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严审究拟孔毓珣题参粮驿道副使何师俭等案缘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傅泰
- 官职
- 署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7月1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汝参奏谢希贤二人一折交部着该督察审此番汝所奏五事朕皆嘉是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广东巡抚臣傅泰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一介庸愚荷蒙
皇上格外隆恩畀署封疆重任凡审理案件惟有矢
公矢慎酌理准情期于无枉无纵以仰报
简任之恩于万一如广东总督臣孔毓珣
题参粮驿道副使何师俭署三水县范禧违禁开
矿纵集矿徒侵蚀铜价勒唅首告颠倒是非一
案奉
旨交臣一并严审究拟具奏钦此臣查勒唅首告情
节应归叅革藩司官达案内审拟经臣会同
钦差通政使臣留保工部郎中臣喀尔继善广东总
督臣孔毓珣研审将何师俭范禧各拟杖流具
题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其违禁开矿侵蚀铜价一事另案
行司审详去后随准部咨奉
上谕何师俭及三水县知县范禧被叅之案传闻亦
有缘由著传奉秉公确审毋令有屈抑钦此臣敢
不一秉至公虚衷讯鞠以仰副我
皇上大公为治之至意兹据布按二司详解前来臣
逐一亲加研讯其雍正五年分铜觔系委原任
罗定州知州张安禹承办帮价俱经张安禹领
回发商后张安禹病故始委何师俭接办师俭
止照领催铜而价银并未经手其无侵蚀情弊
固毋庸再究矣至雍正六年分铜价系师俭全
领循照从前各官办铜事宜每百觔照部价银
十四两五钱全数发给商人王国万廖芳式等
取具领状分头采买师俭毫无侵蚀此领银各
商与见领诸人异口同词共为师俭剖白至于
商人廖芳式在惠州府属之三莞竹墟市收买
矿铜师俭虽称并不知情固难深信但奉委办
铜则铜有违悮价有缺少皆应罪坐师俭其商
人领银采办又岂能禁其不向有铜地方收买
且办铜原供鼓铸凡有铜觔皆应收买现奉
上谕民间黄铜器皿尽令缴官则本地现有之铜自
不肯弃而不买况粮驿道驻劄省城当粮驿
离挖矿之处甚远议以失察似属过当至粤东
矿崮虽奉文封禁而矿徒偷挖原未尝尽绝臣
虽到任未久访之与论稽之案牍在山刬挖之
人其乘已乆东驱西窜难净根株臣已于吴汝
译条奏案内据实
奏明在案而从前办铜各官所办解部之铜无不
半出矿场乃云何师俭违禁开矿纵集矿徒不
特何师俭抢地呼寃即同案之人亦代为称屈
至于何师俭照依部价发商商人零星收买或
有溢出觔两或有镕得银两皆为商人抵补不
足成色及炉客炭工等费纵有余剩亦为商人
炉客所得于师俭并无染指现据商人炉客代
为力辩即将所获之铜镕化验试亦皆符合是
何师俭并无侵蚀已无疑义是以将何师俭免
议具
题至臣审理何师俭两案于官达案内法应拟罪
固不敢丝毫无纵至办铜案内屡审并无别情
臣亦不敢因督臣所奏株同故入除具疏
题报外谨将所审实情缮折奏
闻至督臣孔毓珣居官年乆办事熟练阅历颇深前
殊谕此奏朕嘉悦览之但传奏现与同省共事不可
丝毫存芥蒂当务和衷为要此奏亦当著实密之
如以诚不能格徐据实奏朕然孔毓珣老成练
达尚小心知恩可取处颇多互相开诚劝勉莫负
朕之依任也钦此臣跪读至此中心感惕一时并
集伏念我
皇上爱惜臣工直如天地之无不覆载教诲训勉不
啻雨露之滋培万物
圣谕之精详恺切孔毓珣虽不得知而臣反复恭诵
有不感激涕零者耶非人心况孔毓珣世受
国恩身任封疆自应一秉至公屏除私念设遇事
有疑难亦可具折请
示不但揣度迎合固非居官之道即沽名示直更非
臣节所宜臣与伊办事半载有余见其居心立
意每有先存沽名示直之念而以老练纯熟之
法行之所以所办事件初看则似乎循理按法
细加推求即非画出至公即如何师俭一案其
教唆首告虽非全虚而纵集矿徒侵蚀铜价则
毫无影响查前抚臣杨文干所奏官达等案上
年九月内孔毓珣已知奏
旨命
钦差及臣赴粤会审则案内纵有应叅之人亦应候
钦差等到日会叅始于政体相合乃不据揭报不由
司详急遽纠叅以致有未经讯确之事亦列入
疏虽孔毓珣是何意见臣实愚不能测其深
浅但细审此案实属虚诬臣惟有将捏叅缘由
与臣之愚陋识见一字不敢隐瞒一字不敢欺
饰据实密
奏伏候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柒年柒月拾玖日
奏
署廣東巡撫臣傅泰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一介庸愚荷蒙
皇上格外隆恩畀署封疆重任凡審理案件惟有矢
公矢慎酌理準情期於無枉無縱以仰報
簡任之恩於萬一如廣東總督臣孔毓珣
題參糧驛道副使何師儉署三水縣范禧違禁開
礦縱集礦徒侵蝕銅價勒唅首告顛倒是非一
案奉
旨交臣一併嚴審究擬具奏欽此臣查勒唅首告情
節應歸叅革藩司官達案內審擬經臣會同
欽差通政使臣留保工部郎中臣喀爾繼善廣東總
督臣孔毓珣研審將何師儉范禧各擬杖流具
題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其違禁開礦侵蝕銅價一事另案
行司審詳去後隨准部咨奉
上諭何師儉及三水縣知縣范禧被叅之案傳聞亦
有緣由著傳奉秉公確審毋令有屈抑欽此臣敢
不一秉至公虛衷訊鞠以仰副我
皇上大公為治之至意茲據布按二司詳解前來臣
逐一親加研訊其雍正五年分銅觔係委原任
羅定州知州張安禹承辦幫價俱經張安禹領
回發商後張安禹病故始委何師儉接辦師儉
止照領催銅而價銀並未經手其無侵蝕情弊
固毋庸再究矣至雍正六年分銅價係師儉全
領循照從前各官辦銅事宜每百觔照部價銀
十四兩五錢全數發給商人王國萬廖芳式等
取具領狀分頭採買師儉毫無侵蝕此領銀各
商與見領諸人異口同詞共為師儉剖白至於
商人廖芳式在惠州府屬之三莞竹墟市收買
礦銅師儉雖稱並不知情固難深信但奉委辦
銅則銅有違悞價有缺少皆應罪坐師儉其商
人領銀採辦又豈能禁其不向有銅地方收買
且辦銅原供鼓鑄凡有銅觔皆應收買現奉
上諭民間黃銅器皿盡令繳官則本地現有之銅自
不肯棄而不買况糧驛道駐劄省城當糧驛
離挖礦之處甚遠議以失察似屬過當至粵東
礦崮雖奉文封禁而礦徒偷挖原未嘗盡絕臣
雖到任未久訪之與論稽之案牘在山剗挖之
人其乘已乆東驅西竄難淨根株臣已於吳汝
譯條奏案內據實
奏明在案而從前辦銅各官所辦解部之銅無不
半出礦場乃云何師儉違禁開礦縱集礦徒不
特何師儉搶地呼寃即同案之人亦代為稱屈
至于何師儉照依部價發商商人零星收買或
有溢出觔兩或有鎔得銀兩皆為商人抵補不
足成色及爐客炭工等費縱有餘剩亦為商人
爐客所得於師儉並無染指現據商人爐客代
為力辯即將所獲之銅鎔化驗試亦皆符合是
何師儉並無侵蝕已無疑義是以將何師儉免
議具
題至臣審理何師儉兩案于官達案內法應擬罪
固不敢絲毫無縱至辦銅案內屢審並無別情
臣亦不敢因督臣所奏株同故入除具疏
題報外謹將所審實情繕摺奏
聞至督臣孔毓珣居官年乆辦事熟練閱歷頗深前
殊諭此奏朕嘉悅覽之但傳奏現與同省共事不可
絲毫存芥蒂當務和衷為要此奏亦當著實密之
如以誠不能格徐據實奏朕然孔毓珣老成練
達尚小心知恩可取處頗多互相開誠勸勉莫負
朕之依任也欽此臣跪讀至此中心感惕一時並
集伏念我
皇上愛惜臣工直如天地之無不覆載教誨訓勉不
啻雨露之滋培萬物
聖諭之精詳愷切孔毓珣雖不得知而臣反覆恭誦
有不感激涕零者耶非人心况孔毓珣世受
國恩身任封疆自應一秉至公屏除私念設遇事
有疑難亦可具摺請
示不但揣度迎合固非居官之道即沽名示直更非
臣節所宜臣與伊辦事半載有餘見其居心立
意每有先存沽名示直之念而以老練純熟之
法行之所以所辦事件初看則似乎循理按法
細加推求即非畫出至公即如何師儉一案其
敎唆首告雖非全虛而縱集礦徒侵蝕銅價則
毫無影響查前撫臣楊文乾所奏官達等案上
年九月内孔毓珣已知奏
旨命
欽差及臣赴粵會審則案內縱有應叅之人亦應候
欽差等到日會叅始於政體相合乃不據揭報不由
司詳急遽糾叅以致有未經訊確之事亦列入
疏雖孔毓珣是何意見臣實愚不能測其深
淺但細審此案實屬虛誣臣惟有將捏叅緣由
與臣之愚陋識見一字不敢隱瞞一字不敢欺
飾據實密
奏伏候
皇上睿鑒施行
雍正柒年柒月拾玖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