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将申大成条议新增贵州省军田税银一项准赐豁免而利清理田亩(附件:朱批谕旨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5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奏交部议所奏是申大成是庸愚小人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南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军田加税难完仰请
圣恩宽免事窃查贵州省军田一项原系前明屯卫
军丁管业粮赋差徭较民田独重自
本朝裁汰卫所改设州县后军丁之名已经革除
其向编屯粮仍照旧输纳因此田受之于官例
不买卖或有军丁故绝遗产无归或有子孙困
穷私相典当此纷争占夺讦讼不休所由来也
臣前于雍正四年到黔时前布政使申大成即
有加征税银之议臣以军田名色虽由官授然
子孙相承已三百余年原与己业无异且粮赋
最重几倍于民田若更每亩征税五钱恐不可
必得反多扰累议遂中止迨申大成内调入欵
条陈部议准行臣恐已见未确不敢执谬随经
转饬遵行在案今臣因公来黔据军民人等纷
纷呈诉虽恐长刁风仍行批饬而留心访察复
面询司道府县各官知军丁先代受田因明时
随征有功分给土地计军一户授田十八亩除
上纳屯粮岁丁外一切差徭皆军户应承在当
时已不免苦累故虽田本膏腴难以割弃而故
军子孙欲脱重赋转售于人者已十分中之八
九申大成谓故军子孙坐享无价之田独不念
该军户等累代累世之应差纳粮犹不足抵十
八亩之田价乎是所见之小矣至谓百姓顶买
军田利其价贱者按民间置产必核算籽粒除
算钱粮然后合其利息照值论价此各省皆然
查贵州军田一亩自一斗五升起至三斗七升
科则不等岁丁在外是便以一亩之价买得民
田二亩之田而应纳钱粮已以一亩可抵民田
二亩之赋故虽军田赋重而未便骤议轻减者
实亦于轻重之中仍权量平准也今若每买田
一亩再征税银五钱合算每户十八亩而应完
银九两虽据称有十余万之虚名料难完数千
两之实数究于民生无益更于
国赋何补相应仰恳
圣恩将申大成条议新增税银一项准
赐豁免凡田土授受悉照常例投税印契从前私相
典当者并令首明完税补给契纸准其管业如
有豪强侵夺及仍敢隐漏者严加惩罚庶讼端
可除规条画一而民无观望军无藉称即清理
田亩一案亦可渐次就绪矣谨缮折
奏伏乞
圣主睿鉴施行臣鄂尔泰谨
奏
雍正七年五月十八日
奏
雲南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軍田加稅難完仰請
聖恩寬免事竊查貴州省軍田一項原係前明屯衛
軍丁管業糧賦差徭較民田獨重自
本朝裁汰衛所改設州縣後軍丁之名已經革除
其向編屯糧仍照舊輸納因此田受之於官例
不買賣或有軍丁故絕遺產無歸或有子孫困
窮私相典當此紛爭占奪訐訟不休所由來也
臣前於雍正四年到黔時前布政使申大成即
有加征稅銀之議臣以軍田名色雖由官授然
子孫相承已三百餘年原與己業無異且糧賦
最重幾倍于民田若更每畝征稅五錢恐不可
必得反多擾累議遂中止迨申大成內調入欵
條陳部議准行臣恐已見未確不敢執謬隨經
轉飭遵行在案今臣因公來黔據軍民人等紛
紛呈訴雖恐長刁風仍行批飭而留心訪察復
面詢司道府縣各官知軍丁先代受田因明時
隨征有功分給土地計軍一戶授田十八畝除
上納屯糧歲丁外一切差徭皆軍戶應承在當
時已不免苦累故雖田本膏腴難以割棄而故
軍子孫欲脫重賦轉售于人者已十分中之八
九申大成謂故軍子孫坐享無價之田獨不念
該軍戶等累代累世之應差納糧猶不足抵十
八畝之田價乎是所見之小矣至謂百姓頂買
軍田利其價賤者按民間置產必核算籽粒除
算錢糧然後合其利息照值論價此各省皆然
查貴州軍田一畝自一斗五升起至三斗七升
科則不等歲丁在外是便以一畝之價買得民
田二畝之田而應納錢糧已以一畝可抵民田
二畝之賦故雖軍田賦重而未便驟議輕減者
實亦于輕重之中仍權量平準也今若每買田
一畝再徵稅銀五錢合算每戶十八畝而應完
銀九兩雖據稱有十餘萬之虛名料難完數千
兩之實數究于民生無益更于
國賦何補相應仰懇
聖恩將申大成條議新增稅銀一項准
賜豁免凡田土授受悉照常例投稅印契從前私相
典當者並令首明完稅補給契紙准其管業如
有豪強侵奪及仍敢隱漏者嚴加懲罰庶訟端
可除規條畫一而民無觀望軍無藉稱即清理
田畝一案亦可漸次就緒矣謹繕摺
奏伏乞
聖主睿鑒施行臣鄂爾泰謹
奏
雍正七年五月十八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