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候上江清查完毕后再往下江清查民欠查追亏空事以专责成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伊拉齐
- 官职
- 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闰07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明白地方事情复再经上江稽察可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监察御史奴才伊拉齐谨
奏为
闻清查上江事窃奴才已经会同
题准分查徽宁广三府州又准督臣范时绎分委
开复原任凤阳道李天祥一员并协查之陈齐
东张鸣铎高代等三员分查两府一州十三县
奴才查上江一省亏欠钱粮案件不及下江十
分之一至徽宁二府亏欠钱粮案件又倍于上
江别府尤为紧要自苏至徽州府相隔千里铺
递文移往来动经四十余日务要奴才亲身坐
守督催稽查始不被其欺朦但下江清查员欠
实关甚重蒙
皇上谕旨命奴才协同办理今奴才往徽宁广三处
稽查势必尅延时日不止数月虽上下两江名
属江南各分疆界恐下江事体不即得知亦犹
奴才在下江而不能得如上江之事也况此清
查员欠查追亏空不比他事今奴才兼顾不过
凭文书移知恐有稽迟顾此失彼之虞现今下
江
命有诸臣料理奴才俟工部侍郎马尔太等到苏之
日会议事毕即往徽宁等处督催办理得专责
成若清查之后复往下江协同办理谨此
奏
闻
谨
(朱批:但下江事体紧要总理为首者又是上江事体非汝
所亲历行走甚不可信但下江事体非汝亲历行走不可
事可将上江事体料理妥协再回办理下江之事
虽系汝奏到不可不详加确讯明白地方事情
再来往江协办可也)
雍正七年闰七月初四日
奏
監察御史奴才伊拉齊謹
奏為
聞清查上江事竊奴才已經會同
題准分查徽寧廣三府州又准督臣范時繹分委
開復原任鳳陽道李天祥一員並協查之陳齊
東張鳴鐸高代等三員分查兩府一州十三縣
奴才查上江一省虧欠錢糧案件不及下江十
分之一至徽寧二府虧欠錢糧案件又倍于上
江别府尤為緊要自蘇至徽州府相隔千里鋪
遞文移往來動經四十餘日務要奴才親身坐
守督催稽查始不被其欺朦但下江清查員欠
實關甚重蒙
皇上諭旨命奴才協同辦理今奴才往徽寧廣三處
稽查勢必尅延時日不止數月雖上下兩江名
屬江南各分疆界恐下江事體不即得知亦猶
奴才在下江而不能得如上江之事也况此清
查員欠查追虧空不比他事今奴才兼顧不過
憑文書移知恐有稽遲顧此失彼之虞現今下
江
命有諸臣料理奴才俟工部侍郎馬爾太等到蘇之
日會議事畢即往徽寧等處督催辦理得專責
成若清查之後復往下江協同辦理謹此
奏
聞
謹
(朱批:但下江事體緊要總理為首者又是上江事體非汝
所親歷行走甚不可信但下江事體非汝親歷行走不可
事可將上江事體料理妥協再回辦理下江之事
雖係汝奏到不可不詳加確訊明白地方事情
再來往江協辦可也)
雍正七年閏七月初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