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州县仓储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何世璂刘师恕
- 官职
- 吏部右侍郎署理直隶总督事务协理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7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可嘉之至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管理直隶总督臣何世璂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州县仓储上关
国计下系民生自应按数存贮本色不容稍有混
淆揗抵以杜亏缺之端今臣等查有宣化府属
之延庆保安二州及宣化怀安怀来赤城龙门
等五县仓内有存豆二万七千九百余石其抵
米谷四万五千余石或以豆一石抵米一石或
以豆五斗抵谷一石究其存抵之由则因宣化
府属有应征屯粮一项旧例米豆兼收州县官
听从民便或有征米少而完豆多者转辗相沿
遂将均贮仓米谷等项并不在米豆兼收之
例者亦皆援照以豆作抵历经三十余年递相
接受虽于雍正四年经御史冯长发条奏准有
部覆嗣后毋许不肖州县多收豆石以抵米谷
然止禁其将来而未查其已往又经赤城县知
县陈国内等将以豆抵交米谷之处报部而前
督臣李绂遂谓米豆价值每年迭相低昂应俟
豆价稍贵买米还项等语节行在案以致各州
县纷纷藉称此项抵存豆石已经
钦差盘存之项又称交代之时已经报部查核收受
等语相沿至今莫不公然视为应抵殊不知米
豆兼收止指屯粮而言若他项米谷自应照数
交存岂容借此混淆且查宣属豆价贱于米价
之年十居七八而来价与豆价相等之岁偶有
一二所以从前不肖州县照依时价折收豆石
而每石又加三入仓因以多收之豆美抵彼那
之亏空既敷额数复饱私肥虽有便民之虚名
并无裕
国之实计况米谷可以久存豆石不能陈贮今欲
以现存之豆粜卖归还应存米谷则价值贵贱
悬殊不能如数买补而前督臣李绂所称俟豆
价稍昂变价买米之语明系以贱抵贵掩饰一
时今若听其积习相沿将来此项应存谷石不
能归补原数即成亏空且社仓等谷原以贮备
接济民食而宣化一带地方边备尤关紧要今
存豆于仓一时缓急岂能以豆代米实属无济
昨据宣化府详报前来除批饬布政使杨绍确
查此抵补数内原议米豆兼收之屯粮若干均
贮及社仓等项米谷若干并历任州县中其详
明批抵者何人私相接受者何人今应作何变
卖归款其价值不敷作何分赔之处俟详覆到
日恭疏
题奏请
旨遵行理合先行奏
闻谨
奏
雍正陆年柒月
贰拾肆
日
奏
管理直隸總督臣何世璂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州縣倉儲上關
國計下係民生自應按數存貯本色不容稍有混
淆揗抵以杜虧缺之端今臣等查有宣化府屬
之延慶保安二州及宣化懷安懷來赤城龍門
等五縣倉內有存豆二萬七千九百餘石其抵
米穀四萬五千餘石或以豆一石抵米一石或
以豆五斗抵穀一石究其存抵之由則因宣化
府屬有應徵屯糧一項舊例米豆兼收州縣官
聽從民便或有徵米少而完豆多者轉輾相沿
遂將均貯倉米穀等項並不在米豆兼收之
例者亦皆援照以豆作抵歷經三十餘年遞相
接受雖於雍正四年經御史馮長發條奏准有
部覆嗣後毋許不肖州縣多收豆石以抵米穀
然止禁其將來而未查其已往又經赤城縣知
縣陳國內等將以豆抵交米穀之處報部而前
督臣李紱遂謂米豆價值每年迭相低昂應俟
豆價稍貴買米還項等語節行在案以致各州
縣紛紛藉稱此項抵存豆石已經
欽差盤存之項又稱交代之時已經報部查核收受
等語相沿至今莫不公然視為應抵殊不知米
豆兼收止指屯糧而言若他項米穀自應照數
交存豈容借此混淆且查宣屬豆價賤於米價
之年十居七八而來價與豆價相等之歲偶有
一二所以從前不肖州縣照依時價折收豆石
而每石又加三入倉因以多收之豆美抵彼那
之虧空既敷額數復飽私肥雖有便民之虛名
並無裕
國之實計况米穀可以久存豆石不能陳貯今欲
以現存之豆糶賣歸還應存米穀則價值貴賤
懸殊不能如數買補而前督臣李紱所稱俟豆
價稍昂變價買米之語明係以賤抵貴掩飾一
時今若聽其積習相沿將來此項應存穀石不
能歸補原數即成虧空且社倉等穀原以貯備
接濟民食而宣化一帶地方邊備尤關緊要今
存豆於倉一時緩急豈能以豆代米實屬無濟
昨據宣化府詳報前來除批飭布政使楊紹確
查此抵補數內原議米豆兼收之屯糧若干均
貯及社倉等項米穀若干並歷任州縣中其詳
明批抵者何人私相接受者何人今應作何變
賣歸款其價值不敷作何分賠之處俟詳覆到
日恭疏
題奏請
旨遵行理合先行奏
聞謹
奏
雍正陸年柒月
貳拾肆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