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截旷银两不便仍作公费以重国帑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6年10月2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截旷银两向皆留为营伍公用况亦为数不多何必为此卑鄙之事仍如旧赏与营伍是此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批评
  • 不同意不认可
  • 看法
  • 指令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裁旷银两不便仍作公费以重 国帑事窃照兵丁事故空缺报明之后始行拔补 中间相隔时日不应仍给钱粮发饷之时按日 扣算余则所谓裁旷银来是也臣到任行令本 标三营并各镇协营平时各挑选技勇兵丁暨 精壮余丁先行较试列名存案以备遇有粮缺 随时拔次拔补但如臣标兵丁向无分防外汛 均驻省城可以随缺随补若各镇协营多有分 防外汛如遇事故空缺呈送该营官弁往返需 时即按定余丁拔次顶补传唤到营常需旬日 该丁尚未入伍则裁旷银米势所必有查从前 此项银米各该营多存为营内公费今臣查公 费已蒙 皇恩准存名粮则裁旷银米悉应概归 国帑除臣分檄各镇协营并移会提臣一体遵照 外臣谨缮折 奏明再查夔陵镇五营向亦以裁旷银米充作公 费昨据镇臣杜森禀称此后应概归 国帑与臣所见相符惟自雍正五年秋季起至本 年夏季该镇尚存裁旷银一百四两零可否 令系从前余剩之项姑存该镇营于公项支销 存用臣未敢擅便伏乞 皇上批示以便照会该镇遵行臣谨 奏 雍正陆年拾月 叁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