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审办霍邱县谋叛案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范时绎
- 官职
- 署理江南总督印务尚书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7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若如此则裴荣可恶之极矣明白审拟题来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江南总督部院务尚书臣范时绎谨
奏为奏
窃臣前于雍正六年五月十九日准提督李
镇衙门咨称江南颍州灵璧县地方居民裴
荣告为诛戮事连
有差官将该犯押解并移咨到臣随经差委苏
据实禀报业将咨内有名人犯提齐共三十六名
口臣于到案之日随谨先指奏
闻兹于六月二十二日已据押送到来臣随将
患病疫之初尚未痊愈当于次日随即逐一
带至内署先将裴背主款语语体又加以
严讯据供小的实系乡下穷民夫妻抚养继
草度日并不会有什么法术那有谋杀等事
但小的父亲素行不正人人皆知只因小的
妻女之后父亲要在小的房里行走妻子不
依时常吵闹几次将小的送官小的不敢声
言又过县里都有票的提打吵不过有小
的表兄张圣音从中劝阻又因小的被赶关
出来曾撒在张圣音的房子住过几时又亲
愈加恨了时常扬言说张圣音与小的夫妻
合意已密在县里将张圣音告过几次也都
有票的等供又经单提裴背生之妻汪氏再
四诘问据裴背妻供称并无与兄至张加翁
究正项事缘裴荣勒两起不许在娘家相
逼居住裴圣告状不休必要搬回家去的并
不知甚么法术那里有甚谋杀的事等供又
经调问张圣音与问来裴师徒事情并添录
法术要与问氏报仇等事据供小的并不知
有问来裴是系何人但裴荣是小的母舅他
素日积写词状出入为生曾因时常劝弟儿
妇小的劝解成仇又因借房与伊子裴背生
住过也寻骂词告过几次供县审问将
他此责记子媳妇已领去了有票可查的小
的并不知法术实无同裴背生演练的事等
供又将张圣音之子刁调具年纪最小如十
四岁又张二十二岁之张八十等百计诱说
俱无演练法术事续供此又据调讯亲相干
洪均等多入皆坚供素与裴荣背系乡情
亲友并无裴荣素行总续写词状会集命
会卖药为生有为程日那移借贷作中作保
索诈不遂撒讹认跟同县实系乡愚穷民务
农度并无学有武艺毫无人马余棍诬告
等供臣又于二十日将病痊已愈仍复追加
诱问严谨荣坚供如一无显露事端可
据追宽臣适将原告裴荣提西反复开导
则供称张圣音蓄意多年他会学法把小
的儿子裴背生并媳妇汪氏占去他家想自
然也是会的小的恐儿子受累故时常与他
吵闹要小的儿媳妇出来所以屡屡告他他
将小弄得一冢四散到去年又吾了一张纸
将媳妇与小的领了他门还教媳妇说要
拿银刀杀小的们旧调唆媳妇往他家去
住因把小的赶上京出首的等语臣又将所
告张圣音等各会妖法迷人为首械斗具告
否肯见有何为凭令其详细说两据云张圣
音家有一口剑背儿工的有星儿就不是之
星到被问来便是凭据其余法术没有亲见
适至终于人说去年曾听见他屋里呼吟
的响又见有过小银人说这也还算不得凭
据只是雍正三年有闪赵感之在于阳道与
前告过张圣音妖谋谋叛在县里后来不
知怎么原告未尝到案就结了未及当这
便是凭据等语臣随将被告各犯一一令其
面质而裴荣则惟称张圣音弄小的一冢
离散心中不甘实不能放他则他侧妖法谋
杀的事从不曾看见亦未尝耳闻只同听得
赵感之告过他们聚众行凶所以小的也乐
得出首了又将张圣音是问来裴的徒弟为
问人报仇等情令其指实据供小的不知道
他是问来裴的徒弟因他曾在小的面前可
借过问来裴死了所以告工的又问伊之媳
妇汪氏曾使飞线暗杀供他的线会飞不
会飞小的不知道只是媳妇曾将银刀掷来
赶杀过小的这就是飞线了又逐一细问所
首四十多头目有阿妖法谋叛实据俱泛
空俱是张圣音一人的词时常在他家往来
借得又不知是商议谋嫡妇又不是谋
叛这等亲友四没有一个向小的之人小的
气不过所以一齐出首的等语臣又复将裴
背生张圣音等再加质诘据同供实因劝他
为断杀恨无别事即被前赵感之诈告的
状亦系裴荣替名后来拘提审并不识面
来质当的只求调了从前之案看看就明白
了各等供在案臣于此后又复缴调原卷各
案一一检阅并委员察看各犯住址房屋铺
设器用据禀并无为诡之呈剑以及可疑形
迹等语臣详讯得被告之裴背生张圣音
等三十六人历加杂诘一无供认即质之原
告之裴荣始则阖张改移继则露出家务私
情唯称我实系被伊们不过缘如此告的至
于我告的话既无凭据我也不辩了但求词
主子已曾见过若诬了诬告怎反回奏
主子只求把儿子媳妇断给领回我的说状想调法
儿问成了罢等语似此诬告狂感竟为诞妄
诚如我
皇上圣明照鉴事果荒唐者也但此案原告之裴荣
虽经究无事为家务然听告之词既涉又题
令其被证词穷既复悔改供均未可定必
需覆加究审方无纵今现在檄调上江
署按察司徐士林亲交研审成某定拟具
题外再臣前于遵
旨审讯之时所到之处毫无声张近又据臬司
县知县陈守仁建有票称所在地方照常安
静节次报明到臣合并据实奏
闻谨
奏
雍正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奏
署理江南總督部院務尚書臣范時繹謹
奏為奏
竊臣前於雍正六年五月十九日准提督李
鎮衙門咨稱江南潁州靈璧縣地方居民裴
榮告為誅戮事連
有差官將該犯押解並移咨到臣隨經差委蘇
據實稟報業將咨內有名人犯提齊共三十六名
口臣於到案之日隨謹先指奏
聞兹於六月二十二日已據押送到來臣隨將
患病疫之初尚未痊愈當於次日隨即逐一
帶至內署先將裴背主款語語體又加以
嚴訊據供小的實係鄉下窮民夫妻撫養繼
草度日並不會有什麼法術那有謀殺等事
但小的父親素行不正人人皆知只因小的
妻女之後父親要在小的房裏行走妻子不
依時常吵鬧幾次將小的送官小的不敢聲
言又過縣裏都有票的提打吵不過有小
的表兄張聖音從中勸阻又因小的被趕關
出來曾撒在張聖音的房子住過幾時又親
愈加恨了時常揚言說張聖音與小的夫妻
合意已密在縣裏將張聖音告過幾次也都
有票的等供又經單提裴背生之妻汪氏再
四詰問據裴背妻供稱並無與兄至張加翁
究正項事緣裴榮勒兩起不許在娘家相
逼居住裴聖告狀不休必要搬回家去的並
不知甚麼法術那裏有甚謀殺的事等供又
經調問張聖音與問來裴師徒事情並添錄
法術要與問氏報仇等事據供小的並不知
有問來裴是係何人但裴榮是小的母舅他
素日積寫詞狀出入為生曾因時常勸弟兒
婦小的勸解成仇又因借房與伊子裴背生
住過也尋罵詞告過幾次供縣審問將
他此責記子媳婦已領去了有票可查的小
的並不知法術實無同裴背生演練的事等
供又將張聖音之子刁調具年紀最小如十
四歲又張二十二歲之張八十等百計誘說
俱無演練法術事續供此又據調訊親相乾
洪均等多入皆堅供素與裴榮背係鄉情
親友並無裴榮素行總續寫詞狀會集命
會賣藥為生有為程日那移借貸作中作保
索詐不遂撒訛認跟同縣實係鄉愚窮民務
農度並無學有武藝毫無人馬余棍誣告
等供臣又於二十日將病痊已愈仍復追加
誘問嚴謹榮堅供如一無顯露事端可
據追寬臣適將原告裴榮提西反復開導
則供稱張聖音蓄意多年他會學法把小
的兒子裴背生並媳婦汪氏佔去他家想自
然也是會的小的恐兒子受累故時常與他
吵鬧要小的兒媳婦出來所以屢屢告他他
將小弄得一冢四散到去年又吾了一張紙
將媳婦與小的領了他門還教媳婦說要
拿銀刀殺小的們舊調唆媳婦往他家去
住因把小的趕上京出首的等語臣又將所
告張聖音等各會妖法迷人為首械鬥具告
否肯見有何為憑令其詳細說兩據云張聖
音家有一口劍背兒工的有星兒就不是之
星到被問來便是憑據其餘法術沒有親見
適至終於人說去年曾聽見他屋裏呼吟
的響又見有過小銀人說這也還算不得憑
據只是雍正三年有閃趙感之在於陽道與
前告過張聖音妖謀謀叛在縣裏後來不
知怎麼原告未嘗到案就結了未及當這
便是憑據等語臣隨將被告各犯一一令其
面質而裴榮則惟稱張聖音弄小的一冢
離散心中不甘實不能放他則他側妖法謀
殺的事從不曾看見亦未嘗耳聞只同聽得
趙感之告過他們聚衆行兇所以小的也樂
得出首了又將張聖音是問來裴的徒弟為
問人報仇等情令其指實據供小的不知道
他是問來裴的徒弟因他曾在小的面前可
借過問來裴死了所以告工的又問伊之媳
婦汪氏曾使飛線暗殺供他的線會飛不
會飛小的不知道只是媳婦曾將銀刀擲來
趕殺過小的這就是飛線了又逐一細問所
首四十多頭目有阿妖法謀叛實據俱泛
空俱是張聖音一人的詞時常在他家往來
借得又不知是商議謀嫡婦又不是謀
叛這等親友四沒有一個向小的之人小的
氣不過所以一齊出首的等語臣又復將裴
背生張聖音等再加質詰據同供實因勸他
為斷殺恨無別事即被前趙感之詐告的
狀亦係裴榮替名後來拘提審並不識面
來質當的只求調了從前之案看看就明白
了各等供在案臣於此後又復繳調原捲各
案一一檢閱並委員察看各犯住址房屋鋪
設器用據稟並無為詭之呈劍以及可疑形
跡等語臣詳訊得被告之裴背生張聖音
等三十六人歷加雜詰一無供認即質之原
告之裴榮始則闔張改移繼則露出家務私
情唯稱我實係被伊們不過緣如此告的至
於我告的話既無憑據我也不辯了但求詞
主子已曾見過若誣了誣告怎反回奏
主子只求把兒子媳婦斷給領回我的說狀想調法
兒問成了罷等語似此誣告狂感竟為誕妄
誠如我
皇上聖明照鑒事果荒唐者也但此案原告之裴榮
雖經究無事為家務然聽告之詞既涉又題
令其被証詞窮既復悔改供均未可定必
需覆加究審方無縱今現在檄調上江
署按察司徐士林親交研審成某定擬具
題外再臣前於遵
旨審訊之時所到之處毫無聲張近又據臬司
縣知縣陳守仁建有票稱所在地方照常安
靜節次報明到臣合併據實奏
聞謹
奏
雍正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