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于扬关例规项内再赏给臣二千两以资用度又臣衙门办事书吏所需心红饭食等费支领实在情形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尹继善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闰07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奏甚是甚当皆照所请行朕嘉悦览焉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尹继善谨
奏为据实陈明仰祈
睿鉴事窃臣受
圣主天恩至深至重即紧记奉公尚难图报万一断
不忍丝毫不苟且稍有欺隐以上负
弘恩抱惭清夜查总河衙门除淮商捐解前河臣奏
廪银八千两已准盐臣吉尔泰知会给还盐商
外现在惟有淮北盐规一项拟商人缴送二千
四百两系旧例臣查盐臣告开止系二千两
随将多余之四百两退还商人又河道库平余
银三千两以上共银五千两俱系前河臣奏明
为总河衙门用度此外并无分毫别项臣蒙
圣恩署理河道事务其巡抚养廉已听署抚臣支用
所有总河衙门每年银五千两臣按月支用每
月支银四百一十余两一切日用往来看工盘
费等项又协办巡抚事务一应延请幕友差遣
盘缠缉拏盗贼匪类赏赉兵役俱在其中实不
敷用窃思
君父之前凡事惟有实告臣前署苏州巡抚任内有
扬关海关两处向解巡抚例规一项先因臣赴
淮缺之盘费于扬关例规内动银一千两已经
奏明今臣仰恳
皇恩于扬关例规项内再赏银二千两以资用度其
余银四千三百余两并海关例规三千三百余
两已解交司库并告明署抚臣条奏臣谨据实
陈明伏乞
皇上恩鉴再照衙门办事书吏每班五六十人从无
额设工食向来各属员每季共帮银九百余两
除两道汇交以五百余两给为伊等心红饭食
之费俱有额状存案以三百余两为伊等出门
脚力之需若出门少时或剩一二百两不等又
历来济标坐粮四十分每月解银九十余两臣
署任时除正月分银已解交前河臣外余共解
到银八百余两俱交河库道收贮先经臣
奏请江南添设标营清江擒兵驻劄并请将原拟
济标兵丁四十余名酌留清江如蒙
俞允即将此项为伊等添盖房屋搬取家眷增置器
械之用俱一一存案格俟标兵议定之后坐
粮即归北河合并
奏明谨
奏
雍正柒年闰柒月 初玖 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奏
臣尹繼善謹
奏為據實陳明仰祈
睿鑒事竊臣受
聖主天恩至深至重即緊記奉公尚難圖報萬一斷
不忍絲毫不苟且稍有欺隱以上負
弘恩抱慚清夜查總河衙門除淮商捐解前河臣奏
廩銀八千兩已准鹽臣吉爾泰知會給還鹽商
外現在惟有淮北鹽規一項擬商人繳送二千
四百兩係舊例臣查鹽臣告開止係二千兩
隨將多餘之四百兩退還商人又河道庫平餘
銀三千兩以上共銀五千兩俱係前河臣奏明
為總河衙門用度此外並無分毫別項臣蒙
聖恩署理河道事務其巡撫養廉已聽署撫臣支用
所有總河衙門每年銀五千兩臣按月支用每
月支銀四百一十餘兩一切日用往來看工盤
費等項又協辦巡撫事務一應延請幕友差遣
盤纏緝拏盜賊匪類賞賚兵役俱在其中實不
敷用竊思
君父之前凡事惟有實告臣前署蘇州巡撫任內有
揚關海關兩處向解巡撫例規一項先因臣赴
淮缺之盤費於揚關例規內動銀一千兩已經
奏明今臣仰懇
皇恩於揚關例規項內再賞銀二千兩以資用度其
餘銀四千三百餘兩并海關例規三千三百餘
兩已解交司庫并告明署撫臣條奏臣謹據實
陳明伏乞
皇上恩鑒再照衙門辦事書吏每班五六十人從無
額設工食向來各屬員每季共幫銀九百餘兩
除兩道彙交以五百餘兩給為伊等心紅飯食
之費俱有額狀存案以三百餘兩為伊等出門
腳力之需若出門少時或剩一二百兩不等又
歷來濟標坐糧四十分每月解銀九十餘兩臣
署任時除正月分銀已解交前河臣外餘共解
到銀八百餘兩俱交河庫道收貯先經臣
奏請江南添設標營清江擒兵駐劄並請將原擬
濟標兵丁四十餘名酌留清江如蒙
俞允即將此項為伊等添蓋房屋搬取家眷增置器
械之用俱一一存案格俟標兵議定之後坐
糧即歸北河合并
奏明謹
奏
雍正柒年閏柒月 初玖 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4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