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题参革职留任广东罗定州知州杨廷翼一案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
- 官职
- 两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11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40广东罗定州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闻你所参甚不公当已有旨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奏明事窃臣荷蒙
圣恩畀以总督重任钦奉
皇上面谕谆谆以察吏安民为重凡属员贪劣赃实
证确据实纠参彰
国法而安民生以期无负我
皇上知遇
隆恩臣前
题参革职留任广东罗定州知州杨廷翼一案查
罗定州武举彭士望家道殷实前任署知州杨
以宁禁赃不法视其富余虚出通关勒令加耗
买谷是彭士望已受杨以宁之害于前复任知
州杨廷翼又视为可唆先向索借不遂继即藉
业诈赃臣据彭士望控告批司提审嗣据按察
使公元睿供具详内称杨廷翼因承审参案将
彭士望提到署骂吓欲详革彭士望知其借端
求索诡责生杨来鹤向廷翼公馆房主原任将
军标系满千总郭廷芳探问而廷芳又转托阵
居张旭初说知廷翼用事长随陈三覆称杨廷
翼要银四千两方允完事廷芳私瞒来鹤多开
银七百两说称杨廷翼要银四千七百两复商
同来鹤多开均分银一千两共称要银五千七
百两因士望一时未得足数先交现银一千六
百两内廷芳自收银四百两杨来鹤银二百两
陈三包封银二百两廷芳亲同廷翼小厮交送
杨廷翼银八百两尚欠银四千一百两写立借
欠字约因杨廷翼催银郭廷芳前往彭士望家
索取约欠于中途猝获郭廷芳捜出彭士望带
回伊子彭昆源家信并所立欠约复起获陈三
包封银二百两详揭到臣臣始搃详
题参迨准部文奉
旨交抚臣审拟今忽同
钦差臣留保喀尔纪善会讯闻十一月初五初六两
次讯供凡案内说事过钱犯证并杨廷翼家人
陈三俱各供认确凿后又连日会审严刑各令
改供不许与原供相同而及罪及无辜臣非以
杨廷翼为臣所奏必欲实其罪但臣荷蒙
圣恩高厚不敢隐讳所有本案实情及臣
题参缘由合再
奏明伏祈
圣鉴谨
奏
雍正陆年拾壹月 贰拾贰 日
奏
兩廣總督臣孔毓珣謹
奏為奏明事竊臣荷蒙
聖恩畀以總督重任欽奉
皇上面諭諄諄以察吏安民為重凡屬員貪劣贓實
証確據實糾參彰
國法而安民生以期無負我
皇上知遇
隆恩臣前
題參革職留任廣東羅定州知州楊廷翼一案查
羅定州武舉彭士望家道殷實前任署知州楊
以寧禁贓不法視其富餘虛出通關勒令加耗
買穀是彭士望已受楊以寧之害于前復任知
州楊廷翼又視為可唆先向索借不遂繼即藉
業詐贓臣據彭士望控告批司提審嗣據按察
使公元睿供具詳內稱楊廷翼因承審參案將
彭士望提到署罵嚇欲詳革彭士望知其借端
求索詭責生楊來鶴向廷翼公館房主原任將
軍標係滿千總郭廷芳探問而廷芳又轉託陣
居張旭初說知廷翼用事長隨陳三覆稱楊廷
翼要銀四千兩方允完事廷芳私瞞來鶴多開
銀七百兩說稱楊廷翼要銀四千七百兩復商
同來鶴多開均分銀一千兩共稱要銀五千七
百兩因士望一時未得足數先交現銀一千六
百兩內廷芳自收銀四百兩楊來鶴銀二百兩
陳三包封銀二百兩廷芳親同廷翼小廝交送
楊廷翼銀八百兩尚欠銀四千一百兩寫立借
欠字約因楊廷翼催銀郭廷芳前往彭士望家
索取約欠于中途猝獲郭廷芳捜出彭士望帶
回伊子彭崑源家信并所立欠約復起獲陳三
包封銀二百兩詳揭到臣臣始搃詳
題參迨准部文奉
旨交撫臣審擬今忽同
欽差臣留保喀爾紀善會訊聞十一月初五初六兩
次訊供凡案內說事過錢犯証并楊廷翼家人
陳三俱各供認確鑿後又連日會審嚴刑各令
改供不許與原供相同而及罪及無辜臣非以
楊廷翼為臣所奏必欲實其罪但臣荷蒙
聖恩高厚不敢隱諱所有本案實情及臣
題參緣由合再
奏明伏祈
聖鑒謹
奏
雍正陸年拾壹月 貳拾貳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