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臣署任内经收关税数目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
- 官职
- 两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11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奏明微臣署任内经收关税数目事窃臣署
理广东巡抚印务带管太平粤海两关所有征
收税羡数目因税口遥远报解未齐臣前经
奏明俟报解之日另行具
奏在案今查臣署任内太平关自雍正六年七月
初五日起至九月二十日止收过银两除照旧
例应扣木税并水脚添平饭食等银二千三十
七两零发司贮库外实正额税银一万一千八
十一两零羡余银一万二千零五十七两三钱
零已俱发贮布政司取有库收移交署抚臣傅
泰收明尚有九月二十一日起至二十三日止
计三日税银尚未报解又臣署任内收过该关
火耗平余家人杂项等银共四千七百七十九
两一钱零俟三日税银解到臣即将此项耗余
等银两一并移交至粤海关臣署任内自雍正
六年七月初五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经收
银两除照旧例应扣水脚添平饭食等银一千
七百四十五两八钱零外实正额税银九千五
百五十九两八钱零羡余银八千三百二十五
两七钱零又臣署任经收该关火耗银三千六
百三十三两三钱零担头船规关书公费等杂
项银五千八百四十三两八钱零商货分头银
六百九十三两八钱零共收过杂项规银一万
一百七十两零尚有琼州雷安廉州三口俱自
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钦州口
自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所收
税银均未报解除将陆续发司库收俱先移送
抚臣其余俟收齐移交至臣署任内经收两关
税银除正额羡余之外计两关各火耗杂项等
银共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余两陆续收齐交署
抚臣传泰俟各该关一年期满之日汇并
奏解所有臣经收数目缘由合行奏
闻谨
奏
雍正六年拾壹月初柒日
奏
兩廣總督臣孔毓珣謹
奏為奏明微臣署任內經收關稅數目事竊臣署
理廣東巡撫印務帶管太平粵海兩關所有徵
收稅羨數目因稅口遙遠報解未齊臣前經
奏明俟報解之日另行具
奏在案今查臣署任內太平關自雍正六年七月
初五日起至九月二十日止收過銀兩除照舊
例應扣木稅并水腳添平飯食等銀二千三十
七兩零發司貯庫外實正額稅銀一萬一千八
十一兩零羨餘銀一萬二千零五十七兩三錢
零已俱發貯布政司取有庫收移交署撫臣傅
泰收明尚有九月二十一日起至二十三日止
計三日稅銀尚未報解又臣署任內收過該關
火耗平餘家人雜項等銀共四千七百七十九
兩一錢零俟三日稅銀解到臣即將此項耗餘
等銀兩一併移交至粵海關臣署任內自雍正
六年七月初五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經收
銀兩除照舊例應扣水腳添平飯食等銀一千
七百四十五兩八錢零外實正額稅銀九千五
百五十九兩八錢零羨餘銀八千三百二十五
兩七錢零又臣署任經收該關火耗銀三千六
百三十三兩三錢零担頭船規關書公費等雜
項銀五千八百四十三兩八錢零商貨分頭銀
六百九十三兩八錢零共收過雜項規銀一萬
一百七十兩零尚有瓊州雷安廉州三口俱自
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欽州口
自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所收
稅銀均未報解除將陸續發司庫收俱先移送
撫臣其餘俟收齊移交至臣署任內經收兩關
稅銀除正額羨餘之外計兩關各火耗雜項等
銀共一萬四千九百五十餘兩陸續收齊交署
撫臣傳泰俟各該關一年期滿之日彙併
奏解所有臣經收數目緣由合行奏
聞謹
奏
雍正六年拾壹月初柒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8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