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奉旨查审臣衙门办事幕友沈见山无涉李元英款迹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许容
- 官职
- 兰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5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汝不奏尚可今既奏朕观此事两司大看情面矣当究实情以处之为何因此一细人玷汝封疆之官箴莫谓曾奏过之字即能免人议论也将此谕亦与两司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兰州巡抚臣许容谨
奏为
奏明事窃臣衙门有幕友沈见山系浙江杭州府
仁和县人在陕有年从前曾在原任按察使李
元英处作幕本年三月内奉
旨查审李元英钦迹据布政使孔毓璞详报李元英
于雍正五年署藩司时有书办赵益正漏造册
籍已经回明李元英准其改正伊内幕鲁荐梅
情留不发赵益正送银一百两始行发出等语
当饬按察使李世倬严拏审拟嗣据李世倬禀
称据鲁荐梅供伊止得银四十两其余六十两
转送与沈见山等语臣当将沈见山饬发严审
后据李世倬禀称已经当堂质讯沈见山原管
臬司衙门事件并未经理钱粮册籍实无得银
情事对簿之下鲁荐梅已将独得银两原图赃
少罪轻混供推卸各实情直吐不讳质讯书办
赵益正等佥称前项银两系交鲁荐梅经管等语臣恐
刘鼎见证其册籍原系鲁荐梅经管等语臣恐
李世倬或因沈见山在臣衙门不无瞻顾复委
凉庄道殷邦翰会审并提李元英到案三面对
质各犯坚供如前与沈见山实无干涉但现系
臣衙门办事幕友事涉嫌疑相应据实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为此谨
奏
雍正七年五月初六日
奏
蘭州巡撫臣許容謹
奏為
奏明事竊臣衙門有幕友沈見山係浙江杭州府
仁和縣人在陝有年從前曾在原任按察使李
元英處作幕本年三月内奉
旨查審李元英欽蹟據布政使孔毓璞詳報李元英
於雍正五年署藩司時有書辦趙益正漏造册
籍已經回明李元英准其改正伊内幕魯荐梅
情留不發趙益正送銀一百兩始行發出等語
當飭按察使李世倬嚴拏審擬嗣據李世倬禀
稱據魯荐梅供伊止得銀四十兩其餘六十兩
轉送與沈見山等語臣當將沈見山飭發嚴審
後據李世倬禀稱已經當堂質訊沈見山原管
臬司衙門事件並未經理錢糧册籍實無得銀
情事對簿之下魯荐梅已將獨得銀兩原圖贓
少罪輕混供推卸各實情直吐不諱質訊書辦
趙益正等僉稱前項銀兩係交魯荐梅經管等語臣恐
劉鼎見証其册籍原係魯荐梅經管等語臣恐
李世倬或因沈見山在臣衙門不無瞻顧復委
涼莊道殷邦翰會審并提李元英到案三面對
質各犯堅供如前與沈見山實無干涉但現係
臣衙門辦事幕友事涉嫌疑相應據實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為此謹
奏
雍正七年五月初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