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凤属各县盐务所属陋规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硕色
官职
陜西按察使兼管河东盐政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07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如前谕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奏 陕西按察使兼管河东盐务臣硕色谨 奏为奏 闻事窃升任凤翔府知府柏景称凤属各县额例每年 共送有知府盐规银五百陆拾两因知府止有 养廉故留此规银以为添补公费今钦遵 谕旨首报归公等情臣随批令通报在案又据盐 道杜滨呈称凤翔府属盐课银两升业王浮 征重耗经本道行查去后据凤翔县报称增余 按丁沐纳每年正课银陆百肆拾伍两肆钱零 多征银五百伍拾两捌钱零扶风县报称每年 正课银贰千零壹拾贰两陆钱零加耗银陆 百玖拾玖两柒钱零宝鸡县报称每年正课银 壹千零百壹拾陆两零加耗银壹百玖拾肆两 捌钱零岐山县报称每年正课银壹千贰百贰 两伍钱零加耗银壹百陆拾两柒钱零鄠县报 称每年正课银壹百贰拾伍两柒钱零加耗银 贰百壹拾柒两玖钱零皆系历年旧有陋弊念 系该县等行查首报除从前所得之项从宽免 追其雍正柒年多收银两全数追出归公嗣后 盐课耗羡照地丁加贰征收解司以充公用又 据潼关抚民理事同知尚德禀称同知衙门旧 有盐规壹项西安府属州县大小不等约计 每年有肆百陆拾两同知自上年到任后谨 遵禁令未敢收受但思盐规银两上不碍 国下不碍民亦可稍充公用已将此情禀明督抚 两院酌夺各等情到臣伏查陋规壹项业经钦 奉 上谕著督抚等悉心确查若无碍于国无碍于民可 以归公之项则将缘由备细声明陈奏候朕批示 钦此钦遵在案今据刘柏等各报陋规银两而 凤翔等伍县盐课有数于倍征者有加毫重耗 者业行西安布政司张廷栋查明确实至报 督抚会同议奏外但事关盐务所属陋规未敢 徇隐理合据实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柒年柒月 拾陆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7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