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地方稽查匪类之策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颜光旿
官职
福建福宁镇总兵官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04月0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言之易行之难万不可强令行之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认真勉励秉公速办
  • 看法

奏折正文

奏 福建福宁镇总兵官臣颜光旿谨 奏为敬陈指掌田事宜仰祈 圣明勒令武职画一遵行等事窃惟保甲一事原以 稽查匪类杜绝盗源我 皇上留心民瘼令直隶各省编查保甲诚万世下 易之良法但地方有司奉行或有不力皆因 有钱粮刑名之责又无地方远近不能亲身 遍历俱令乡保呈报远明其中虚捏情弊难 于稽查即使亲到稽查不过据乡保所造之 册查点无舛错而已臣下揣刍荛之见于 雍正贰年 陛见之时恭 呈指掌明一欵原与编查保甲之法事同一体 但其中立法严密又明白显易按册而稽明 如指掌蒙 皇上洞察 命前任督臣满保传臣询明如何措置妥协之处 详议具奏经督臣满保拟定臣黄国材同臣会奏 在案臣回任后在于所辖福宁州城乡各处按 方向将户口人丁编造清楚因该州从前新 旧官员屡次更换未得造成至雍正陆年新任 知州郭朝聘到任后始行编造清楚郭朝聘 实心办事另立保甲一房选择勤干书吏充 当臣系肆年内编造之册至今贰年其中下 无迁移增减者臣复饬该县总制千把并外委 千把共贰拾肆员将本州所辖村庄按汛防 之地方分为贰拾肆处令其巡查因逃游之 便又将户口人丁清查更定造有清册即将 匀分之贰拾肆处村庄分令千把贰拾肆员 按季巡查凡村庄内有迁移彼省有新増 开除者俱一一申报到臣厅即一一注明册 内移知该州该州亦按季差乡保人等稽查 申报该州注明册内务期两相符合无舛 错遗漏臣伏思武弁巡查地方不客一日懈 弛但营汛弁兵不无饰词捏报巡查之名而 有偷安怠惰之弊令其按季巡查地方将 户口迁移增减之数申报势必逐村亲到方 不遗漏因有家甲一事而巡查不敢偷安又 因巡查一事而户口不至隐瞒即该州之乡 保书役如有汛弁之稽查亦不敢诬报本官 是文员因有武弁之巡查不被乡保之蒙蔽 武职因有文员之稽查亦不受弁目之欺瞒 至于申报之时不过于册籍上照户注明粘 以总数候至编审之年始行另造并无造册 纷扰之烦今在州初行署有成効一州如此 一省皆然推之直省通行似无不可代乞 皇上饬下各省武职照指掌册内事宜如法遵行 则保甲之法益加详明而地方永无匪类之 潜踪矣再前督臣满保议覆疏内将村长改 为乡长臣于编查户口之时见乡长所辖之 村庄远近多寡不等一乡长有辖数村者有辖 拾余村者地方辽濶势难无顾不无徇私隐 漏之弊今臣复改为村长量村之大小或设 立村长壹人或贰叁人不过令其知村中某 人是奸是良某家增减迁徙及有窝盗赌博 者告知汛弁乡保令其转报若村长知而下 举定以连坐之罪若已告知汛弁乡保而汛 弁乡保有隐漏遗误者村长不任其咎至于 地方一应公事照旧乡保办理遇有奉行 上谕及有司禁约亦令村长宣布俾村中人得 知如此设立村长人皆乐从并无不愿之事 臣今奉行贰年似觉简便易行下不见烦扰臣 每季委员巡查只据各员呈报更正因无督 理之员恐有不实之弊查臣中军守备衙门 只司兵马钱粮之事地方盗案非其责成嗣 后即委该员专理其事申报到臣覆加详核 因奉 旨遵行事宜谨恭缮指掌册式壹本开载应行款 例进 呈 御览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七年四月初四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