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煎试铜渣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傅泰
- 官职
- 广东总督今调江南河道总督署理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4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矿物等资源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不过因人条奏着汝等详察者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东总督今调江南河道总督臣孔毓珣署理广东巡抚臣傅泰谨
奏为奏明煎试铜渣事案于雍正陆年柒月初捌
日准前往广东巡抚臣杨文干留交抄录原署
广东巡抚臣常赉奏折一件内开常赉跪
奏为覆奏事窃查韶州府曲江县攀洞地方溪河
之傍积有铜沙日久无用臣经一南行查一面
具折奏
闻在案今据韶州府知府黄文炜覆称查明此沙之
堆或高四五尺或高七八尺至丈许不等共约
有千余堆每沙一担可煎铜约三四觔不等除
人工饭食炭火费用之外每担实可得铜二三
觔即煽至一二年恐不能尽等语查臣前折内
原有拟发工本委员前往煎熬之语但思此沙
堆积日久其中出铜多寡固难悬定若发本委
员则所委之员必多而催募人工又虑纷杂难
稽今拟听本地附近殷实居民自备资本赴臣
报明许其召募工役设炉开煽每沙一担随其
得铜多寡酌其所费工本或行对半或行四六
分收仍委干练文官一二员督司稽查及登记
数目不许煎多报少并令就近武员带兵巡逻
不使奸匪混杂如此则所用工丁俱系本处土
著之人聚散皆易倘有生事不法皆责成炉主
拘管约束可免流棍扰杂之弊并免用钱粮
亦可省销算之繁其所得铜觔凑同解部臣非
不知山场乆奉封禁但所存铜渣查属现有非
同开山凿取者可比且又于
国家鼓铸不无裨益臣断不敢以暂行署理知而
不言有负
皇上委任之深恩可否应行伏祈
睿鉴等因具
奏奉
朱批想你已往闽矣此事交与杨文干著与孔毓珣
阿克敦详议妥协奏闻举行钦此时臣孔毓珣署
理巡抚印务查本案先经前抚臣杨文干据
韶州府今调任广州知府吴骞覆称攀洞四面
皆山周围数里中有一溪地上堆积不甚高大
悉皆从前煎过无铜之石砾土人谓之铜屎嗅
讯附近居民佥云煎过铜渣尚在地下随于东
西南北并中心西北六处各挖一坑二三尺皆
系泥土又挖一二尺浸浸有水将水戽去泥石
之中拣有铜花之石每担煎得铜一二觔不等
但挖砂煎铜有无多寡难以预定等情经前任
抚臣杨文干谕令该府带同前任韶州府知府黄
文炜家人再加煎试臣孔毓珣署印复行该府
将每担铜渣得铜若干费用工本若干有益无
益之处煎试据实具详去后嗣据知府吴骞覆
称卑府与曲江知县亲诣该地已经两次前有
民人毕跃龙具呈前往知府黄文炜请煎铜渣
凑办铜觔后又有林宇祥在前藩司官达处呈
请充商并与黄文炜所禀得铜数目俱非亲历
其境卑府前试每月每炉约出铜二百五十觔
无论铜色尚有高下即以部价每觔一钱四分
五厘而算计铜价三十六两零除去每月每炉
工费亦计三十六两零无有益利等情臣等细
加访查就此铜渣煎取核算工本实无裨益在
商人之谋充者无非以逼近矿山借此为偷矿
之计既经煎试无益似属未便举行臣等会议
相同理合
奏请
圣鉴谨
奏
(朱批:知道了。不遇因人保奏,故为此等语。若)
雍正柒年肆月 贰拾陆 日
奏
廣東總督今調江南河道總督臣孔毓珣署理廣東巡撫臣傅泰謹
奏為奏明煎試銅渣事案于雍正陸年柒月初捌
日准前往廣東巡撫臣楊文乾留交抄錄原署
廣東巡撫臣常賚奏摺一件內開常賚跪
奏為覆奏事竊查韶州府曲江縣攀洞地方溪河
之傍積有銅沙日久無用臣經一南行查一面
具摺奏
聞在案今據韶州府知府黃文煒覆稱查明此沙之
堆或高四五尺或高七八尺至丈許不等共約
有千餘堆每沙一担可煎銅約三四觔不等除
人工飯食炭火費用之外每担實可得銅二三
觔即煽至一二年恐不能盡等語查臣前摺內
原有擬發工本委員前往煎熬之語但思此沙
堆積日久其中出銅多寡固難懸定若發本委
員則所委之員必多而催募人工又慮紛雜難
稽今擬聽本地附近殷實居民自備資本赴臣
報明許其召募工役設爐開煽每沙一担隨其
得銅多寡酌其所費工本或行對半或行四六
分收仍委幹練文官一二員督司稽查及登記
數目不許煎多報少并令就近武員帶兵巡邏
不使奸匪混雜如此則所用工丁俱係本處土
著之人聚散皆易倘有生事不法皆責成爐主
拘管約束可免流棍擾雜之弊併免用錢糧
亦可省銷算之繁其所得銅觔湊同解部臣非
不知山場乆奉封禁但所存銅渣查屬現有非
同開山鑿取者可比且又於
國家鼓鑄不無裨益臣斷不敢以暫行署理知而
不言有負
皇上委任之深恩可否應行伏祈
睿鑒等因具
奏奉
硃批想你已往閩矣此事交與楊文乾著與孔毓珣
阿克敦詳議妥協奏聞舉行欽此時臣孔毓珣署
理巡撫印務查本案先經前撫臣楊文乾據
韶州府今調任廣州知府吳騫覆稱攀洞四面
皆山週圍數里中有一溪地上堆積不甚高大
悉皆從前煎過無銅之石礫土人謂之銅屎嗅
訊附近居民僉云煎過銅渣尚在地下隨于東
西南北并中心西北六處各挖一坑二三尺皆
係泥土又挖一二尺浸浸有水將水戽去泥石
之中揀有銅花之石每担煎得銅一二觔不等
但挖砂煎銅有無多寡難以預定等情經前任
撫臣楊文乾諭令該府帶同前任韶州府知府黃
文煒家人再加煎試臣孔毓珣署印復行該府
將每担銅渣得銅若干費用工本若干有益無
益之處煎試據實具詳去後嗣據知府吳騫覆
稱卑府與曲江知縣親詣該地已經兩次前有
民人畢躍龍具呈前往知府黃文煒請煎銅渣
湊辦銅觔後又有林宇祥在前藩司官達處呈
請充商并與黃文煒所稟得銅數目俱非親歷
其境卑府前試每月每爐約出銅二百五十觔
無論銅色尚有高下即以部價每觔一錢四分
五釐而算計銅價三十六兩零除去每月每爐
工費亦計三十六兩零無有益利等情臣等細
加訪查就此銅渣煎取核算工本實無裨益在
商人之謀充者無非以逼近礦山借此為偷礦
之計既經煎試無益似屬未便舉行臣等會議
相同理合
奏請
聖鑒謹
奏
(朱批:知道了。不遇因人保奏,故為此等語。若)
雍正柒年肆月 貳拾陸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8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