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奉旨酌量云南抚臣沈廷正一折事(附件:朱批修正稿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2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是其应行处应题请者具本题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南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遵
旨酌覆事据云南抚臣沈廷正前具折
奏请将知府直隶州承审本府本州地方命盗等
项案件令解赴该管道员衙门覆审属藩司者
移解藩司属臬司者移解臬司审明转解督抚
等因荷蒙
朱批沈廷正此奏卿酌量行之钦此钦遵该臣查得
守巡二道虽分司盘查属府仓库督催刑名事
件原无承审之责亲辖地方之知府与直隶知
州凡有
钦部命盗重案俱系自行审招径解藩臬二司勘转
历来已久如讯供不确拟罪不当情关重大者
两司驳行覆勘无甚关系者照例为之改正该
藩臬所审不公或依样转详尚有督抚核审指
驳未尝不其详其慎即如发审重案或转发府
审由司勘转或两司自审成招解赴督抚审
题各省皆然若谓少一核转衙门事便草率焉知
不又多一核转衙门事反拖延之定罪之允当
与否全在督抚藩臬按厥情理秉公推鞫则刑
狱自无冤抑倘大吏不能明察苟且了事不特
添一核转衙门终为无益即委员调审亦不过
虚应故事案件完结处不但不在府州亦并
不全在藩臬也且各道员不与藩臬同城驻
劄者居多督抚又不时有差委之事若将
钦部命盗重案俱责令审转人犯必多守候拖累之
苦而道员与藩臬又俱平行设呼应不灵必致
愈多迟滞据臣酌量抚臣沈廷正所请将知府
直隶州本州案件解赴道员覆审之处似
可不必行惟是道员既有督催之任则所属府
州县无论事之大小系通详者俱应并详该管
道员听候批示庶以便查核臣查近来府州县
官初报命盗案则详道官后有案中续详之事
止详府司及府州审招亦不并详该道而该道
每避揽事之嫌亦率多置之不问比至遇易结
不结之件道官限干条例同受处分殊属未协
臣于云贵两省业经面谕司道厅令照行独以
未有定例事难画一臣请嗣后凡应道员督催
督缉事件属员有详臬司之文概令并详该管
道员及成招解司时并将全招详送该道倘有
无故迟延承缉不力许其按限勒催罪名不合
许其指摘详揭庶事有专责而执掌亦不致废
弛矣谨此议覆并缴
朱批沈廷正原折一扣伏乞
圣主采择施行再沈廷正于二月初一日到任视事
臣将滇省一切事宜详细告知听伊料理随于
本月十八日自滇起程前赴贵阳先办黔件候
金钺到日再商论粤事合并陈明臣谨奏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奏
是甚应行覆奏题请有旨矣
奏
雲南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遵
旨酌覆事據雲南撫臣沈廷正前具摺
奏請將知府直隸州承審本府本州地方命盜等
項案件令解赴該管道員衙門覆審屬藩司者
移解藩司屬臬司者移解臬司審明轉解督撫
等因荷蒙
硃批沈廷正此奏卿酌量行之欽此欽遵該臣查得
守巡二道雖分司盤查屬府倉庫督催刑名事
件原無承審之責親轄地方之知府與直隸知
州凡有
欽部命盜重案俱係自行審招徑解藩臬二司勘轉
歷來已久如訊供不確擬罪不當情關重大者
兩司駁行覆勘無甚關係者照例為之改正該
藩臬所審不公或依樣轉詳尚有督撫核審指
駁未嘗不其詳其慎即如發審重案或轉發府
審由司勘轉或兩司自審成招解赴督撫審
題各省皆然若謂少一核轉衙門事便草率焉知
不又多一核轉衙門事反拖延之定罪之允當
與否全在督撫藩臬按厥情理秉公推鞫則刑
獄自無冤抑倘大吏不能明察苟且了事不特
添一核轉衙門終為無益即委員調審亦不過
虛應故事案件完結處不但不在府州亦并
不全在藩臬也且各道員不與藩臬同城駐
劄者居多督撫又不時有差委之事若將
欽部命盜重案俱責令審轉人犯必多守候拖累之
苦而道員與藩臬又俱平行設呼應不靈必致
愈多遲滯據臣酌量撫臣沈廷正所請將知府
直隸州本州案件解赴道員覆審之處似
可不必行惟是道員既有督催之任則所屬府
州縣無論事之大小係通詳者俱應並詳該管
道員聽候批示庶以便查核臣查近來府州縣
官初報命盜案則詳道官後有案中續詳之事
止詳府司及府州審招亦不並詳該道而該道
每避攬事之嫌亦率多置之不問比至遇易結
不結之件道官限干條例同受處分殊屬未協
臣于雲貴兩省業經面諭司道廳令照行獨以
未有定例事難畫一臣請嗣後凡應道員督催
督緝事件屬員有詳臬司之文概令並詳該管
道員及成招解司時並將全招詳送該道倘有
無故遲延承緝不力許其按限勒催罪名不合
許其指摘詳揭庶事有專責而執掌亦不致廢
弛矣謹此議覆並繳
硃批沈廷正原摺一扣伏乞
聖主採擇施行再沈廷正于二月初一日到任視事
臣將滇省一切事宜詳細告知聽伊料理隨于
本月十八日自滇起程前赴貴陽先辦黔件候
金鉞到日再商論粵事合併陳明臣謹奏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奏
是甚應行覆奏題請有旨矣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