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督标教场空地招收租金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岳钟琪
- 官职
- 宁远大将军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7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料理甚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宁远大将军臣岳钟琪谨
奏为奏
闻事臣查督标教场坐落西安省城西关之外计地
二十余顷内除居中平正地面各营现在操演
足用外其余四围高低不平难以骑射之空地
一十二顷六十七亩零从前原系租与附近居
民耕种及年粪竟到任之后悉行收回不令承
佃以致荒芜臣思此项地亩乃教场四面余剩
之地既属空闲似应仍招原佃居民布种随于
雍正四年查明令民承佃按亩起租于雍正五
年收租完稞起每年除纳地丁银一十九两七
钱四分二厘本色小麦一石六斗二升本色粟
米二石六斗八升五合约计该存粟麦四百余
石今现存雍正五六年两年麦四百一十八石七
斗六升粟米易谷六百六十四石八斗共麦谷
一千八百十三石五斗六升臣复捐资于城西修
葺仓房一所并捐买铺垫席片等项交督标中
军副将加谨收贮查陕省民间现今俱设有社
仓以为不时之借此项粟麦本系教场余地所
收之租息臣是以照现行社仓之例统为积贮
每于青黄不接之时各营之食兵丁不无借揭
用度加利偿还臣愚以为与其在外借贷不若
即将此项粮石借与之食之兵以资接济仍照
社仓之例加二起息还仓其每年出陈易新以
及春放秋收之处均令督标中军副将专司出
纳年终核实造报并令遴选六营殷实勤慎之
目兵看管如此按年存留加以息谷源源收贮
积之既久储蓄充足俾在伍兵丁岁时有借与
营务甚有裨益再查督标六营如有制换旗帜
添补器械之处若公用不敷亦准详请在于所
收加二息谷之内动支办理据实报销臣已于
交代之时将此项粮石移交明署督臣查郎阿在
案所有臣在总督任内将教场余地仍给与附
近居民佃种收获租息照社仓之例积贮缘由
理合缮折恭
奏伏祈
皇上睿鉴为此谨
奏
雍正七年七月初十日具
奏
寧遠大將軍臣岳鍾琪謹
奏為奏
聞事臣查督標教場坐落西安省城西關之外計地
二十餘頃內除居中平正地面各營現在操演
足用外其餘四圍高低不平難以騎射之空地
一十二頃六十七畝零從前原係租與附近居
民耕種及年糞竟到任之後悉行收回不令承
佃以致荒蕪臣思此項地畝乃教場四面餘剩
之地既屬空閒似應仍招原佃居民布種隨於
雍正四年查明令民承佃按畝起租於雍正五
年收租完稞起每年除納地丁銀一十九兩七
錢四分二釐本色小麥一石六斗二升本色粟
米二石六斗八升五合約計該存粟麥四百餘
石今現存雍正五六年兩年麥四百一十八石七
斗六升粟米易穀六百六十四石八斗共麥穀
一千八百十三石五斗六升臣復捐資於城西修
葺倉房一所并捐買鋪墊席片等項交督標中
軍副將加謹收貯查陝省民間現今俱設有社
倉以爲不時之借此項粟麥本係教場餘地所
收之租息臣是以照現行社倉之例統爲積貯
每於青黃不接之時各營之食兵丁不無借揭
用度加利償還臣愚以爲與其在外借貸不若
即將此項糧石借與之食之兵以資接濟仍照
社倉之例加二起息還倉其每年出陳易新以
及春放秋收之處均令督標中軍副將專司出
納年終核實造報并令遴選六營殷實勤慎之
目兵看管如此按年存留加以息穀源源收貯
積之既久儲蓄充足俾在伍兵丁歲時有借與
營務甚有裨益再查督標六營如有製換旗幟
添補器械之處若公用不敷亦准詳請在於所
收加二息穀之內動支辦理據實報銷臣已於
交代之時將此項糧石移交明署督臣查郎阿在
案所有臣在總督任內將教場餘地仍給與附
近居民佃種收獲租息照社倉之例積貯緣由
理合繕摺恭
奏伏祈
皇上睿鑒為此謹
奏
雍正七年七月初十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