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自到省后接办川西丈量事宜核查吴鸣虞办理不妥之处臣悉为更正其有未竣之州县俟秋成后再行丈量具奏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维新
- 官职
- 署四川松茂道刑科给事中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6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奏已悉但能恪秉一公何事不克办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进毋致辜负朕之任用以后奏折交大学士张廷玉转奏若无应奏事件亦不必烦数
同日又
奏为据实奏
闻事窃臣奉
命来川分办永宁道属丈量事务到川之日即
与科臣马维翰御史臣吴涛并现在革职
审讯原御史臣吴鸣虞会同抚臣宪德公
同商酌随以钦陈丈量事宜等事连名具
题蒙
恩准九卿议覆遵行在案乃吴鸣虞于办理川
西丈量时任意妄行以致事多舛错上廑
宸衷臣接奉
特旨命将吴鸣虞勘丈未竟并办理不妥之处
悉心料理臣遵于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到
省接办川西伏查川西三十六州县一卫
其已经吴鸣虞勘丈者止十七州县除办
理不妥之处先经抚臣宪德
奏明外臣查成都华阳两县册内吴鸣虞亲
批量加田地外加田地自三亩以至五
六十亩不等共有一百七十三户臣随就
近率同府县各官亲至田间先将成华两
县量加外加各户田地勘丈或丈出原系
应增而弓尺未对或覆丈实无多余而混
添亩数种种错误臣当即悉为更定至或
片林园有竹木之饶自应照地则起科惟
河坎山岭等项实系不可开垦如已经报
垦之永宁建昌俱不入查勘之内民情悦
服今川西一路业令丈报是徒有顷亩之
名毫无生息之利致民间传指苛刻实未
免当臣与抚臣细加商酌应一体准予开
除其余伊所未经勘丈二十处臣遴委中
书各员分往办理亦已渐次清厘臣因时
雨调匀青苗遍野随调回各员派往吴鸣
虞已办各州县逐一查阅从前勘丈原册
如有前项参差舛错之处务行彻底清理
毋致遗累粮民所有未竣地方止余四县
谨遵照雍正六年五月内
恩准部议丈量俟秋成后举行理合据实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川布政使臣高维新谨
奏为恭谢
天恩事窃臣一介庸愚荷蒙
皇上拔擢由署松茂道
進毋致辜負朕之任用以後奏摺交大學士張廷玉轉奏若無應奏事件亦不必煩數
同日又
奏為據實奏
聞事竊臣奉
命來川分辦永寧道屬丈量事務到川之日即
與科臣馬維翰御史臣吳濤並現在革職
審訊原御史臣吳鳴虞會同撫臣憲德公
同商酌隨以欽陳丈量事宜等事連名具
題蒙
恩准九卿議覆遵行在案乃吳鳴虞于辦理川
西丈量時任意妄行以致事多舛錯上廑
宸衷臣接奉
特旨命將吳鳴虞勘丈未竟並辦理不妥之處
悉心料理臣遵于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到
省接辦川西伏查川西三十六州縣一衛
其已經吳鳴虞勘丈者止十七州縣除辦
理不妥之處先經撫臣憲德
奏明外臣查成都華陽兩縣冊内吳鳴虞親
批量加田地外加田地自三畝以至五
六十畝不等共有一百七十三戶臣隨就
近率同府縣各官親至田間先將成華兩
縣量加外加各戶田地勘丈或丈出原係
應增而弓尺未對或覆丈實無多餘而混
添畝數種種錯誤臣當即悉為更定至或
片林園有竹木之饒自應照地則起科惟
河坎山嶺等項實係不可開墾如已經報
墾之永寧建昌俱不入查勘之内民情悅
服今川西一路業令丈報是徒有頃畝之
名毫無生息之利致民間傳指苛刻實未
免當臣與撫臣細加商酌應一體准予開
除其餘伊所未經勘丈二十處臣遴委中
書各員分往辦理亦已漸次清釐臣因時
雨調勻青苗遍野隨調回各員派往吳鳴
虞已辦各州縣逐一查閱從前勘丈原冊
如有前項參差舛錯之處務行徹底清理
毋致遺累糧民所有未竣地方止餘四縣
謹遵照雍正六年五月內
恩准部議丈量俟秋成後舉行理合據實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雍正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川布政使臣高維新謹
奏為恭謝
天恩事竊臣一介庸愚荷蒙
皇上拔擢由署松茂道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