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大工已经告成一切堤岸关系重大应请禁止作践以保永固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齐苏勒
- 官职
- 河道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9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去岁已经面奏此奏欣悦览之如有应具题处具题来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河道总督臣齐苏勒谨
奏为大工已经告成一切堤岸关系重大应
请禁止作践以保永固事窃照黄运两河年久残
废之工仰蒙
皇上
干刚独断不惜数十万帑金
特命通盘修理遍将两岸堤防一举全成但此项大
工纵横绵亘数千余里其保守之道尤不可不
预为筹划以期永固者也臣查两河堤岸为运
道民生之保障城社田畴之藩篱先年创筑之
时所费钱粮不啻千百万金无如工成之后防
守之法不善一任愚民于堤顶之上私盖房屋
比栉而居但此民舍窑厂竟有坐临险工之上
者似此要紧地方骤遇汛水陡涨急于抢护之
候不惟有碍卷埽之地一时不能拆毁每致周
章而且久住房内或混挖窟坑或深埋柱脚加
以鼠穴丛生又复人畜践踏其中不无孔隙穿
漏之虞更为可虑总由先年司河之臣未及从
长计此或遽取一时之民誉或冀得些须之房
租因循迁延不加驱逐致将千百万金所筑之
堤防日渐残损以至如是也臣于上年遵
旨通盘修理卑矮各工俱以增高一大为度而淮安
府及宝应县之城门外其居民占住之堤顶更
属卑洼相离水面仅有一二尺许若不急令拆
房让地取平加高是因堤上之草房数楹而故
留一大缺口矣彼时臣按照房数给以重价令
其星速拆让乃无知愚民竟以官堤作为私产
或称祖遗或称价买纷纷环禀迟疑不迁臣以
此堤有关民命不敢顾忌当即严切晓谕催其
速迁即城内居民亦皆恐有疎虞群集堤上共
力驱逐而堤上占住之民方始拆房让地随即
昼夜买土雇筑一律加高讫意工甫就而大水
至所长之水较比旧日堤顶高出四尺有余此
时迁移之众目睹水大可畏情形方知从前占
居堤上者必无生理而城内之百万生灵更难
保全始皆彼此相告追悔前非而临湖居民见
此利害渐有自行避险迁移者今沿河堤工凡
系险要处所已经拆让加帮惟是迟月等堤与
运河纬道里绵长乡民占住日久一旦尽令
迁恐致失所
圣主爱养元元之至意臣之愚见嗣后堤顶民房如
遇倾圮之时一概禁止重修令其移盖于堤伤
高险之处相去不过数武计其移盖之费亦与
堤上重修者同且又得以平土安居似此逐渐
迁移数年之内即可除伤堤之患而河工抢
护亦不致碍手其于民社河防两皆有裨矣
再查占住堤上房屋内有输纳房租者自徐邵
以至江口每岁征银共计不过百有余两为数
无多总之一家纳税百家住房其于
国课有盖者甚少而于河防有害者甚大此项钱
粮应请
圣恩豁免庶可以杜私占之由而紧要官堤均得以
保巩固于久远矣缘系民生河防要务拟合具
折恭请
圣训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请
旨
雍正陆年玖月
日
河道总督臣齐苏勒
(朱批:此事古岁已条奏,此奏甚属可嘉,欣悦览之,有应具题者具题来)
奏
河道總督臣齊蘇勒謹
奏為大工已經告成一切堤岸關係重大應
請禁止作踐以保永固事竊照黃運兩河年久殘
廢之工仰蒙
皇上
乾剛獨斷不惜數十萬帑金
特命通盤修理遍將兩岸堤防一舉全成但此項大
工縱橫綿亘數千餘里其保守之道尤不可不
預為籌畫以期永固者也臣查兩河堤岸為運
道民生之保障城社田疇之藩籬先年創築之
時所費錢糧不啻千百萬金無如工成之後防
守之法不善一任愚民於堤頂之上私蓋房屋
比櫛而居但此民舍窯廠竟有坐臨險工之上
者似此要緊地方驟遇汛水陡漲急於搶護之
候不惟有碍捲埽之地一時不能拆毀每致周
章而且久住房内或混挖窟坑或深埋柱脚加
以鼠穴叢生又復人畜踐踏其中不無孔隙穿
漏之虞更為可慮總由先年司河之臣未及從
長計此或遽取一時之民譽或冀得些須之房
租因循遷延不加驅逐致將千百萬金所築之
堤防日漸殘損以至如是也臣於上年遵
旨通盤修理卑矮各工俱以增高一大為度而淮安
府及寶應縣之城門外其居民佔住之堤頂更
屬卑窪相離水面僅有一二尺許若不急令拆
房讓地取平加高是因堤上之草房數楹而故
留一大缺口矣彼時臣按照房數給以重價令
其星速拆讓乃無知愚民竟以官堤作為私產
或稱祖遺或稱價買紛紛環稟遲疑不遷臣以
此堤有關民命不敢顧忌當即嚴切曉諭催其
速遷即城內居民亦皆恐有疎虞群集堤上共
力驅逐而堤上佔住之民方始拆房讓地隨即
晝夜買土僱築一律加高訖意工甫就而大水
至所長之水較比舊日堤頂高出四尺有餘此
時遷移之眾目睹水大可畏情形方知從前佔
居堤上者必無生理而城內之百萬生靈更難
保全始皆彼此相告追悔前非而臨湖居民見
此利害漸有自行避險遷移者今沿河堤工凡
係險要處所已經拆讓加幫惟是遲月等堤與
運河緯道里綿長鄉民佔住日久一旦盡令
遷恐致失所
聖主愛養元元之至意臣之愚見嗣後堤頂民房如
遇傾圮之時一概禁止重修令其移蓋於堤傷
高險之處相去不過數武計其移蓋之費亦與
堤上重修者同且又得以平土安居似此逐漸
遷移數年之内即可除傷堤之患而河工搶
護亦不致碍手其於民社河防兩皆有裨矣
再查佔住堤上房屋内有輸納房租者自徐邵
以至江口每歲徵銀共計不過百有餘兩為數
無多總之一家納稅百家住房其於
國課有蓋者甚少而於河防有害者甚大此項錢
糧應請
聖恩豁免庶可以杜私佔之由而緊要官堤均得以
保鞏固於久遠矣緣係民生河防要務擬合具
摺恭請
聖訓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請
旨
雍正陸年玖月
日
河道總督臣齊蘇勒
(朱批:此事古歲已條奏,此奏甚屬可嘉,欣悅覽之,有應具題者具題來)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4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