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审办王士俊具揭官达案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
- 官职
- 两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5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题到有旨凡百只以秉公据实为要仰合二字不但误事日后亦误自身诸事皆然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据实奏
闻事雍正六年肆月贰拾叁日钦奉
皇上批回臣奏覆行委司道审理举高道王士俊具
揭解任布政使官达等一案奉
朱批东公审理据实奏闻钦此臣等行据司道等审
解前来即与抚臣杨文干将军臣石礼哈公司
会审另疏具
题并将臣等从前不草陋规请
旨敕部议处外查黄江税厂向系抚臣杨文干行委
王士俊管理其税吏役缺有厂书邓遇以高要
县民李弘材引充王士俊行县取结因李弘材
日久不具供结未经申送雍正五年五月内又
有曾充过肇庆府户书李长茂备具结出名
承充前任高要知县姜弘焯详送官达而厂吏
承充向有院司心红陋规李长茂允出银一千
二百五十两官达即具详署抚臣常赉批准给
劄其银除分缴署督抚两衙门各二百四十两
外官达得银七百七十两查黄江厂吏心红陋
规向来院司共止四百两官达分外多取虽系
李长茂情愿非属抑勒脏私即事后亦发银存
贮在库而收受银两是实肇高道王士俊因李
长茂承充知其重复情弊讯供通详署抚臣阿
克敦批令官达详请改员审理阿克敦随将原
不应仍批官达详请改员审理阿克敦随将原
批官达之文挖补改批按察司方愿瑛而方愿
瑛亦即照改批之文倒填月日移行提审副阿
克敦以王士俊缺少厂税其疏题参查缺少税
银系常赉查出之案但现有争充吏缺一事是
以王士俊不无形迹之疑也据王士俊揭称朋
谋陷害阿克敦授意方愿瑛力劝消释不允及
后又详方愿瑛叠次书役家人等语臣等密据
各役等并无刑夹而劝释一事亦并无确证方
愿瑛又坚不承认难以悬坐至阿克敦方愿瑛
既有改批文票为据其狗庇扶同之处均无可
辞又官达所供王士俊因不将李弘材保送是
以挟嫌成仇等语查李弘材行县取结尚未承
充王士俊亦未有收受银两即有挟嫌之心毋
庸置议又据官达方愿瑛供称王士俊系奏后
折揭等语据王士俊供称实系未奏之前先揭
而呈词在部印信朱墨无从查核现在亦无确
证难以悬定所有臣等过实情相应据实奏
闻至于抚臣杨文干先后奏劾官达各案臣秉公
审明之日另行具
题谨
奏
(朱批:知道了。题到有旨。凡百总以秉公据实为要。仰合二。字不似。慎事自保。不可预存。成见。诸事照此。)
奏
兩廣總督臣孔毓珣謹
奏為據實奏
聞事雍正六年肆月貳拾叁日欽奉
皇上批回臣奏覆行委司道審理舉高道王士俊具
揭解任布政使官達等一案奉
硃批東公審理據實奏聞欽此臣等行據司道等審
解前來即與撫臣楊文乾將軍臣石禮哈公司
會審另疏具
題并將臣等從前不草陋規請
旨敕部議處外查黃江稅廠向係撫臣楊文乾行委
王士俊管理其稅吏役缺有廠書鄧遇以高要
縣民李弘材引充王士俊行縣取結因李弘材
日久不具供結未經申送雍正五年五月內又
有曾充過肇慶府戶書李長茂備具結出名
承充前任高要知縣姜弘焯詳送官達而廠吏
承充向有院司心紅陋規李長茂允出銀一千
二百五十兩官達即具詳署撫臣常賚批准給
劄其銀除分繳署督撫兩衙門各二百四十兩
外官達得銀七百七十兩查黃江廠吏心紅陋
規向來院司共止四百兩官達分外多取雖係
李長茂情願非屬抑勒臟私即事後亦發銀存
貯在庫而收受銀兩是實肇高道王士俊因李
長茂承充知其重復情弊訊供通詳署撫臣阿
克敦批令官達詳請改員審理阿克敦隨將原
不應仍批官達詳請改員審理阿克敦隨將原
批官達之文挖補改批按察司方願瑛而方願
瑛亦即照改批之文倒填月日移行提審副阿
克敦以王士俊缺少廠稅其疏題參查缺少稅
銀係常賚查出之案但現有爭充吏缺一事是
以王士俊不無形跡之疑也據王士俊揭稱朋
謀陷害阿克敦授意方願瑛力勸消釋不允及
後又詳方願瑛疊次書役家人等語臣等密據
各役等並無刑夾而勸釋一事亦並無確証方
願瑛又堅不承認難以懸坐至阿克敦方願瑛
既有改批文票為據其狗庇扶同之處均無可
辭又官達所供王士俊因不將李弘材保送是
以挾嫌成仇等語查李弘材行縣取結尚未承
充王士俊亦未有收受銀兩即有挾嫌之心毋
庸置議又據官達方願瑛供稱王士俊係奏後
摺揭等語據王士俊供稱實係未奏之前先揭
而呈詞在部印信硃墨無從查核現在亦無確
証難以懸定所有臣等過實情相應據實奏
聞至于撫臣楊文乾先後奏劾官達各案臣秉公
審明之日另行具
題謹
奏
(朱批:知道了。題到有旨。凡百總以秉公據實為要。仰合二。字不似。慎事自保。不可預存。成見。諸事照此。)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237

