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参奏盛京御史赫德布目无法纪行为乖张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朝恩
- 官职
- 盛京刑部侍郎兼管署理奉天府府尹印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7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将赫德布调回该部严察议奏原缺着另检选派往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盛京刑部侍郎降一级留任兼管奉天府尹印务臣王朝恩谨
奏为特参御史挈肘部务以肃政体事切照
盛京地方设立御史原系稽查各衙门事件如有
迟悮参奏处分并非干预办理地方事务而挈
肘官吏也从前历任御史稽察得体无如今年
御史赫德布则有大异于前人者凡事务注册
必要司官亲身赍送不时传唤司官当面回话
以致各官奔走不违如遣笔帖式前去则呵叱
挥出更有吊阅稿案越俎言事即如臣部于本
年六月三十日准赫德布来文内开为咨取事
贵部白旗司五月分注销稿内有八儿呈报一
主家人刘三自缢身死一案将说堂原稿相应
送院以便稽查等因臣阅其文不胜骇异刘三
自缢之案据八儿于五月二十六日在部呈报
差官验明自缢情实五月分注销册内已造送
赫德布查核讫迨提人审理断结例应于七月
初五日以前造入注销册内今未届注销之期
突来吊阅稿案是诚何心且此案当八儿呈报
之初尚未审理赫德布预传臣部司官辉色当
面吩咐云这件事体看你们如何审法要仔细
审挽好等语不知是何意见夫刑名案件自有
章程如办理果有舛错不公之处御史可以风
闻纠参不应主张议论而嘱司官吊阅稿案臣
查赫德布先年留任
盛京户部员外郎九年之久多事人等无不熟识
今再任
盛京犹当年习气凡地方词讼事件衙门问官
尚未审明得情而赫德布早有成见于胸中信
口雌黄皆误听匪人之言甚至有无告被告诉
使御史当著问官出言无状皆赫德布之所驾
驭且遇事校意司官从中指拨俾司官听从御
史办理抑按律例办理从违两难甚为挈肘刑
名案件岂可如此淆混又赫德布更有立异之
处
盛京与
都京一体所以每遇朝期必齐集
殿前朔望祭
陵必齐集陪祀赫德布从不随班上朝陪祭可谓不知
䂓纲法度者臣伏思
盛京习俗久切
宸衷各官办事当仰体
圣怀留心整顿如赫德布之行事非张罔知大体不
惟无裨
国家政事而且大坏风俗人心所关非细臣目覩
身受未敢缄默理合据实密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奏
将赫德布调回该部另议处分原折著
另发还内行
雍正柒年柒月
初壹
日臣王朝恩
奏
盛京刑部侍郎降一級留任兼管奉天府尹印務臣王朝恩謹
奏為特參御史挈肘部務以肅政體事切照
盛京地方設立御史原係稽查各衙門事件如有
遲悞參奏處分並非干預辦理地方事務而挈
肘官吏也從前歷任御史稽察得體無如今年
御史赫德布則有大異於前人者凡事務註冊
必要司官親身齎送不時傳喚司官當面回話
以致各官奔走不違如遣筆帖式前去則呵叱
揮出更有吊閱稿案越俎言事即如臣部於本
年六月三十日准赫德布來文內開為咨取事
貴部白旗司五月分註銷稿內有八兒呈報一
主家人劉三自縊身死一案將說堂原稿相應
送院以便稽查等因臣閱其文不勝駭異劉三
自縊之案據八兒於五月二十六日在部呈報
差官驗明自縊情實五月分註銷冊內已造送
赫德布查核訖迨提人審理斷結例應於七月
初五日以前造入註銷冊內今未屆註銷之期
突來吊閱稿案是誠何心且此案當八兒呈報
之初尚未審理赫德布預傳臣部司官輝色當
面吩咐云這件事體看你們如何審法要仔細
審輓好等語不知是何意見夫刑名案件自有
章程如辦理果有舛錯不公之處御史可以風
聞糾參不應主張議論而囑司官吊閱稿案臣
查赫德布先年留任
盛京戶部員外郎九年之久多事人等無不熟識
今再任
盛京猶當年習氣凡地方詞訟事件衙門問官
尚未審明得情而赫德布早有成見於胸中信
口雌黃皆誤聽匪人之言甚至有无告被告訴
使御史當著問官出言無狀皆赫德布之所駕
馭且遇事校意司官從中指撥俾司官聽從御
史辦理抑按律例辦理從違兩難甚為挈肘刑
名案件豈可如此淆混又赫德布更有立異之
處
盛京與
都京一體所以每遇朝期必齊集
殿前朔望祭
陵必齊集陪祀赫德布從不隨班上朝陪祭可謂不知
䂓綱法度者臣伏思
盛京習俗久切
宸衷各官辦事當仰體
聖懷留心整頓如赫德布之行事非張罔知大體不
惟無裨
國家政事而且大壞風俗人心所關非細臣目覩
身受未敢緘默理合據實密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奏
將赫德布調回該部另議處分原摺著
另發還內行
雍正柒年柒月
初壹
日臣王朝恩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