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拟于湖北省内先择一二县内试行新法以清过户飞粮之弊(附件:山东兖州府城武县知县赵瑄奏陈清查钱粮之法)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04月2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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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奏为覆 奏事臣于上年九月内蒙 皇上颁到山东兖州府城武县知县赵瑄条 奏武陵县催粮请归本村按里排甲即可按户输 催以清过户飞粮之弊并宿即堤应行修筑等 因钦奉 朱批有人条奏此一事未知与地方有益否你酌量 而行钦此臣查催征钱粮各归本村按户输催使 花户零星散处者各就本户所居之处催纳即 浙江所行顺庄之法现令武陵县遵照试行并 于湖北先择一二县行之俟一年如果有益再 饬通省一例而行至该县宿即堤自明季废 年间清坏尚有钱粮三百余两阖县摊赔已同 抚臣王国栋现今查议会折另 奏缮奉 皇上命臣酌行事理相应覆 奏并同原折恭缴伏祈 睿鉴臣谨 奏 雍正柒年肆月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4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