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屯垦西大通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岳钟琪
- 官职
- 陜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6月2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23甘肃西宁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抄发原议衙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陕西总督臣岳钟琪谨
奏为请
旨事窃臣前准部咨内开据升任兰州抚臣石文焯
奏称伏查哈密镇国公额敏历年在塔尔纳沁
地方种田收获青稞运送哈密支给兵粮嗣于
雍正五年正月内经理营务会议现今大兵俱
已撤回仓内收贮之粮既多额敏种地之处相
应令其停止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其雍正四年所种青稞共收获三
千零一石六斗二升遵照旧例收入塔尔纳沁
仓内额敏拟人看守经原任尚书绰奇移咨到
臣随备行布政司确议作何运至哈密并从前
历年种得之粮有无存贮塔尔纳沁仓内之处
一并查覆去后臣随赴四川今臣回任后据布
政使钟保详称从前自塔尔纳沁运至哈密每
一京石给发脚价银二两嗣奉将军富宁安
题定每石减银三钱止给一两七钱遵行在案今
查塔尔纳沁地方相距哈密二百六十里若内
地每百里给发脚价二钱之数计里给发脚价
每石止该银五钱二分但塞外并无雇运人畜
须从内地雇觅前去则往返四千余里似难止
照二百六十里之路减价雇运应仍照一两七
钱之数交给委员令其催运前去至于雍正三
年以前俱系尚书绰奇经理其历年种得之粮
有无存贮塔尔纳沁仓内之处现在行文彼处
查覆等语详覆到臣臣查塔尔纳沁地方塞外
既无城垣又无内地人员看守徒令哈密之人
久经看守不无苦累况以屯种之粮堆贮旷野
之处似非长策自宜运至哈密城中按年搭放
驻防兵丁口粮然目今大兵既撤哈密贮粮又
多此项粮石并非指用之需若仍照将军富宁
安
题定每石一两七钱之数委员催运则止就此项
三千余石便须脚价五千余两倘再有历年存
贮粮石所需运价更多糜费
帑金殊属无益且塞外并无雇运人畜从前大兵
驻劄巴里坤彼处贸易人多是以雇觅易得今
大兵既撤所用人畜必从内地雇觅前去则往
返四千余里似觉未便臣愚以为塔尔纳沁地
方既与哈密甚近莫若饬令额敏就近拟令伊
处之人陆续运至哈密城中交与驻防营弁经
管至于历年种得之粮俟查明确数亦令一并
搬运入城至于搬运脚价则就彼处人畜附近
搬运往来程途止有二百六十里仍照内地每
百里给银二钱之数每石给发脚价银五钱二
分则粮石既有经管之员催运亦无远涉之苦
既哈密之人省其看守之劳仍得脚价之利就
近搬运亦属便益况额敏素沐
天恩隆渥今年又蒙
圣主洪恩优封镇国公赏以银两缎疋种地之人俱
恩赏受
恩深重若令其搬运自当踊跃争先但事属边外臣
识见愚陋未敢擅便先此奏
闻倘蒙
圣主睿鉴许可容臣具本请
旨遵行伏候
圣裁再查西宁边外西大通白塔川测尔兔等处奉
旨新筑三城一镇两营驻劄官兵永为镇守西陲
千里之保障
皇图永固之金汤也臣识浅才庸岂能更效一得惟
思三城所驻官兵不下数千所需粮料草束若
运自内地程途遥远需费浩繁况永驻官兵为
万年经久之计似难岁岁转输臣访闻西大通
新筑镇城处所其地约有数十万亩平川旷野
地肥土饶可以耕种河水溪流引成渠便足
灌溉若招民开垦则地利不委于荒芜兵食足
供其支给于
国计民生大有裨益但事访闻未得详确臣已饬
委署西宁道事凉庄道殷邦翰率同庄浪同知
祝寿名前往查勘俟查勘明确另行奏
闻等因奉
旨这事情着交与岳钟琪酌量办理奏闻该部知道
钦此臣查大通白塔川测尔兔等处俱系口外
新设之区虽地多平衍而天时早寒播种刈获
非内地因时树艺者可比查官兵现今搬家居
住则人烟辏集地气或致渐融臣已移商署大
通镇提臣冯允中先令兵丁子弟约量试种俟
果有成效再将招民屯垦事宜另行请
旨遵行外其搬运塔尔纳沁粮石一事臣前转行驻
防哈密副将张嘉翰会同额敏妥议轨运去后
今据副将张嘉翰呈称塔尔纳沁余剩青稞奉
文运贮哈密一案随与镇国公额敏商酌令其
派拨回民前往搬运据额敏口称我受
皇上洪恩自应出力报効何敢领给运价但我属下
回民要耕种伊等田地又有放卡等事况牲畜
疲瘦一时难以运完除今年之外须得三年方
能搬运清楚及再向额敏商议伊复称回民皆
要自己种地一年余力无多止可陆续轨运运
价断不敢要等语据其意中盖因人力艰难之
故查现今哈密地方常有货车行走核访伊等
雇价照原议五钱二分之数似乎短少若每石
以七钱给发与平常商民雇价相符而现在车
户俱肯承揽运载易于速运等情臣查额敏所
称情节诚因属下回民于农功之外余力有限
牲畜无几所以不能尽力搬运且额敏上受
圣恩自不敢因运价之不足而欲托词诿却也但查
塔尔纳沁存贮青稞系雍正三四年两年余积之
项今若以三年运完则为期既远而塞地旷野
难免霉烂亏少之虞现今哈密地方货车行走
既多莫若竟催运户搬运则三千石之青稞可
以作速运完既不必役使回民且于粮储亦属
有益惟是地处塞物力维艰前抚臣石文焯
照内地运价之例每石每百里给银二钱诚有
不敷今按民间雇价于原议五钱二分之外每
石增银一钱八分共合雇价银七钱自无不足
至于粮石运至哈密应行盖仓贮积且查额敏
旧住城内亦有现贮各色京斗粮一万一千三
百余石俱用席囤盖藏自应一体建盖仓廒分
别存贮庶不致狼籍混烂今臣酌量盖仓二十
间将塔尔纳沁所运青稞同原贮哈密仓粮一
并积贮统交与驻防哈密营员经管实为妥协
但增给运价另催民车运送并建盖仓廒皆关
动用钱粮非臣所敢擅便理合遵
旨酌量奏
闻恭请
训旨勒议遵行为此谨
奏请
旨
雍正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具
奏
陕西總督臣岳鍾琪謹
奏為請
旨事竊臣前准部咨内開據陞任蘭州撫臣石文焯
奏稱伏查哈密鎮國公額敏歷年在塔爾納沁
地方種田收穫青稞運送哈密支給兵糧嗣於
雍正五年正月内經理營務會議現今大兵俱
已撤回倉内收貯之糧既多額敏種地之處相
應令其停止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其雍正四年所種青稞共收穫三
千零一石六斗二升遵照舊例收入塔爾納沁
倉内額敏擬人看守經原任尚書綽奇移咨到
臣隨備行布政司確議作何運至哈密並從前
歷年種得之糧有無存貯塔爾納沁倉内之處
一併查覆去後臣隨赴四川今臣回任後據布
政使鍾保詳稱從前自塔爾納沁運至哈密每
一京石給發脚價銀二兩嗣奉將軍富寧安
題定每石減銀三錢止給一兩七錢遵行在案今
查塔爾納沁地方相距哈密二百六十里若内
地每百里給發脚價二錢之數計里給發脚價
每石止該銀五錢二分但塞外並無僱運人畜
須從内地僱覓前去則往返四千餘里似難止
照二百六十里之路減價僱運應仍照一兩七
錢之數交給委員令其催運前去至於雍正三
年以前俱係尚書綽奇經理其歷年種得之糧
有無存貯塔爾納沁倉内之處現在行文彼處
查覆等語詳覆到臣臣查塔爾納沁地方塞外
既無城垣又無内地人員看守徒令哈密之人
久經看守不無苦累况以屯種之糧堆貯曠野
之處似非長策自宜運至哈密城中按年搭放
駐防兵丁口糧然目今大兵既撤哈密貯糧又
多此項糧石並非指用之需若仍照將軍富寧
安
題定每石一兩七錢之數委員催運則止就此項
三千餘石便須脚價五千餘兩倘再有歷年存
貯糧石所需運價更多糜費
帑金殊屬無益且塞外並無僱運人畜從前大兵
駐劄巴里坤彼處貿易人多是以僱覓易得今
大兵既撤所用人畜必從内地僱覓前去則往
返四千餘里似覺未便臣愚以為塔爾納沁地
方既與哈密甚近莫若飭令額敏就近擬令伊
處之人陸續運至哈密城中交與駐防營弁經
管至於歷年種得之糧俟查明確數亦令一併
搬運入城至於搬運脚價則就彼處人畜附近
搬運往來程途止有二百六十里仍照内地每
百里給銀二錢之數每石給發脚價銀五錢二
分則糧石既有經管之員催運亦無遠涉之苦
既哈密之人省其看守之勞仍得脚價之利就
近搬運亦屬便益况額敏素沐
天恩隆渥今年又蒙
聖主洪恩優封鎮國公賞以銀兩緞疋種地之人俱
恩賞受
恩深重若令其搬運自當踴躍争先但事屬邊外臣
識見愚陋未敢擅便先此奏
聞倘蒙
聖主睿鑒許可容臣具本請
旨遵行伏候
聖裁再查西寧邊外西大通白塔川測爾兔等處奉
旨新築三城一鎮兩營駐劄官兵永為鎮守西陲
千里之保障
皇圖永固之金湯也臣識淺才庸豈能更效一得惟
思三城所駐官兵不下數千所需糧料草束若
運自内地程途遙遠需費浩繁况永駐官兵為
萬年經久之計似難歲歲轉輸臣訪聞西大通
新築鎮城處所其地約有數十萬畝平川曠野
地肥土饒可以耕種河水溪流引成渠便足
灌溉若招民開墾則地利不委於荒蕪兵食足
供其支給於
國計民生大有裨益但事訪聞未得詳確臣已飭
委署西寧道事涼莊道殷邦翰率同莊浪同知
祝壽名前往查勘俟查勘明確另行奏
聞等因奉
旨這事情着交與岳鍾琪酌量辦理奏聞該部知道
欽此臣查大通白塔川測爾兔等處俱係口外
新設之區雖地多平衍而天時早寒播種刈穫
非内地因時樹藝者可比查官兵現今搬家居
住則人烟輳集地氣或致漸融臣已移商署大
通鎮提臣馮允中先令兵丁子弟約量試種俟
果有成效再將招民屯墾事宜另行請
旨遵行外其搬運塔爾納沁糧石一事臣前轉行駐
防哈密副將張嘉翰會同額敏妥議軌運去後
今據副將張嘉翰呈稱塔爾納沁餘剩青稞奉
文運貯哈密一案隨與鎮國公額敏商酌令其
派撥回民前往搬運據額敏口稱我受
皇上洪恩自應出力報効何敢領給運價但我屬下
回民要耕種伊等田地又有放卡等事况牲畜
疲瘦一時難以運完除今年之外須得三年方
能搬運清楚及再向額敏商議伊復稱回民皆
要自己種地一年餘力無多止可陸續軌運運
價斷不敢要等語據其意中蓋因人力艱難之
故查現今哈密地方常有貨車行走核訪伊等
僱價照原議五錢二分之數似乎短少若每石
以七錢給發與平常商民僱價相符而現在車
戶俱肯承攬運載易於速運等情臣查額敏所
稱情節誠因屬下回民於農功之外餘力有限
牲畜無幾所以不能儘力搬運且額敏上受
聖恩自不敢因運價之不足而欲託詞諉却也但查
塔爾納沁存貯青稞係雍正三四年兩年餘積之
項今若以三年運完則為期既遠而塞地曠野
難免霉爛虧少之虞現今哈密地方貨車行走
既多莫若竟催運户搬運則三千石之青稞可
以作速運完既不必役使回民且於糧儲亦屬
有益惟是地處塞物力維艱前撫臣石文焯
照内地運價之例每石每百里給銀二錢誠有
不敷今按民間僱價於原議五錢二分之外每
石增銀一錢八分共合僱價銀七錢自無不足
至於糧石運至哈密應行蓋倉貯積且查額敏
舊住城内亦有現貯各色京斗糧一萬一千三
百餘石俱用席囤蓋藏自應一體建蓋倉廒分
别存貯庶不致狼籍混爛今臣酌量蓋倉二十
間將塔爾納沁所運青稞同原貯哈密倉糧一
併積貯統交與駐防哈密營員經管實為妥協
但增給運價另催民車運送併建蓋倉廒皆關
動用錢糧非臣所敢擅便理合遵
旨酌量奏
聞恭請
訓旨勒議遵行為此謹
奏請
旨
雍正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