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臣于署理巡抚任内支领养廉银两数目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尹继善
官职
—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04月1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据理为之亦不必矫廉但尽情不隐奏闻则已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勉励
  • 认真勉励秉公速办

奏折正文

奏 臣尹继善谨 奏为 奏明事臣署理巡抚自雍正六年九月十一日到 任至雍正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交印任内兼管 扬海二关税务扬关收正额银四万六千七 百余两赢余银二万三千二百余两海关除二 月分收数行查未到扣至本年正月三十日共 收正额银九千九百余两赢余银一万三千七 百余两俱照例按季奏解外又扬海二关向有 例规一项交送巡抚衙门臣蒙 皇上赏给养廉署中已有用度并不敢将例规轻动 惟因赴淮署理河篆其巡抚事务随带办理吏 役文卷卷从繁多舟车工食之费一时不能措 置只得于扬关例规内取用银一千两俱有印 文存案尚余例规银七千九百余两俱饬解交 布政司库收贮充公再巡抚衙门每年有淮南 盐规银二万五千二百两臣任内应交之数亦 俱饬令盐运司库解司库除移咨署抚臣王玑 外理合据实 奏明谨 奏 雍正七年四月 拾壹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