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浙江湖州地方事情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唐绍祖
- 官职
- 浙江湖州府知府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8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295浙江湖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奏三款内应议者交部议奏应行者已有旨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浙江湖州府知府臣唐绍祖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臣于雍正四年正月二十
四日蒙
恩补授浙江湖州府知府恭请
圣训奉
旨凡有关系国计民生大事许臣具折奏闻钦
此臣自莅任以来凡臣职所当为者惟勉
竭心力补分办理其事关利弊而在外可
以更正亦只详明督抚次第兴除未敢妄
渎
宸听惟事有行之不能无弊而格于成例非督
抚所可擅专臣臆见之私不敢隐默谨缮
折进
呈为我
皇上陈之
一湖协额设哨船三十只丈尺皆由部颁
近因福建督臣高其倬
题请加长加阔加深部覆准行在案湖协以
不值修造之期尚未改式在督臣议加丈
尺原因海洋起见臣据湖州地势情形而
论非惟丈尺不当议加即旧制尚宜少损
盖其不便者有三一则船少难以周徧也
湖属营汛大小三十余处非舟楫无所施
其力今汛多船少势难偏及且每船水手
动须七八人亦非小汛所能驾运以致小
汛无船可用目击水面失事而不能救则
有汛与无汛等一则大船难于驾驭也湖属
河道大者广润数里势同江海其河道小
者又港汊桥道错综回互贼船轻小往来
便捷今哨船舱高势重迟滞难前大漾之
中既不能与贼追逐窄港低桥之处又坐
视贼之去而莫可如何有巡哨之虚名而
不收巡哨之实用所当亟为变通者也臣
每查验属邑亲见汛地无船已捐备小船
十只分发各汛为一时权宜之计伏查船
制小修大修拆造赔部颁丈尺俱有一定
经费因地制宜莫如于修造之时少变其
制船身长三丈九尺者改为三丈二尺阔
六尺三寸者改为五尺五寸深三尺二寸
者改为二尺九寸中用低矮圈篷前后俱
列短樯则风不能撼樯不能碍港汊不能
阻遏而船为有用之船丈尺既经节缩舱
板又易圈篷每船一只约省工料银七八
两或十两不等又可多造小船以资巡缉
一转移间经费不增而于地方实有裨益
矣
一嫁卖妻女律有明禁而湖州多有此风
如余姚民胡道生胡祥生将妻施氏张氏
假称为寡女嫁骗多人又有海宁民方美
然聘卖贵相之女为媳卖人作妾经县断
还一嫁再嫁彼此互控俱系本夫及公姑
父母串同设局展转诈害经臣访拿审结
在案伏思律文嫁卖妻女只有断给本夫
及离异归宗之条但本夫暨翁姑父母联
为一路断给之后仍复展转相售此等恶
习定为可恶臣请嗣后事发到官审系拐
逃与势力强占之辈给本夫完聚或妇人
为本夫逼勒不得巳而失身仍许归宗另
行婚配如有前项恶习从重治罪令当官
嫁卖财礼入官其娶妻人果不知情应给
还财礼者仍另于本夫名下断追使奸徒
一无所利以绝其苟且侥幸之心则恶习
或可不禁自止矣
一律载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
其杀一家二命及杀三命而非一家者律
无正文惟照谋故律科罪止拟斩监候臣
愚以为此等凶恶殊常诚不可一日姑留
而监候斩外更无别拟之条尚属罪浮于
律又律载白昼抢夺计赃加窃盗三等但
窃盗至一百二十两者绞而抢夺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若谓抢夺轻于窃则不应
予以加等若谓重于窃则窃盗满贯至死
而抢夺不应止于杖流或律文偶未及详
遂尔相沿不改仰恳
皇上慎重刑名之至意
勅下法司将此二条公同详议分别定拟以副
以上三条臣不揣愚昧谨从地方民生起
见可否采用之处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所奏三欵内应议者交部议奏应行者已有旨
矣
雍正六年八月二十日
奏
浙江湖州府知府臣唐紹祖謹
奏為敬陳管見事臣于雍正四年正月二十
四日蒙
恩補授浙江湖州府知府恭請
聖訓奉
旨凡有關係國計民生大事許臣具摺奏聞欽
此臣自蒞任以來凡臣職所當為者惟勉
竭心力補分辦理其事關利弊而在外可
以更正亦只詳明督撫次第興除未敢妄
瀆
宸聽惟事有行之不能無弊而格于成例非督
撫所可擅專臣臆見之私不敢隱默謹繕
摺進
呈為我
皇上陳之
一湖協額設哨船三十隻丈尺皆由部頒
近因福建督臣高其倬
題請加長加闊加深部覆准行在案湖協以
不值修造之期尚未改式在督臣議加丈
尺原因海洋起見臣據湖州地勢情形而
論非惟丈尺不當議加即舊制尚宜少損
蓋其不便者有三一則船少難以周徧也
湖屬營汛大小三十餘處非舟楫無所施
其力今汛多船少勢難偏及且每船水手
動須七八人亦非小汛所能駕運以致小
汛無船可用目擊水面失事而不能救則
有汛與無汛等一則大船難于駕馭也湖屬
河道大者廣潤數里勢同江海其河道小
者又港汊橋道錯綜迴互賊船輕小往來
便捷今哨船艙高勢重遲滯難前大漾之
中既不能與賊追逐窄港低橋之處又坐
視賊之去而莫可如何有巡哨之虛名而
不收巡哨之實用所當亟為變通者也臣
每查驗屬邑親見汛地無船已捐備小船
十隻分發各汛為一時權宜之計伏查船
制小修大修拆造賠部頒丈尺俱有一定
經費因地制宜莫如于修造之時少變其
制船身長三丈九尺者改為三丈二尺闊
六尺三寸者改為五尺五寸深三尺二寸
者改為二尺九寸中用低矮圈篷前後俱
列短檣則風不能撼檣不能碍港汊不能
阻遏而船為有用之船丈尺既經節縮艙
板又易圈篷每船一隻約省工料銀七八
兩或十兩不等又可多造小船以資巡緝
一轉移間經費不增而于地方實有裨益
矣
一嫁賣妻女律有明禁而湖州多有此風
如餘姚民胡道生胡祥生將妻施氏張氏
假稱為寡女嫁騙多人又有海寧民方美
然聘賣貴相之女為媳賣人作妾經縣斷
還一嫁再嫁彼此互控俱係本夫及公姑
父母串同設局展轉詐害經臣訪拿審結
在案伏思律文嫁賣妻女只有斷給本夫
及離異歸宗之條但本夫暨翁姑父母聯
為一路斷給之後仍復展轉相售此等惡
習定為可惡臣請嗣後事發到官審係拐
逃與勢力強占之輩給本夫完聚或婦人
為本夫逼勒不得巳而失身仍許歸宗另
行婚配如有前項惡習從重治罪令當官
嫁賣財禮入官其娶妻人果不知情應給
還財禮者仍另于本夫名下斷追使奸徒
一無所利以絕其苟且僥倖之心則惡習
或可不禁自止矣
一律載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遲處死
其殺一家二命及殺三命而非一家者律
無正文惟照謀故律科罪止擬斬監候臣
愚以為此等兇惡殊常誠不可一日姑留
而監候斬外更無別擬之條尚屬罪浮于
律又律載白晝搶奪計贓加竊盜三等但
竊盜至一百二十兩者絞而搶奪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若謂搶奪輕于竊則不應
予以加等若謂重于竊則竊盜滿貫至死
而搶奪不應止于杖流或律文偶未及詳
遂爾相沿不改仰懇
皇上慎重刑名之至意
勅下法司將此二條公同詳議分別定擬以副
以上三條臣不揣愚昧謹從地方民生起
見可否採用之處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所奏三欵內應議者交部議奏應行者已有旨
矣
雍正六年八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