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恭报山东省充公项下抚藩分规银两四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费金吾
- 官职
- 山东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6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山东省兖公项下抚藩分规银两四柱折
山东布政使臣赉金吾跪
奏谨将山东省兖公项下抚藩分规原委并雍正
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臣到任起至雍正七年四
月三十日止解费运费饭食余平银两督收除
在数目缮折恭呈
御览
计开
兖公项下抚藩分规原委
臣查山东省州县之繁而僻者如历城等
四十处每丁地银一两有解费银一分一
厘运费银六厘饭食银七厘共计银二分
四厘其州县之简而冲者如章邱等六十
四处每丁地银一两有解费银一分四厘
运费银六厘饭食银七厘共计银二分七
厘俱随丁地银两解司出自三分解费之
内总在州县一钱八分火耗之中又每丁
地银一两有余平银三厘此系司库赢余
不在州县一钱八分火耗之中凡司库起
解部饷之元宝滴珠部内饭银皆于前项
解费运费饭银余平四款内动支所有赢
余银两雍正二三四等年私作巡抚布政
使分规至雍正五年前任抚臣塞楞额布
政使臣张保始
奏明存贮司库以为部饷亏平之用臣谨登明
旧管
前任布政使臣岳濬交下存库银五万五
百五十三两九钱七分
新收
布政使臣赉金吾经收解费银三万二千
四百一十六两三钱
又运费银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九两二钱
又饭银一万七千三百九十四两四钱
又余平银一万一千二百四十七两六钱
以上共银七万五千八百九十七两五钱
开除
一给委官张鹄等领解部饷补亏平银八
万四百四十九两九钱四分
一给委官张鹄等领解部饷饭银二万八
百二十九两五钱七分
一给提塘工料银八百两
以上共银一十万二千七十九两五钱一
分
实在
存库银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一两九钱六
分
雍正七年六月初八日山东布政使臣赉金吾
山東省兗公項下撫藩分規銀兩四柱摺
山東布政使臣賚金吾跪
奏謹將山東省兗公項下撫藩分規原委並雍正
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臣到任起至雍正七年四
月三十日止解費運費飯食餘平銀兩督收除
在數目繕摺恭呈
御覽
計開
兗公項下撫藩分規原委
臣查山東省州縣之繁而僻者如歷城等
四十處每丁地銀一兩有解費銀一分一
釐運費銀六釐飯食銀七釐共計銀二分
四釐其州縣之簡而衝者如章邱等六十
四處每丁地銀一兩有解費銀一分四釐
運費銀六釐飯食銀七釐共計銀二分七
釐俱隨丁地銀兩解司出自三分解費之
內總在州縣一錢八分火耗之中又每丁
地銀一兩有餘平銀三釐此係司庫贏餘
不在州縣一錢八分火耗之中凡司庫起
解部餉之元寶滴珠部內飯銀皆於前項
解費運費飯銀餘平四款內動支所有贏
餘銀兩雍正二三四等年私作巡撫布政
使分規至雍正五年前任撫臣塞楞額布
政使臣張保始
奏明存貯司庫以爲部餉虧平之用臣謹登明
舊管
前任布政使臣岳濬交下存庫銀五萬五
百五十三兩九錢七分
新收
布政使臣賚金吾經收解費銀三萬二千
四百一十六兩三錢
又運費銀一萬四千八百三十九兩二錢
又飯銀一萬七千三百九十四兩四錢
又餘平銀一萬一千二百四十七兩六錢
以上共銀七萬五千八百九十七兩五錢
開除
一給委官張鵠等領解部餉補虧平銀八
萬四百四十九兩九錢四分
一給委官張鵠等領解部餉飯銀二萬八
百二十九兩五錢七分
一給提塘工料銀八百兩
以上共銀一十萬二千七十九兩五錢一
分
實在
存庫銀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一兩九錢六
分
雍正七年六月初八日山東布政使臣賚金吾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