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抽取耗羡及运用养廉银两之方式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徐鼎
- 官职
- 湖广湖北布政使司布政使驻札武昌府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3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秉公为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湖北布政使驻扎武昌府臣徐鼎谨
奏切查各官养廉一项蒙我
皇上杜绝陋规体恤臣下
谕令督抚将未经分给之员一面办理一面
关宁可以州县应出之项解至藩库从公发给而不
可使其自相授受钦此转行到臣臣即与督抚
二臣悉心筹划通盘合算湖北额征钱粮通共
一百一十一万一百三两零照加一耗羡合算
共银十一万一千一十两零自督臣杨宗仁酌量派
分于加一耗羡之内以二分作公用以一分作
起解部饷之费统计三分共银三万二千两有
零尚有七万八千余两以额解司饷内每两之
一分五厘作布政司养廉以合省钱粮内之六
厘作按察司养廉以额解粮驿二道银米内之
一分五厘作二道养廉以各道府所管州县
钱粮内按股均摊为各道府养廉留三分二厘
作各州县办公养廉之用其钱粮不及五千两
者即将耗羡尽行给予以至同知通判有管关税
者有管粮管盐者相沿自有养廉大年未经分
给其佐杂等官亦未议及且州县钱粮有止三
四百两者加一耗羡虽全留不解亦仅三四十
两至稍过五千两之处便应照额起解耗羡则
所存亦复无几臣细加体访此种州县虽名为
加一大耗实有一分二厘合计尾数积零至
加一三者有之又额征三四百两之州县尚有
民羡民当之说遇有公费仍出民间理应一并
更改但计湖北通省大小官员除驿丞教职外
共二百六十六员縁从节俭分派就其多寡牵
搭合算约须银十余万两今除存留三分耗羡
外所余仅七万八千余两尚缺银二万三四千
两无项可动再州县繁简参差何止数倍若限
以上中下三等分给亦尚有苦乐不均之处以
臣愚见似应将州县督循杨宗仁所定之例仍
留给三分二厘养廉计银三万四千余两其积
零及民差之说屡经裁禁已大减少果系民情
相安似亦不必议仍其旧俟清查各项赢余既有
确数田亩渐次复额然后更定始可永著为例
惟是州县分解各衙门养廉或逢迎豫送或索
取豫支甚而随封门礼皆所不免日久积便
成亏空自应遵
旨将州县应出之项统解司库从公发给又税务已
多改委谨收盐解其盐驿等衙门向日陋例理
应革除即佐杂微员廵查地方看守堤工历来
均有陋弊自应一并议给养廉以便严行禁绝
统计议分各官约有一百六七十员须银五万
余两今将原派分司道府厅之项计银三万八
千余两羡多益寡均匀摊派亦尚未敷现在筹
商督抚或请于三分公项内动用或请于商捐
银两内支销仍恐豫为拨定按季通融垫发随
时征催归补庶不因钱粮分数未定致各官养
瞻有缺统俟督抚二臣核定另开细数具
奏谨先将臣奉行筹划之处缮折
闻伏乞
皇上睿鉴指示遵行谨
奏
雍正柒年叁月 初 日
奏
湖廣湖北布政使駐紮武昌府臣徐鼎謹
奏切查各官養廉一項蒙我
皇上杜絕陋規體恤臣下
諭令督撫將未經分給之員一面辦理一面
關寧可以州縣應出之項解至藩庫從公發給而不
可使其自相授受欽此轉行到臣臣即與督撫
二臣悉心籌畫通盤合算湖北額徵錢糧通共
一百一十一萬一百三兩零照加一耗羨合算
共銀十一萬一千一十兩零自督臣楊宗仁酌量派
分於加一耗羨之內以二分作公用以一分作
起解部餉之費統計三分共銀三萬二千兩有
零尚有七萬八千餘兩以額解司餉內每兩之
一分五釐作布政司養廉以合省錢糧內之六
釐作按察司養廉以額解糧驛二道銀米內之
一分五釐作二道養廉以各道府所管州縣
錢糧內按股均攤為各道府養廉留三分二釐
作各州縣辦公養廉之用其錢糧不及五千兩
者即將耗羨盡行給予以至同知通判有管關稅
者有管糧管鹽者相沿自有養廉大年未經分
給其佐雜等官亦未議及且州縣錢糧有止三
四百兩者加一耗羨雖全留不解亦僅三四十
兩至稍過五千兩之處便應照額起解耗羨則
所存亦復無幾臣細加體訪此種州縣雖名為
加一大耗實有一分二釐合計尾數積零至
加一三者有之又額徵三四百兩之州縣尚有
民羨民當之說遇有公費仍出民間理應一並
更改但計湖北通省大小官員除驛丞教職外
共二百六十六員縁從節儉分派就其多寡牽
搭合算約須銀十餘萬兩今除存留三分耗羨
外所餘僅七萬八千餘兩尚缺銀二萬三四千
兩無項可動再州縣繁簡參差何止數倍若限
以上中下三等分給亦尚有苦樂不均之處以
臣愚見似應將州縣督循楊宗仁所定之例仍
留給三分二釐養廉計銀三萬四千餘兩其積
零及民差之說屢經裁禁已大減少果係民情
相安似亦不必議仍其舊俟清查各項贏餘既有
確數田畝漸次復額然後更定始可永著為例
惟是州縣分解各衙門養廉或逢迎豫送或索
取豫支甚而隨封門禮皆所不免日久積便
成虧空自應遵
旨將州縣應出之項統解司庫從公發給又稅務已
多改委謹收鹽解其鹽驛等衙門向日陋例理
應革除即佐雜微員廵查地方看守堤工歷來
均有陋弊自應一並議給養廉以便嚴行禁絕
統計議分各官約有一百六七十員須銀五萬
餘兩今將原派分司道府廳之項計銀三萬八
千餘兩羨多益寡均勻攤派亦尚未敷現在籌
商督撫或請於三分公項內動用或請於商捐
銀兩內支銷仍恐豫為撥定按季通融墊發隨
時徵催歸補庶不因錢糧分數未定致各官養
瞻有缺統俟督撫二臣核定另開細數具
奏謹先將臣奉行籌畫之處繕摺
聞伏乞
皇上睿鑒指示遵行謹
奏
雍正柒年叁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