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酌量变通仓厫钱粮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朝恩
官职
盛京户部侍郎署理刑部事务兼管奉天府府尹印务
具奏日期
雍正07年02月0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详议具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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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该部详议具奏 奏 盛京户部侍郎降一级留任署理副都统事务奉天府府尹额尔图王朝恩谨 奏为请 旨事据内仓监督萨尔泰等呈称征收旗地豆草现 今仓廒已满无处堆贮等情臣查 盛京旗地自丈量之后外城各仓改征米石内仓 仍征豆草计丈量新旧地亩每年应征豆一万 七千余石草九十九万余束每年喂养牛羊马 匹及支给各项口粮需用米豆不过三万石用 草不过三十万束今仓内现贮新旧粮一十七 万石有零新陈草一百五十万余束先经议奏 仓内旧贮粮草除存留以备二年之用外下剩 变色粮草减价粜卖准部覆允在案但逾年以 来 盛京地方仰赖 皇上洪福比岁丰登所以旧粮陈草虽减价粜卖而 籴买者甚少臣思每年粮草入多出少收贮须 添仓廒经费浩繁且积久变色难卖亦难销 售似于钱粮无益莫若将雍正六年已经征完 豆草收贮外其下到未完并新陈拖欠及本年 额征之豆草查旗地每一日额征仓斗豆一升 七合七勺额征草一束今每豆一升七合七勺 改折银一分虽比部定豆价每石四钱今增至 每石五钱六分五厘每草一束亦改折银一分 比部定草价每束五厘今增至每束一分似乎 为数较昂但上纳豆草加以车价运费算来亦 不为多如此折征计每年豆草约可折征银一 万九千五百余两以充兵饷若不改折势必添 盖仓廒糜费钱粮将豆草贮至年久变色然后 减价粜卖所得价银不及折征十分之四五是 两亏之矣今改征折色之后俟旧粮陈草将次 卖完用完该仓监督豫先报部仍征本色待征 收本色可备二年之用又改征折色如此征收 之法似可永远照行再如八旗官兵人等于青 黄不接之时有情愿指伊应得之俸饷在于仓 内豫支旧粮陈草该管官出具保结到日准照 减价粜卖之数许其支领豆草以应急需俟给 发俸饷之时坐扣银两以归正项似亦酌量变 通以免豆草霉烂之一法而于钱粮甚有裨益 此臣因地制宜因时调剂起见如蒙 俞允请 皇上勅部议覆以便钦遵出示晓谕再查现今旗人 上纳豆草无仓可收暂借民房堆贮恳祈 皇上勅部速议行实施行谨奏 雍正柒年贰月 初壹 日臣王朝恩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