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湖北荆门修堤受阻缘由并陈盐商捐出盐规以备将来岁修之用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迈柱
- 官职
- 湖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3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93湖北荆门州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着廷议候旨行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请
旨事窃照湖北荆门州所属之沙阳镇朱李湾等处
堤塍当汉江之直冲最为险要倘此堤一溃不
独荆门近水之民大受其害而江陵监利潜江
沔阳四州县之田庐俱罹漂没是以明季修堤
原有四州县协帮之例迨后江陵各县亦有万
城等处险工各修各堤故协修之例久已停止
而修筑之责全归荆门乃荆门山乡各户以田
在高阜湖堤与彼无涉而又独卸于近堤之湖
民然湖民仅止三千有零之粮石力不能修二
十余里之长堤以致聚讼多年竟无定议至康
熙五十六年经院司酌量以山一湖三派用夫
土山民犹固执不遵湖民亦抗延不筑后经官
捐俸工协助始得修竣至六十一年又捐俸工
银三千两帮贴官雇夫十之六民出夫十之四
而不法湖民犹谓不应独修公行违抗及至雍
正三年湖民尹有章等又复倡众阻工经官拏
究悬案未结去年臣奉
命经理南北堤塍通加高厚各民无不踊跃赴工独
此处仍复观望不前据荆门州知州高起具详总因
尹有章阻众抗修不能竣事幸蒙
皇上恩赏银六万两分给南北堤工民合计朱李湾等
处应给
皇赏银二千五百六十余两惟夫修筑始得竣工臣
查该堤工大力微虽系情出万难但抗阻之风
渐不可长随经批行将纠众阻工之尹有章严
拏务获究惩以示儆戒外窃思此堤若令湖民
独任实有力寡难支之势今虽仰赖
恩赏修筑竣工而将来之岁修不可不预为善策谨
按江陵监利潜江三县沔阳一州均系水患频
仍堤境最重之地自顾不暇安能助人此四州
县协修之例不易行也山乡之民无关休戚强
之出夫必又纷纷结讼彼此推延无济于事此
山一湖三之例亦所难行也且俸工又不可捐
助臣再四筹思惟有盐商捐出盐规一项原系
奏准为积谷备荒之用若年积贮似属过多
则官吏有侵渔之弊久则谷石有浥烂之虞莫
若于此项银内每年酌拨一千两令该道大员
领给湖民助其工作督令岁修坚固不特荆门
之民得舒偏累而江监潜沔之黎庶亦永戴
圣恩于世世矣臣言未知当否伏乞
皇上训示施行臣谨
奏
雍正柒年叁月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奏
湖廣總督臣邁柱謹
奏為請
旨事竊照湖北荊門州所屬之沙陽鎮朱李灣等處
堤塍當漢江之直衝最為險要倘此堤一潰不
獨荊門近水之民大受其害而江陵監利潛江
沔陽四州縣之田廬俱罹漂沒是以明季修堤
原有四州縣協幫之例迨後江陵各縣亦有萬
城等處險工各修各堤故協修之例久已停止
而修築之責全歸荊門乃荊門山鄉各戶以田
在高阜湖堤與彼無涉而又獨卸於近堤之湖
民然湖民僅止三千有零之糧石力不能修二
十餘里之長堤以致聚訟多年竟無定議至康
熙五十六年經院司酌量以山一湖三派用夫
土山民猶固執不遵湖民亦抗延不築後經官
捐俸工協助始得修竣至六十一年又捐俸工
銀三千兩幫貼官僱夫十之六民出夫十之四
而不法湖民猶謂不應獨修公行違抗及至雍
正三年湖民尹有章等又復倡眾阻工經官拏
究懸案未結去年臣奉
命經理南北堤塍通加高厚各民無不踴躍赴工獨
此處仍復觀望不前據荊門州知州高起具詳總因
尹有章阻眾抗修不能竣事幸蒙
皇上恩賞銀六萬兩分給南北堤工民合計朱李灣等
處應給
皇賞銀二千五百六十餘兩惟夫修築始得竣工臣
查該堤工大力微雖係情出萬難但抗阻之風
漸不可長隨經批行將糾眾阻工之尹有章嚴
拏務獲究懲以示儆戒外竊思此堤若令湖民
獨任實有力寡難支之勢今雖仰賴
恩賞修築竣工而將來之歲修不可不預為善策謹
按江陵監利潛江三縣沔陽一州均係水患頻
仍堤境最重之地自顧不暇安能助人此四州
縣協修之例不易行也山鄉之民無關休戚強
之出夫必又紛紛結訟彼此推延無濟於事此
山一湖三之例亦所難行也且俸工又不可捐
助臣再四籌思惟有鹽商捐出鹽規一項原係
奏准為積穀備荒之用若年積貯似屬過多
則官吏有侵漁之弊久則穀石有浥爛之虞莫
若於此項銀內每年酌撥一千兩令該道大員
領給湖民助其工作督令歲修堅固不特荊門
之民得舒偏累而江監潛沔之黎庶亦永戴
聖恩於世世矣臣言未知當否伏乞
皇上訓示施行臣謹
奏
雍正柒年叁月 日湖廣總督臣邁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