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赏给邵武府知府李治国养廉银两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朱纲
- 官职
- 福建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8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274福建邵武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臣朱纲谨
奏窃照闽省各地方官所收落地税虽有额定之数
然额外定有盈余臣到任后留心稽查据署武府
知府李治国票称汀州府上杭县有河税一项每年
额征银三千二十二两零雍正元二三四等系知县
经收每年止报盈余一千零二两不等治国于雍正
五年署理汀州府事奉委监收一年有盈余银四千
一百三十余两业经详明报部在案此外尚有火耗
银一千八百余两治国不敢隐瞒亦经报明布政司
但官役于关上往来货房伙食并倾销折耗以及养
廉俱取给于此合行票明等语臣查李治国所报盈
余银两比历年所报之数多至三倍有余可谓实心
任事之贤员至于火耗一项原非盈余之钱粮可比
况监收官役实亦不能无饭食倾销等费所有前项
河税火耗臣谨缮折
奏明可否
皇上开恩赏给李治国为养廉嗣后监收税务之员亦即
以此为例臣愚昧之见未敢擅便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臣谨
奏
雍正六年八月初八日臣朱纲
奏
福建巡撫臣朱綱謹
奏竊照閩省各地方官所收落地稅雖有額定之數
然額外定有盈餘臣到任後留心稽查據署武府
知府李治國票稱汀州府上杭縣有河稅一項每年
額徵銀三千二十二兩零雍正元二三四等係知縣
經收每年止報盈餘一千零二兩不等治國於雍正
五年署理汀州府事奉委監收一年有盈餘銀四千
一百三十餘兩業經詳明報部在案此外尚有火耗
銀一千八百餘兩治國不敢隱瞞亦經報明布政司
但官役於關上往來貨房伙食並傾銷折耗以及養
廉俱取給於此合行票明等語臣查李治國所報盈
餘銀兩比歷年所報之數多至三倍有餘可謂實心
任事之賢員至於火耗一項原非盈餘之錢糧可比
況監收官役實亦不能無飯食傾銷等費所有前項
河稅火耗臣謹繕摺
奏明可否
皇上開恩賞給李治國為養廉嗣後監收稅務之員亦即
以此為例臣愚昧之見未敢擅便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臣謹
奏
雍正六年八月初八日臣朱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