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谨将福建海关税务情形经臣查确据实奏闻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福建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11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
闻
臣
暂署理福建巡抚事务
福建总督
臣
高其倬
谨
闻
事
臣
暂署理福建巡抚事务有福建海关税
务亦系巡抚衙门管理
臣
谨将
臣
所查情
节据实
奏
闻
臣
查福建海关每年应额征银共七万三千
八百五十七两零内除应支给书役工食
银二百五十八两又除应解铜觔水脚银
七千两又除应解帮庶吉士银五十两实
应解银六万五千四百九两零自交
巡抚管理以来所有盈余一并报解查巡
抚衙门历年奏册雍正二年共报解正额
盈余银一十万六千五百五十六两零三
年分共报解正额盈余银一十一万六千
四百一十九两零四年分共报解正额盈
余银一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二两零五
年分共报解正额盈余银一十三万五千
四百四十两六钱零今自雍正五年十二
月二十七日为始应计至雍正六年十二
月二十六日为一年税期自五年十二月
二十七日起至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止计
五个月系原任巡抚常寿管理共收正额
及盈余银五万四千五百三十两零除支
给书役工食银一百七两又未解银三百
七十一两零实交原任巡抚朱纲接受银
五万四千五十二两零自五月二十七日
起至九月十八日止计三个月零二十二
日系原任巡抚朱纲管理因病故未得交
盘
臣
提管关泉州府同知张嗣昌及朱纲
之管查家人各行开报并查朱纲所存报
册共收存税务正额盈余银五万二千二
百三两一钱零
臣
现在委员覆查并自细
加查核俟核明接收
奏报外再向来此正额盈余之外每收税银
一两有火耗平头各口不等每年所得盈
缩不一约计二万一千余两支给扣
存各项用费外约余银一万四千五百两历
系巡抚衙门并藩司平头银一年约五千
两共存为衙门公事及养廉之用此外又
有担钱一种及各杂项之银每年约可得
银八九千两除以一半给各项巡役工食
及管关之员各项用费养廉去银四千余
两其余四千余两亦系巡抚衙门收用计
原任抚臣常寿共收过火耗银八千五百
五十五两零除支给扣存各项用费银三
千一百四十三两零共收用火耗银五千
四百一十二两零又约计收担钱等杂项
银三千两有零此项因向来巡抚衙门不
存簿账今无细数可查原任抚臣朱纲共
收过火耗银八千三百二十四两零除支
给扣存各项用费银三千四百二十两零
共收用过火耗银四千五百七十二两零
共得担钱等杂项银三千七百七十六两
零
臣
自九月十九日接管所有日收正额
盈余银两俱照旧例报明外其一切火耗
担钱及各杂项之银俱令立册簿一一登
载明白
臣
总督衙门有藩司平头一项养
廉所有税务之火耗担钱及各杂项银两
除巡抚衙门有应公用之项照例动发记
册存查外余所有火耗担钱各杂项银两
俱俟新抚臣到任时
臣
一并同正额盈余
银两详细咨明移送册交查存俟一年期
满并行报解所有情节
臣
谨缮折
奏
闻
雍正陆年拾壹月初陆日
奏
奏為
聞
臣
暫署理福建巡撫事務
福建總督
臣
高其倬
謹
聞
事
臣
暫署理福建巡撫事務有福建海關稅
務亦係巡撫衙門管理
臣
謹將
臣
所查情
節據實
奏
聞
臣
查福建海關每年應額徵銀共七萬三千
八百五十七兩零內除應支給書役工食
銀二百五十八兩又除應解銅觔水脚銀
七千兩又除應解幫庶吉士銀五十兩實
應解銀六萬五千四百九兩零自交
巡撫管理以來所有盈餘一併報解查巡
撫衙門歷年奏冊雍正二年共報解正額
盈餘銀一十萬六千五百五十六兩零三
年分共報解正額盈餘銀一十一萬六千
四百一十九兩零四年分共報解正額盈
餘銀一十二萬三千九百一十二兩零五
年分共報解正額盈餘銀一十三萬五千
四百四十兩六錢零今自雍正五年十二
月二十七日為始應計至雍正六年十二
月二十六日為一年稅期自五年十二月
二十七日起至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止計
五個月係原任巡撫常壽管理共收正額
及盈餘銀五萬四千五百三十兩零除支
給書役工食銀一百七兩又未解銀三百
七十一兩零實交原任巡撫朱綱接受銀
五萬四千五十二兩零自五月二十七日
起至九月十八日止計三個月零二十二
日係原任巡撫朱綱管理因病故未得交
盤
臣
提管關泉州府同知張嗣昌及朱綱
之管查家人各行開報并查朱綱所存報
冊共收存稅務正額盈餘銀五萬二千二
百三兩一錢零
臣
現在委員覆查并自細
加查核俟核明接收
奏報外再向來此正額盈餘之外每收稅銀
一兩有火耗平頭各口不等每年所得盈
縮不一約計二萬一千餘兩支給扣
存各項用費外約餘銀一萬四千五百兩歷
係巡撫衙門併藩司平頭銀一年約五千
兩共存為衙門公事及養廉之用此外又
有担錢一種及各雜項之銀每年約可得
銀八九千兩除以一半給各項巡役工食
及管關之員各項用費養廉去銀四千餘
兩其餘四千餘兩亦係巡撫衙門收用計
原任撫臣常壽共收過火耗銀八千五百
五十五兩零除支給扣存各項用費銀三
千一百四十三兩零共收用火耗銀五千
四百一十二兩零又約計收担錢等雜項
銀三千兩有零此項因向來巡撫衙門不
存簿賬今無細數可查原任撫臣朱綱共
收過火耗銀八千三百二十四兩零除支
給扣存各項用費銀三千四百二十兩零
共收用過火耗銀四千五百七十二兩零
共得担錢等雜項銀三千七百七十六兩
零
臣
自九月十九日接管所有日收正額
盈餘銀兩俱照舊例報明外其一切火耗
担錢及各雜項之銀俱令立冊簿一一登
載明白
臣
總督衙門有藩司平頭一項養
廉所有稅務之火耗担錢及各雜項銀兩
除巡撫衙門有應公用之項照例動發記
冊存查外餘所有火耗担錢各雜項銀兩
俱俟新撫臣到任時
臣
一併同正額盈餘
銀兩詳細咨明移送冊交查存俟一年期
滿併行報解所有情節
臣
謹繕摺
奏
聞
雍正陸年拾壹月初陸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