
州縣養廉蒙
皇上諭令與東省畫一欽此隨經本部院核查各府
州縣養廉河東兩省原無上下惟東省州縣於
養廉之外扣留一分公費此則豫省所無者當
即酌量地方繁簡分別大中小等則各給公費
銀兩又
奏請添給司府首領及巡檢養廉并聲明咨會
東省亦照豫省
奏請而行于雍正七年六月十五日恭摺具
奏欽奉
皇上硃批
俞旨甚好照所奏行是當畫一者欽此欽遵抄粘原
摺咨行到臣准此仰見我
皇上恩恤臣工不遺微末普天率土一視同仁臣敢
不敬體
聖心畫一酌議查東省州縣公費銀兩從前係照該
邑錢糧數每兩扣留一分今經督臣田文鏡
議稱公務之繁簡全視乎地方之衝僻而不係
乎錢糧之多寡若各照徵收錢糧扣留尚非均
平之道應按地方之繁簡分別大中小等則
奏請酌給等語洵屬妥協所有東省州縣公費自
應亦照豫省分別衝僻繁簡畫一更定其各衙
所亦有徵糧冊籍串票保甲門牌心紅紙張等
費亦應分別大中小酌給臣查東省州縣衛所
每年實徵銀三百三十八萬九千四百九兩零
原扣留一分公費銀三萬三千八百九十四兩
九分零今擬直隸州六州每州給銀三百兩大
州縣四十二處每處給銀二百四十兩中州縣
二十九處每處給銀二百兩小州縣二十七處
每處給銀一百八十兩大衛六處每處給銀四
十兩中衛五處每處給銀三十兩小衛所七處
每處給銀二十兩共銀二萬三千七十兩尚餘
銀一萬八百二十四兩九分零查東省應給養
廉之司道府首領官并經管地方巡檢共五十
三員內司府經歷計八員擬照河南例每員給
銀一百兩其按察司司獄糧道庫大使并府司
獄倉大使計一十三員巡檢三十二員每員擬
給銀八十兩二項共銀四千四百兩以上公費
并養廉銀共二萬七千四百七十兩所餘銀六
千四百二十四兩九分零仍歸入耗羨解司公
用再東省尚有管河巡檢一員應照管河主簿
等例如係部選部發者照各巡檢例即將所餘
銀兩一體支給養廉如係河臣將効力人員委
署者議員原係備資効力年限滿日河臣遇缺
題補酬其勞績其委署任內不給養廉如蒙
俞允則各官支給之數亦應照豫省例于雍正七年
秋季為始至鹽運司屬經歷大使等員已經督
臣田文鏡咨監臣鄭禪寶等的議養廉
奏奉
俞旨欽遵在案應毋庸議臣金吾准督臣田文鏡咨
會謹遵
旨畫一酌議又查東省之衛所暨府司獄等官乃豫
省之所無者臣一併酌量數目稟商督臣田文
鏡意見相同緣係酌議公費養廉事理臣等未
敢擅便謹繕摺恭
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臣金吾謹
奏
雍正七年閏七月二十六日暫行署理山東巡撫印務布政使臣費金吾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