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通省公务费用及各官养廉费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魏廷珍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7年01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以朕不解之心廉信汝不及之念朕如何批谕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魏廷珍谨
奏臣奉
上谕计议各官养廉一件臣随查署布政司监臣鸣尔
泰送到雍正六年各属实征册开安徽等属共额
征丁地杂办芦课等项银两并本折米麦豆漕粮
通计共银二百三十一万八千一十六两零臣会
同督臣范时绎计议又据署布政司鸣尔泰称其
漕粮正耗米二十六万六千二百七十七石零所
有耗羡止敷兑运之费其各属解司道本色米麦
豆六万九千余石所有耗羡亦止敷州县解省船
脚舵脚沿途折耗之费均毋庸提解耗羡外实计
共征银一百九十八万二千七百三十九两零今
请自雍正七年为始计提加一耗羡银一十九万
八千二百七十三两零又查康熙五十五年以后
各州县旧欠钱粮应将具征完解司之耗羡一并
汇入册报至各府州县衙分给养廉亦应照其征
解分数之多少扣算给发再如有
钦工采办木植金砖物料等项所需协费以及府州县
卫有紧急公务所需银两许其具详在司支领司
即核其所实需在数目年底统报开销再上江钱
粮止抵下江一半所以各官养廉从俭亦因地方
钱粮之局面而定也至指中所开各项公费之内
如有临时减存节省之项仍存在库一并具报合
将通省公务费及各官养廉约计支存数目开
陈
睿览
计开
一总督衙门费表路费银一百二十两
一总督衙门修理执事银九十六两
一总督衙门吏书各役廪工纸张火药共银一
千六百三十两
一总督衙门奏清书银二百两
一将军衙门纸张旗尉工食银三百八十两
一将军公衙门皂役工食银一百八两
一将军总督阅操银一百四十两
一锦衣卫役工食银二十七两四钱
一总督巡抚衙门造各标营粮饷各案奏册
纸张银二百四十二两
一巡抚衙门吏书廪工银一千二百两遇闰加
银一百两各役工食银九百七十三两二钱
一巡抚衙门心红纸张本章包祇本箱银五百
一十两
一巡抚南北提塘纸张饭食银一百六十六两
一巡抚衙门京中提塘公费银四百两
一巡抚衙门岁修执事银一百二十两
一巡抚衙门造报马田奏销银六十两
一巡抚衙门三年一次捐河工桩木银三百七
十五两
一总漕衙门旗手人役工食银二百二十四两
一提学衙门心红纸张书役承差各役廪工银
一千一百八十八两
一巡察衙门缮奏书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两
一每年户部户科奏销费用银四千七百两
一每年刑部饭食银一千八百两又水脚银九
十两
一文武科场供应上下江分理六年一次除开
正项外仍协贴银六千两应每年扣出银一
千两令雍正己酉科轮应上江料理科场应
当年扣银六千两如临时有整理号舍等项
费用另行开报
一坐京提塘工墨盘费银一千两
一江宁塘饷银一千两
一江宁岁修省城银五百两
一江宁赍喇嘛银一百八十二两五钱五分
一每年藩库解饷到部约需解费等项二万余
两
一粮道每年解饷到部约需解费银四千两
一每年藩司衙门采办颜料锡蜡等项每年市
价低昂不一约需贴银二万余两此项银
两据署布政司鸣尔泰称布政司承办一年
即有成规俟办完之后贴银若干据实开销
一布政司衙门各节表笺银一百四十两
一布政司衙门吏书廪工银一千二百两
一布政司衙门造册纸张银九百六十两
一驿道奏销部科解费银二千二百两
一总督衙门养廉银六千两
一巡抚衙门养廉银八千两
一提学衙门养廉银一千五百两
一巡察衙门养廉银一千二百两上下江共二
千四百两
一布政司衙门养廉银八千两
一按察司衙门养廉银六千两
一粮道衙门养廉银三千两
一驿道衙门养廉银三千两
一凤阳道衙门养廉银二千两
一安徽凤庐宁池太七知府养廉每府二千两
共银一万四千两
一安徽凤庐宁池太等府七同知七通判养廉
每人三百两共银四千二百两
一大州县养廉一千两歙休等九处共银九千
两
一中州县养廉八百两怀桐等三十处共银二
万四千两
一小县养廉六百两和县等三十一处共银一
万二千六百两
一各卫养廉四百两新宣等十一处共银四千
四百两
以上通省公务及各衙门养廉共银一十七万八
千八百零二两一钱五分共提耗羡银一十九万
八千二百七十三两零内除通省公务各衙门养
廉共银一十七万八千八百零二两余外仍存银
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一两零以为临时有公务急
需及每年钱粮征解不能十分额数之闲除又据
署司鸣尔泰开徽州耗羡有不足加一者此应查
明另报合并
奏明伏祈
圣明指示施行谨
奏
雍正七年正月初十日
奏
臣魏廷珍謹
奏臣奉
上諭計議各官養廉一件臣隨查署布政司監臣鳴爾
泰送到雍正六年各屬實徵冊開安徽等屬共額
徵丁地雜辦蘆課等項銀兩并本折米麥豆漕粮
通計共銀二百三十一萬八千一十六兩零臣會
同督臣范時繹計議又據署布政司鳴爾泰稱其
漕粮正耗米二十六萬六千二百七十七石零所
有耗羨止敷兌運之費其各屬解司道本色米麥
豆六萬九千餘石所有耗羨亦止敷州縣解省船
脚舵脚沿途折耗之費均毋庸提解耗羨外實計
共徵銀一百九十八萬二千七百三十九兩零今
請自雍正七年為始計提加一耗羨銀一十九萬
八千二百七十三兩零又查康熙五十五年以後
各州縣舊欠錢粮應將具徵完解司之耗羨一并
彙入冊報至各府州縣衙分給養廉亦應照其徵
解分數之多少扣算給發再如有
欽工採辦木植金磚物料等項所需協費以及府州縣
衛有緊急公務所需銀兩許其具詳在司支領司
即核其所實需在數目年底統報開銷再上江錢
粮止抵下江一半所以各官養廉從儉亦因地方
錢粮之局面而定也至指中所開各項公費之內
如有臨時減存節省之項仍存在庫一并具報合
將通省公務費及各官養廉約計支存數目開
陳
睿覽
計開
一總督衙門費表路費銀一百二十兩
一總督衙門修理執事銀九十六兩
一總督衙門吏書各役廩工紙張火藥共銀一
千六百三十兩
一總督衙門奏清書銀二百兩
一將軍衙門紙張旗尉工食銀三百八十兩
一將軍公衙門皂役工食銀一百八兩
一將軍總督閱操銀一百四十兩
一錦衣衛役工食銀二十七兩四錢
一總督巡撫衙門造各標營粮餉各案奏冊
紙張銀二百四十二兩
一巡撫衙門吏書廩工銀一千二百兩遇閏加
銀一百兩各役工食銀九百七十三兩二錢
一巡撫衙門心紅紙張本章包祇本箱銀五百
一十兩
一巡撫南北提塘紙張飯食銀一百六十六兩
一巡撫衙門京中提塘公費銀四百兩
一巡撫衙門歲修執事銀一百二十兩
一巡撫衙門造報馬田奏銷銀六十兩
一巡撫衙門三年一次捐河工樁木銀三百七
十五兩
一總漕衙門旗手人役工食銀二百二十四兩
一提學衙門心紅紙張書役承差各役廩工銀
一千一百八十八兩
一巡察衙門繕奏書役工食銀一百二十兩
一每年戶部戶科奏銷費用銀四千七百兩
一每年刑部飯食銀一千八百兩又水脚銀九
十兩
一文武科場供應上下江分理六年一次除開
正項外仍協貼銀六千兩應每年扣出銀一
千兩令雍正己酉科輪應上江料理科場應
當年扣銀六千兩如臨時有整理號舍等項
費用另行開報
一坐京提塘工墨盤費銀一千兩
一江寧塘餉銀一千兩
一江寧歲修省城銀五百兩
一江寧賫喇嘛銀一百八十二兩五錢五分
一每年藩庫解餉到部約需解費等項二萬餘
兩
一粮道每年解餉到部約需解費銀四千兩
一每年藩司衙門採辦顏料錫蠟等項每年市
價低昂不一約需貼銀二萬餘兩此項銀
兩據署布政司鳴爾泰稱布政司承辦一年
即有成規俟辦完之後貼銀若干據實開銷
一布政司衙門各節表箋銀一百四十兩
一布政司衙門吏書廩工銀一千二百兩
一布政司衙門造冊紙張銀九百六十兩
一驛道奏銷部科解費銀二千二百兩
一總督衙門養廉銀六千兩
一巡撫衙門養廉銀八千兩
一提學衙門養廉銀一千五百兩
一巡察衙門養廉銀一千二百兩上下江共二
千四百兩
一布政司衙門養廉銀八千兩
一按察司衙門養廉銀六千兩
一粮道衙門養廉銀三千兩
一驛道衙門養廉銀三千兩
一鳳陽道衙門養廉銀二千兩
一安徽鳳廬寧池太七知府養廉每府二千兩
共銀一萬四千兩
一安徽鳳廬寧池太等府七同知七通判養廉
每人三百兩共銀四千二百兩
一大州縣養廉一千兩歙休等九處共銀九千
兩
一中州縣養廉八百兩懷桐等三十處共銀二
萬四千兩
一小縣養廉六百兩和縣等三十一處共銀一
萬二千六百兩
一各衛養廉四百兩新宣等十一處共銀四千
四百兩
以上通省公務及各衙門養廉共銀一十七萬八
千八百零二兩一錢五分共提耗羨銀一十九萬
八千二百七十三兩零內除通省公務各衙門養
廉共銀一十七萬八千八百零二兩餘外仍存銀
一萬九千四百七十一兩零以為臨時有公務急
需及每年錢粮徵解不能十分額數之閒除又據
署司鳴爾泰開徽州耗羨有不足加一者此應查
明另報合并
奏明伏祈
聖明指示施行謹
奏
雍正七年正月初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